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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合作办理掉期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01-07/ningbo/2026/0107/2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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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宁波,绿色金融正以精准而创新的服务模式,为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注入强劲动能。从信贷支持、跨境融资到金融租赁,多家金融机构围绕绿色制造、新能源、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持续拓展服务边界,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向绿而行。 一、绿色信贷:助力磁业向绿升级 宁波新益佳磁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奉化磁业龙头企业之一,面对市场需求升级,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专注生产中端钕铁硼磁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车、手机、电机等领域。企业积极响应“双碳”战略,创新构建“绿色制造—资源再生—能效提升”循环体系,实现废料回收再利用。然而,磁性材料行业稀土原料采购周期长、价格波动大,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现金流压力。 民泰银行宁波分行了解企业需求后,为其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并开启绿色审批通道,在短时间内完成1000万元贷款的授信审批与放款,专项用于企业关键原材料采购,保障生产链条平稳运转。企业负责人表示,这笔及时资金缓解了供应链资金占用压力,为扩大生产、加速转型升级筑牢了根基。 二、绿色外债:畅通新能源跨境融资 2025年9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正式印发《宁波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明确自同年10月17日起,宁波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开展绿色外债业务,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专项用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中哲集团数年前便布局于新能源业务,与上下游企业合力共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年产能超5GWh,并大力开展储能、微电网、智能配电网及其他新能源电站的规划、设计、实施、运维等业务,在绿色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上具备显著优势。2025年以来,因境外订单增长,企业面临原材料采购资金压力,亟需高效融资渠道支持日常生产经营。 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积极响应政策,为企业提供从政策解读到业务办理的全流程服务,在政策生效当日,即成功为该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登记20万美元,实现资金当日到账。新政策不仅拓宽了企业跨境融资渠道、降低综合成本,还通过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大幅提升了效率。企业表示:“绿色外债试点政策如一场‘及时雨’,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与建行的专业服务让我们感受到了政策的速度与温度,坚定了绿色发展的信心。” 三、绿色租赁:享受光伏全生命周期服务 在浙江宁波某金属功能件制造企业园区,宽阔的厂房屋顶上,1600块光伏板整齐排列,严丝合缝地覆盖了每一寸可利用的空间,正将阳光持续转化为绿色电能。曾经,建设光伏电站的高额成本让这家企业一度踌躇。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仅用了7个工作日,便完成尽职调查,并发放租赁款170万元,解决了企业的费用难题。据测算,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可达70万度,每年可以节省56万元电费,仅需三年多,节省下来的电费就足够覆盖整个电站建设支出。 永赢金租推出的“阳光租”产品,面向在自有厂房屋顶投建光伏电站的企业,提供“动态授信+分段放款”专项融资,企业无需出资,由永赢金租垫资即可享受光伏全生命周期服务。租赁期满后,电站资产、屋顶资源均属企业所有,可在更短的资金回收期内为企业创造更高效益。除光伏领域的“阳光租”外,永赢金租还相继推出了公共充电桩站的“站易租”、专精特新的“专板租”等绿色租赁产品,持续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2026-04-01/ningbo/2026/0401/2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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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研究起草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nbsafe@126.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外债业务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1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315040,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债业务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6年4月1日 2026-04-01/ningbo/2026/0402/2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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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结合辖区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whglnb@126.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1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315040,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6年4月1日 2026-04-01/ningbo/2026/0401/2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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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288亿美元,较2024年末下降155亿美元,降幅0.7%。二是外债币种结构有所优化,期限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5.5%,较2024年末上升1.4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5%,较2024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1.9%,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56.3%,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2026-03-31/ningbo/2026/0331/2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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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各企业对国际收支统计做出的重要贡献,现对2025年度在直接申报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企业予以通报,14家企业荣获“卓越贡献奖”,98家企业荣获“优秀申报奖”(详见附件)。 附件:获奖企业名单 2026-04-08/ningbo/2026/0408/2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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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10/ningbo/2026/0410/2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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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10/ningbo/2026/0410/2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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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10/ningbo/2026/0410/2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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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经营合作办理掉期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10/ningbo/2026/0410/2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