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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召开2021年一季度新闻通气会。海口中心支行副行长谢端纯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一季度海南省金融运行情况,货币信贷管理处、调查统计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金融研究处等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人民网、中国新闻社、金融时报、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含海南新闻联播、直通自贸港、国融中心、海南新闻广播等频道)、海口日报、凤凰网、南海网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海口中心支行谢端纯副行长通报,2021年以来,海口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自贸港金融改革创新,稳步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稳步推进。 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加快 3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573亿元,比年初增加261亿元,同比多增156亿元,同比增长7.4%,比上年同期高6.7个百分点。其中,住户存款余额5245亿元,比年初增加207亿元,同比多增21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年同期高5.6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3080亿元,比年初增加30亿元,同比多增115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9.5个百分点。广义政府存款余额1973亿元。 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稳定增长 3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0181亿元,比年初增加199亿元,同比少增182亿元;同比增长2.8%。分部门看,住户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5亿元,同比多增18亿元,同比增长10.8%。其中,住户短期贷款增长6.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13.8个百分点。住户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13.1%,增速比上年同期低3.2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长9.9%。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130亿元,同比少增199亿元;同比增长0.1%。票据融资余额308亿元,同比增长35.1%,增速比上年同期高5.8个百分点。从区域投向看,投向海口、三亚和儋州的新增贷款余额141亿元,占全省新增贷款的70.6%,其他县域地区新增贷款占29.4%。从行业结构看,建筑业新增贷款39亿元,同比增长29.8%。卫生、社保和福利业新增贷款16亿元,同比增长22.2%。制造业新增贷款18亿元,同比增长4.4%。数据反映,海南融资结构不断优化,加大了对重点区域、实体企业和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 资金成本显著下行 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低成本央行资金、财政贴息等因素共同作用下,海南省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降。1-3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7%,同比下降44个基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8%,同比下降55个基点,新增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4.72%,同比下降45个基点。企业融资成本获得感明显增强。 跨境收支增长明显 1-3月,全省跨境收支总额76.50亿美元,同比增长1.93倍;其中,收入34.97亿美元,同比增长4.74倍,支出41.53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倍;收支逆差6.56亿美元,同比下降52.80%。全省银行结售汇总额36.00亿美元,同比增长73.14%;其中,结汇9.64亿美元,售汇26.36亿美元。外向型经济活跃度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加快。 此后,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货币信贷管理处 邱彦华处长: 一季度海南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非常迅速。今年一季度,海南省银行机构办理的人民币跨境实际收付额178.98亿元,同比增长2.1倍,其中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49.73亿元,同比增长1.2倍,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129.25亿元,同比增长2.6倍。业务的成倍增长是海南自贸港建设各项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持续落地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体现。具体看,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进一步优化。2020年底人民银行进一步优化了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我们结合海南实际,制发了实施意见,指导银行机构用足用好跨境人民币优化政策。一季度人民币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总额的比重为35.9%,较上年同期上涨22.8个百分点。二是自贸港优惠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一季度货物贸易人民币跨境收付37.78亿元,同比上涨了2倍,带动了整个经常项目同比增长1.2倍,其中免税品进口占货物贸易额的51.4%,就是受自贸港离岛免税购物非常活跃的带动。一季度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跨境收付109.56亿元,同比增长147倍,反映了境外资本对自贸港建设的信心。三是金融创新业务成效逐步显现。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指导银行机构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对外转让人民币结算业务,2021年一季度该项试点成果进一步体现,业务量从去年底的0.14亿元增长至今年一季度末的7.52亿元。 今年一季度,海南省通过自贸港自由贸易(FT)账户发生的资金流动331.09亿元,同比增长5.1倍,超过了去年全年流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银行展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对于自由贸易账户,银行和市场主体都有一个不太熟悉到较熟悉以致进一步熟悉的过程,账户在海南正式上线两年多时间,目前主要银行大致进入了比较熟悉的阶段,展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二是非居民账户业务大幅增长。自贸港总体方案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指定账户经营离岸金融业务,FTN账户具有离岸性质,我们指导银行机构加大展业力度,改善对境外非居民机构的金融服务。一季度FTN账户开户数、账户存款余额同比都实现大幅度增长;通过FTN账户发生的资金跨区收付为20.95亿元,跨境收付为295.05亿元,都实现大幅度增长。三是自由贸易账户业务进一步便利化。扩大优质企业名单,出台措施支持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发展离岸经贸业务。一季度通过FTE账户发生的资金跨区收付为7.05亿元,跨境收付为8亿元,分别增长32.6%和13.6%;FTE账户存款余额2.01亿元,增长1.1倍。 金融行业是脱贫攻坚战的一支生力军、主力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期间,全省金融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一是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支持脱贫攻坚。过去5年多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累计发放支农和扶贫再贷款37.74亿元服务三农,发放支小再贷款47.26亿元,办理再贴现209.38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支持涉农和小微领域。二是金融系统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脱贫攻坚。从商业银行来看,2020年末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含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为313.99亿元,同比增长37.7%,高出同期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速32.9个百分点。各涉农金融机构都结合海南实际创新推出了一些鲜明特色的扶贫金融产品。自2014年国家创设扶贫小额信贷以来,全省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1.21亿元,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6万多户。三是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移动支付持续向县域及村镇下沉,金融机构便民服务点已覆盖全省全部2561个行政村,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有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开展“固定+流动”模式的金融夜校建设,为农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 经常项目管理处 吴崇攀处长: 2020年,在总行、总局指导下,我们陆续出台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海南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新政等多项便利化措施。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审慎合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银行可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优质客户办理真实合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逐笔审单转为客户尽调和交易合理评估。 调查统计处 何雁明处长: 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民银行等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系列政策措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429亿元,比年初增长74亿元,占各项贷款增量的16.1%。分行业看,绿色贷款主要流向电力、热力及燃气供应业,该行业绿色贷款余额237亿元,占绿色贷款余额的55.2%。从贷款用途看,绿色贷款主要用于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2020年末,用于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用途的贷款余额214亿元,用于“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用途的贷款余额134亿元,两者合计占绿色贷款的81.1%。从信贷质量看,绿色贷款信贷质量较好,不良贷款率为1.6%,低于全省不良贷款率的平均水平。下一步,我行拟出台《关于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海南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提升绿色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更好服务海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季度各项贷款增速偏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到同比翘尾因素影响。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经济增速明显下滑,GDP同比下降4.5%。金融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2020年一季度,各项贷款新增381亿元,比2019年同期多增108亿元。2020年一季度末,各项贷款同比增速为8.1%,创2019年以来增速新高。由于2020年一季度信贷增长的基数较高,2021年一季度信贷增速有所回落。二是受投融资模式制约,目前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依靠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信贷介入的空间较小。三是经济结构转型效果持续显现。为防止房地产业“一业独大”,省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降低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从近两年情况看,房地产融资占比明显下降,但另一方面,我省非房地产业信贷需求承接尚需时日。例如,我省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目前实力不足,做优做强国有企业还需要时间,这是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必需经历的阶段。在持续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的同时,我们也要给信贷需求的恢复性增长留出足够的时间。从历史经验看,在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后,信贷增速也会逐渐回归正轨。 资本项目管理处 张园园副处长: 《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跨境融资方面的政策将会给企业带来诸多益处,将更好地助力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海南将重点在以下方面着力:一方面与市场需求相适应,适当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跨境融资上限,提高跨境资金融入规模。另一方面,开展外债便利化政策试点。即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中净资产的要求限制。 在海南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的政策内涵是: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集中开展人民币和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本外币政策、进一步便利资金境内划转和使用、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专户内资金按实需兑换;同时,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净融入额不超过经备案的外债集中额度、净融出额不超过经备案的境外放款集中额度。 2021年4月13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省市场监管局、海南证监局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的QDLP试点进入实操阶段。与其他试点地区相比,海南的政策优势在于:海南的QDLP试点政策申请程序更简便、准入门槛更低、投资范围更广、优惠政策更多,如相对于上海及深圳等地的QDLP制度,海南的QDLP制度进一步放宽了最低出资、出资缴付时间等门槛性要求,转而更加注重QDLP基金管理企业的内控管理、关联方资质等实质性要求。就QDLP基金的投资范围而言,允许海南QDLP基金投资于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等,海南QDLP基金也可以投资于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境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 关于《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这一条政策,相关解读如下:一是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主要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生活的境外个人或境外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二是实需原则,即购买实际需要的自住、自用商品房;三是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购房给予国民待遇,按照非海南户籍的境内居民办理,同时享受引进人才购房政策。 2021-04-27/hainan/2021/0427/1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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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北京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11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27.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黑龙江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3月至8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18次折合52.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河南籍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朱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7.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6月,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7次折合79.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安徽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0.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叶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叶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9次折合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四川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1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6.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李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6次折合2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龚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9月,龚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2次折合7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8.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3月,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4次折合56.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9.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08/hainan/2021/0508/14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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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银行结汇14423亿元人民币,售汇1314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281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82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252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73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结汇2217亿美元,售汇202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7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902亿美元,累计售汇501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885亿美元。 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448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92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556亿元人民币。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054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2679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6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299亿美元,对外付款4906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93亿美元。202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9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751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13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 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 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 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 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4-27/hainan/2021/0427/1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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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高质量高标准实现2025年前分阶段发展目标,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其中,货物贸易方面共13项政策措施,服务贸易方面共15项政策措施。 货物贸易方面 1.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 2.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 3.下放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限。 4.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5.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 6.支持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7.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8.支持开展有关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试点。 9.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能力。 10.加强海关监管模式创新、实施层级审批模式。 11.支持参与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 12.建立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 13.建立贸易调整援助机制。 服务贸易方面 1.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 2.技术进出口经营活动不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3.探索取消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4.探索取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5.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6.支持发展数字贸易。 7.建立技术进出口安全管理部省合作快速响应通道。 8.在部分重点领域率先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 9.办好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10.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 11.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12.推动重点企业和项目落户。 13.鼓励创新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模式。 14.新签服务贸易国际合作协议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需求。 15.完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 2021-04-27/hainan/2021/0427/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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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电视会议,部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相关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出席并讲话,部分分局、银行代表围绕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波动,弹性不断增强,对各类市场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当前,国内外汇市场稳步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涵盖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市场主要产品,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日益增强,交易机制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局、各银行要将更好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大外汇政策有效供给、深入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扎实做好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辅导、加强银行基层外汇展业能力建设、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 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有关司局以及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银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05-08/hainan/2021/0508/1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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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4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982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82亿美元,升幅为0.89%。 2021年4月,外汇收支交易平稳有序,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疫苗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和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 币相对美元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境外蔓延,全球经济复苏仍不稳定、不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依然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但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人民币汇率弹性不断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1-05-08/hainan/2021/0508/1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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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港建设持续激发各界来海南投资兴业热情。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海南新增市场主体7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0%。 今年1月至3月,全省新增市场主体数量分别为2.13万余户、1.28万余户、3.58万余户。作为对比,2020年第一季度的数据为3.68万余户,仅今年3月的新增量就基本可与之比肩。 虽有受到去年疫情的影响,但还是因为自贸港建设的推动和各界对海南自贸港前景的看好,数据出现较大增幅。统计也显示,2020年6月自贸港建设正式启动以来,至今年3月,全省新增市场主体30.7万户,环比增长34.73%;其中,新增企业约15.5万户,环比增长121.41%。 截至3月底全省124.5万户市场主体中有46.4万户为企业,占比为37.3%;而在去年6月至今年3月,新增市场主体中的企业占比超过50%,显示海南市场主体结构呈优化态势,将为市场带来更多创新活力。 2021-04-27/hainan/2021/0427/1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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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 2021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9万亿美元)。(完) 2021-05-08/hainan/2021/0508/1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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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双向波动已成为常态。有效管理外汇风险是各类市场主体稳健经营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内外市场的普遍实践。近年来,外汇局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国内外汇市场发展、改革与开放,不断满足市场主体需求,在丰富交易工具、扩大参与主体、完善基础设施、改进市场监管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我国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36.9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3倍。 为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市场主体更好管理汇率风险,外汇局在充分调研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通知》,从丰富交易工具、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简政放权等方面,提升外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外汇市场更好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问:《通知》为什么强调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答: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作为参与外汇市场的重要主体,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主体,在微观层面决定了外汇市场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截至2021年末,国内外汇市场已有124家银行具有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涵盖全国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资各类银行。近年来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也要看到,当前部分银行外汇服务与适应高质量发展、满足多样化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为此,《通知》结合近年来的市场实践,要求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重点包括:一是持续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二是坚持实需原则灵活展业,三是持续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这既是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也是促进自身外汇业务健康发展的需要。 问:《通知》新增外汇市场外汇期权品种,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丰富交易工具是市场主体对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需求。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外汇局坚持实需交易、风险可控、市场导向原则,由简单到复杂、由基础到衍生,逐步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品种。目前,国内外汇市场已形成涵盖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普通欧式期权及其组合)的衍生品产品体系,2021年交易量22.6万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6.5倍,为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提供了重要支持。 期权已成为企业使用较多的一种外汇套保工具。2011年国内外汇市场推出普通欧式期权以来,交易量逐年增加,2021年银行对客户外汇市场期权交易量3446亿美元,占银行对客户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量的26%。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此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两类新产品业务。一方面,这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交易工具选择,进一步满足灵活、多样化的外汇套保需求;另一方面,现有普通欧式期权市场已培育多年,新增产品总体上符合企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未来,外汇局将根据市场需求,继续稳步推动国内外汇市场产品创新。 问:为什么要支持银行完善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答:银行作为一类市场主体,开展外汇业务、跨境投融资时也可能产生外汇敞口。《通知》明确银行对于自身项下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政策性注资除外)、直接投资等几类常见业务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运用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这既便利银行有效管理自身外汇风险,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也有利于丰富外汇市场供求,提升外汇市场深度和广度。 问:《通知》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0年,外汇局推出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与具备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且展业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近年来,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一直保持稳步发展,成为服务县域地区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举措。《通知》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增加合作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优化市场准入和业务管理,有利于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外汇风险管理。 问:《通知》在推进外汇市场相关业务办理便利化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外汇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这次发布的《通知》,继续推进外汇市场相关业务办理便利化。一是简化银行办理合作衍生品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将合作银行分支机构开办业务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前报告;二是简化银行资本金本外币转换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取消事前审批;三是取消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平盘备案,允许银行自行办理平盘;四是支持外资银行在国内经营和发展,为资本金结汇提供便利化安排。 问:下一步外汇局对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还有什么举措? 答: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是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改革与开放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近年来,外汇局多措并举积极支持企业做好汇率风险管理,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市场服务:一是深化外汇市场发展,增加政策供给和保障,如此次《通知》推出的一揽子市场建设和便利化措施。二是加强市场宣传和培育,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完善汇率风险内部管理机制。三是引导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优惠力度,从减半收取调整为全额免除,预计全年减免金额将超过11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较2020年增长59%,企业套保比率上升4.6个百分点至21.7%;2022年一季度,企业利用外汇衍生品的规模同比增长29%,外汇套保比率较2021年全年提高4.2个百分点。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上述工作思路,积极支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2-05-24/hainan/2022/0524/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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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全面发力,多措并举,持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惠面、提高贸易新业态服务水平、拓宽跨境投资双向渠道、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灵活资本项下资金使用、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做实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惠面 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积极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支持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措施适用范围,扩大政策受惠面,大幅缩短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优质企业资金周转效率。强化政策宣传,深入海口复兴城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介绍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满足市场主体便利化诉求。 二、提高贸易新业态服务水平 鼓励银行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战略定位和国际贸易发展特点,创新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的贸易新业态企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与海南省商务厅签署合作备忘录,就加强工作协同及监管联动、信息共享和重点领域合作等事项达成共识,共同支持跨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强政策宣讲力度,促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三、拓宽跨境投资双向渠道 境内投资方面,推出QFLP政策吸引境外资金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截至2022年4月末,全省落地QFLP基金61支,注册资本共计63.8亿美元;QFLP基金管理企业17家,注册资本共计4.4亿美元。 境外投资方面,开展QDLP试点推进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全省已有37家试点企业获得试点额度,其中3家基金管理公司已完成外汇登记,登记金额共计4.9亿美元。 四、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一是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缩减企业外债登记申请材料,降低企业脚底成本和财务成本。全省已有27家企业参加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其中9家为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更高额度的跨境资金融资规模。根据企业申请、实际业务需求和融资能力,适当提高跨境融资限额。目前全省已有1家绿色能源公司享受到优惠政策。 三是下调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门槛,已吸引4家全球跨国公司在海南设立区域总部。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支持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专户内资金按实需兑换,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五、灵活资本项下资金使用 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免去企业使用资本项下外汇收入事前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环节,便利海南企业使用资本项下外汇收入如资本金、外债资金、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等,加快资金流动速率,实现资本项下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目的。截至2022年4月末,全省共办理资本项目收付便利化试点业务584笔,境内支付使用金额达10.72亿美元。 六、畅通外汇政策传导渠道 一是开展实地调研。为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落地,海南省分局赴洋浦经济开发区实地调研,对符合试点条件银行开展专题培训,并指导银行对符合政策条件且有业务需求的企业进行定向辅导,积极发挥海南省分局的指导与帮助作用,加快试点区域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二是建立外汇专员工作机制。印发《海南自贸港外汇专员工作制度》,组织银行建立了省市县全覆盖的外汇服务专员工作机制,现有340余名外汇专员高效推进自贸港外汇创新和系列便利化措施落地生效。 三是组织开展银行跨境业务展业知识及创新技能竞赛,共有12支队伍进入决赛,提升了银行外汇政策传导能力和水平。 七、做实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要求,指导银行从柜面宣传、线上宣讲、业务培训等三个方面,加强企业汇率避险宣导,帮助企业理性看待汇率波动,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助力企业聚焦主业稳健经营。 二是发布《关于2022年上半年汇率避险宣传工作安排的通知》,指导银行按月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三是召开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动员会,明确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各银行。四是加强政策联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海南省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促进稳外贸稳企业的若干措施》。组织各银行按月报送签约、履约及首办户情况,全面、及时掌握辖内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进展,及时动态调整工作重点。2022年1-4月,全省对客远期结售汇签约总额3.43亿美元,同比增长1.01倍。 2022-05-24/hainan/2022/0524/1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