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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月,银行结汇6997亿元人民币(等值1039亿美元),售汇8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18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13亿元人民币(等值15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315亿元人民币,售汇73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2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682亿元人民币,售汇67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97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2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644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35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38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0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176亿元人民币。 2019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19290亿元人民币(等值2849亿美元),累计售汇19485亿元人民币(等值287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95亿元人民币(等值3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787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86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41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2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0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04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95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095亿元人民币。 2019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696亿元人民币(等值2330亿美元),对外付款146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7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22亿元人民币(等值152亿美元)。 2019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9292亿元人民币(等值5805亿美元),对外付款35463亿元人民币(等值524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829亿元人民币(等值5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 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9-03-19/henan/2019/0319/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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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 附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2019-03-25/henan/2019/0325/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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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19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特点? 答: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持续向好,但从月度数据看,因受春节季节性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因此,将1、2月份外汇收支数据综合起来看会更加客观准确。具体来看: 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1至2月,银行结售汇月均逆差15亿美元,较2018年下半年月均水平收窄87%。二是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呈现较大顺差。1至2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月均顺差283亿美元,2018年下半年为月均逆差100多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余额稳中有升。2月末,外汇储备余额较2018年末上升175亿美元,外汇市场供求平衡是储备稳定的基础,储备投资的资产价格上涨等因素推动外汇储备估值增加、余额上升。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状况进一步改善。一是货物贸易项下外汇净流入和净结汇增多,1至2月银行代客货物贸易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顺差均呈现上升态势,月均顺差较2018年下半年月均水平分别增长1.9倍和25%。二是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外汇净结汇有所增多,1至2月银行代客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月均净结汇分别为40亿和1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5倍和4%。三是个人结售汇保持基本稳定,1至2月净购汇同比下降19%。四是远期结售汇签约已连续6个月保持顺差,1至2月月均顺差81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 展望未来,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持续存在。从主要的影响因素看,首先,我国经济发展拥有足够的韧性、巨大的潜力,宏观政策将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财政金融风险总体可控,外汇储备充足,为外汇市场稳定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其次,我国全方位地推动对外开放,为境外资本投资境内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此外,中美经贸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美联储加息预期明显弱化等因素也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当然,外部环境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我们将继续加强监测、深入分析形势变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管理框架,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9-03-20/henan/2019/032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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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019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更趋平稳,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呈现顺差。从相关统计数据看:一是银行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1月份,银行结汇环比增长9%,售汇下降2%,结售汇顺差121亿美元。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差进一步扩大。1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环比增长6%,涉外支出下降6%,涉外收付款顺差413亿美元,较2018年12月顺差3亿美元明显增加。三是外汇储备余额继续回升。总的来看,1月份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上升,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共同推动当月外汇储备余额上升152亿美元。 外汇市场预期继续改善,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呈现积极变化。2019年以来,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购汇意愿继续下降。1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环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在此情况下,1月份主要渠道的外汇收支状况均呈现积极变化。一是银行代客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和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分别增长96%和2.9倍。二是直接投资项下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均延续较大顺差。三是证券投资项下结售汇由逆转顺,涉外收付款顺差环比增长70%。四是个人购汇继续稳中有降,同比减少11%。五是远期结售汇签约连续5个月保持顺差格局。 今年以来,我国宏观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起到了稳定外汇市场的作用。下一步,我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将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助于夯实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19-03-05/henan/2019/0305/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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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9-03-21/henan/2019/0321/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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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9-03-21/henan/2019/032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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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银行外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防范外汇业务风险,2月2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封市中心支局应邀对工商银行外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工行开封分行50余人参加培训。 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次培训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授课内容从基本外汇政策入手,结合工行目前开办的外汇业务及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培训内容丰富、实效性高。培训共设置四个专题:《个人外汇业务培训》、《国际收支数据核查模块介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国际收支核查模块操作过程》,内容全面并突出了政策宣讲时效性和业务培训实用性。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银行开封分行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对其合规开展外汇业务起到积极作用,为银行进一步做好外汇工作提供保障。 2019-03-04/henan/2019/0304/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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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2.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3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89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 2019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2.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79万亿美元)。(完) 2019-03-26/henan/2019/0326/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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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银行履职尽责和合规经营水平,督促其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数据及各类业务登记信息,减少业务差错和违规现象,3月14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组织举办银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及数据报送质量培训班,辖内27家银行共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资本项目管理处人员就资本项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方法做了详细讲解,以最新政策为依托,用案例教学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各类业务指标预警原理、滞留数据产生原理、处理方法及业务合规性审核,并以丰富多彩的视频形式讲解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展业规范。会后,培训人员与银行进行充分互动交流,就相关业务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培训班受到了银行参训人员的肯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9-03-15/henan/2019/0315/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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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银行履职尽责和合规经营水平,督促其及时、准确、完整报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数据及各类业务登记信息,减少业务差错和违规现象,3月14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组织举办银行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及数据报送质量培训班,辖内27家银行共6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资本项目管理处人员就资本项目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方法做了详细讲解,以最新政策为依托,用案例教学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各类业务指标预警原理、滞留数据产生原理、处理方法及业务合规性审核,并以丰富多彩的视频形式讲解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展业规范。会后,培训人员与银行进行充分互动交流,就相关业务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培训班受到了银行参训人员的肯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9-03-15/henan/2019/0315/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