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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5年10月29日) 2015-11-02/xinjiang/2015/1102/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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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9.302015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5-10-26/xinjiang/2015/1026/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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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7月,银行结汇74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13亿美元),售汇9547亿元人民币(等值143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114亿元人民币(等值317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09亿元人民币,售汇83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31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2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9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9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830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3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89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3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41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438亿元人民币。 2016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54905亿元人民币(等值8380亿美元),累计售汇68368亿元人民币(等值10434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3463亿元人民币(等值205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968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336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6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22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00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1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6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58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957亿元人民币。 2016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125亿元人民币(等值2,265亿美元),对外付款17,2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133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亿美元)。 2016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03,610亿元人民币(等值15,810亿美元),对外付款116,783亿元人民币(等值17,81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3,173亿元人民币(等值2,008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0-11/xinjiang/2016/101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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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8月,银行结汇8355亿元人民币(等值1257亿美元),售汇8988亿元人民币(等值1352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3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942亿元人民币,售汇81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13亿元人民币,售汇82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410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53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2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67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21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54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923亿元人民币。 2016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63260亿元人民币(等值9636亿美元),累计售汇77356亿元人民币(等值1178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4097亿元人民币(等值215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762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151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38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56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83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0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3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611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3079亿元人民币。 2016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630亿元人民币(等值2502亿美元),对外付款17162亿元人民币(等值258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2亿元人民币(等值80亿美元)。 2016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0240元人民币(等值18312亿美元),对外付款133945人民币(等值20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3705亿元人民币(等值2088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0-25/xinjiang/2016/1025/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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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7月份情况如何? 答:7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在正常范围内有所波动。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环比增加,但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变动相对平稳。2016年7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317亿美元,高于今年二季度月均规模(163亿美元),低于一季度月均水平(416亿美元)。其中,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98亿美元,环比增长12%,仍是近一年来的较低规模。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外汇收付款重现逆差,但规模较小。7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319亿美元,其中外汇收付逆差13亿美元。今年前4个月,外汇收付逆差分别为201亿、105亿、59亿和20亿美元,5、6月份为顺差。 英国“脱欧”短期影响和季节性因素共同加大7月份外汇净需求。一方面,7月初,英国“脱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推动美元走强,人民币汇率有所贬值,我国市场主体主要表现为结汇意愿降低,7月份银行客户卖出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8%,较6月份下降3个百分点。随着国际市场运行趋于平稳,我国外汇供求受到的影响也有所减弱,总体在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从历史情况看,7月份是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境外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主要时期,投资收益相关购汇需求上升,这也是导致拥有境外上市股份的银行自身结售汇较大逆差的重要原因;同时,暑假期间的个人境外旅游和留学购汇较多,7月份旅行项下购汇环比增长12%。 一些有利于外汇供求平衡的积极因素继续显现。首先,7月份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9%,较6月份下降5个百分点,尤其是个人购汇虽然呈现季节性上升,但7月份旅行项下购汇同比下降7%,说明当前市场情绪保持基本稳定。其次,部分渠道的外汇融资继续回升,7月末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6月末增加34亿美元,已连续5个月回升,显示企业对外债务去杠杆化步伐持续放缓。 总体看,近期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出现正常波动,没有改变中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的格局,未来仍会朝着流出入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13/xinjiang/2016/1013/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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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有什么新变化? 答:8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6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95亿美元,环比下降70%,为2015年7月以来月度最低值。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8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80亿美元,环比下降75%。其中:外汇收付差额由7月份逆差13亿美元转为顺差197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277亿美元,环比下降10%。 推动外汇供求趋向平衡的因素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市场主体结汇意愿趋稳,售汇比例进一步降低。8月份,银行客户卖出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59.2%,较7月份提高0.9个百分点;银行客户买入外汇金额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4%,较7月份下降1.3个百分点。二是部分渠道的跨境外汇融资继续回升。8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较7月末增加79亿美元,已连续6个月增长;8月份,企业跨境外汇贷款资金净流入61亿美元,较5-7月份月均净流入7亿美元的规模明显增加。三是投资收益等季节性购汇需求回落。从历史情况看,6、7月份是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境外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高峰,随后将有所下降。8月份,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31%。此外,8月份仍是境内居民境外旅游、留学购汇较多的时期,但当月旅行项下购汇环比下降3%,同比下降16%,说明前期个人购汇需求得到较大释放,也显示当前个人购汇仍较理性。 总体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基本平稳,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呈现双向浮动,市场情绪较为稳定,有助于外汇供求进一步趋向平衡。(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26/xinjiang/2016/1026/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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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195亿元,支出11355亿元,顺差184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652亿元,支出8310亿元,顺差334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44亿元,支出3046亿元,逆差15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76亿美元,支出1701亿美元,顺差27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45亿美元,支出1244亿美元,顺差50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31亿美元,支出456亿美元,逆差225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7月 附件1: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7月 2016-10-19/xinjiang/2016/1019/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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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16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规定,企业主体有义务配合调查,并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中国的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始于2004年。2016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新制度自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调查企业根据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规模选取,2016年参与调查的企业共计16439家,总数与过去基本持平,其中,参加年度调查的企业11851家,参加月度调查的企业4588家。月度调查企业和年度调查企业分别按月和按年报送数据,兼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减轻报送负担之间的平衡。 为方便查询,调查名单按企业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调查企业名单可能随调查进展情况微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17/xinjiang/2016/1017/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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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1.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8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2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402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9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28/xinjiang/2016/1028/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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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7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1.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5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209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2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399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10-21/xinjiang/2016/1021/2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