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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合理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为历年一季度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7392亿美元,进口609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产业链供应链保持稳定,新的贸易增长点不断涌现,推动货物贸易顺差保持较高水平。 二是服务贸易呈现逆差。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其中,旅行逆差434亿美元,同比增长58%,主要是居民个人出境旅行增多;运输逆差1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33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有序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逐渐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有序发展。一季度,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5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313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05亿美元,其中股权投资净流入283亿美元。 总体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为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根本支撑。 2023-05-19/anhui/2023/0519/2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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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以来,宣城市中心支局开展“汇聚合力 惠企利民”系列活动,持续优化外汇服务,助力外贸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切实解难题。2023年4月25日,宣城市中心支局联合工商银行宣城分行赴宁国市安徽麦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一对一、面对面”外汇业务咨询和政策解释,详细介绍外汇结算和汇率避险等相关内容,切实解决企业难点和堵点。 二是上门送政策。2023年4月27日,宣城市中心支局联合自律机制宣城工作组,深入宣城市鸿乔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开展“助力外贸新业态”专题活动。外汇局就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便利化政策向各企业代表进行解读宣传,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联合助发展。2023年4月19日,宣城市商务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外汇局四部门对广东海洋卫浴有限公司引进外资事项进行现场答疑。宣城市中心支局对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等业务办理流程中的问题进行逐一答复,减少了企业多部门分头咨询的脚底成本。 2023-05-19/anhui/2023/0519/2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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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广东、深圳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二是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三是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四是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5-26/anhui/2023/0526/2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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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蚌埠市中心支局联合市商务外事局共同举办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外资业务培训会。蚌埠市商务外事局、投资促进局、经贸发展局、科技经信局、改革创新局、各县区(开发区)相关人员及20余家涉外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蚌埠市心支局对外商投资的准入政策、业务流程、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进行宣讲。此次实操与政策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受到涉外企业的广泛欢迎。 下一步,蚌埠市中心支局将持续探索多部门联合工作的方式方法,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2023-05-26/anhui/2023/0526/2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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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05-26/anhui/2023/0526/2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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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994-2022) 2023-05-26/anhui/2023/0526/2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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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8112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400亿元,进口14792亿元,顺差360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92亿元,进口3128亿元,逆差133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88亿美元,进口2563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72 325 贷方 20192 2888 借方 -17920 -2563 1.货物贸易差额 3608 516 贷方 18400 2632 借方 -14792 -2116 2.服务贸易差额 -1336 -191 贷方 1792 256 借方 -3128 -447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1 贷方 77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54 8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548 -78 贷方 517 74 借方 -1065 -152 2.4旅行差额 -921 -132 贷方 81 12 借方 -1001 -143 2.5建设差额 56 8 贷方 90 13 借方 -34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 0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9 -33 贷方 63 9 借方 -292 -4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11 贷方 330 47 借方 -251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1 27 贷方 536 77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 1 贷方 9 1 借方 -6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7-07/anhui/2023/0707/2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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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6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2: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2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人的便利化购付汇额度,以欺骗手段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金额合计158.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53.6万元人民币。 案例3:镇江和正堂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镇江和正堂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36.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1.8万元人民币。 案例4:扬州市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8月至9月,扬州市腾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29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02.6万元人民币。 案例5:盐城妙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1年1月,盐城妙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599.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94.1万元人民币。 案例6: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金额合计70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7: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7年3月,宁波利时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虚假单证办理转口贸易付汇,金额合计71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83万元人民币。 案例8:陕西籍乌某逃汇案 2020年1月至8月,陕西籍乌某利用18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9:河北籍刘某逃汇案 2020年1月至7月,河北籍刘某利用20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9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4.9万元人民币。 案例10:河北籍潘某逃汇案 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河北籍潘某利用15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0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34.5万元人民币。 2023-06-30/anhui/2023/0630/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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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7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22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0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6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06亿美元,直接投资逆差294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6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顺差18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33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55亿美元。(完) 2023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575 815 608 贷方 2 60996 8913 6653 借方 3 -55421 -8097 -6045 1.A 货物和服务 4 5663 828 618 贷方 5 56382 8239 6150 借方 6 -50720 -7411 -5532 1.A.a 货物 7 8890 1299 970 贷方 8 50582 7392 5517 借方 9 -41691 -6092 -4548 1.A.b 服务 10 -3228 -472 -352 贷方 11 5801 847 633 借方 12 -9028 -1319 -985 1.B 初次收入 13 -458 -66 -50 贷方 14 3829 559 418 借方 15 -4286 -626 -467 1.C 二次收入 16 370 54 40 贷方 17 785 114 85 借方 18 -41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222 -763 -570 2.1 资本账户 20 0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222 -763 -570 资产 24 -6828 -998 -745 负债 25 1606 235 1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82 -508 -380 2.2.1.1 直接投资 27 -2007 -294 -219 资产 28 -3415 -499 -372 负债 29 1409 205 153 2.2.1.2 证券投资 30 -3858 -564 -421 资产 31 -2606 -382 -285 负债 32 -1252 -182 -1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3 18 13 资产 34 55 8 6 负债 35 68 10 7 2.2.1.4 其他投资 36 2260 331 247 资产 37 878 129 97 负债 38 1382 203 151 2.2.2 储备资产 39 -1740 -255 -19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52 -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7/anhui/2023/0707/2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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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4457亿美元,对外负债6880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565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348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101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6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143亿美元,储备资产3379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37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837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49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90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2%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216亿SDR,对外负债51146亿SDR,对外净资产19070亿SDR。(完) 2023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5653 19070 资产 2 94457 70216 1 直接投资 3 28348 21073 1.1 股权 4 24528 18234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820 2840 1.a 金融部门 6 3885 2888 1.1.a 股权 7 3661 272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4 167 1.b 非金融部门 9 24463 18185 1.1.b 股权 10 20867 1551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596 2673 2 证券投资 12 11016 8189 2.1 股权 13 6255 4650 2.2 债券 14 4761 35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60 119 4 其他投资 16 21143 15717 4.1 其他股权 17 97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4918 3656 4.3 贷款 19 8824 65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0 201 4.5 贸易信贷 21 6098 4533 4.6 其他 22 935 695 5 储备资产 23 33790 25118 5.1 货币黄金 24 1317 979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5 39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9 81 5.4 外汇储备 27 31839 2366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8804 51146 1 直接投资 30 35377 26298 1.1 股权 31 32137 23890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40 2409 1.a 金融部门 33 1993 1482 1.1.a 股权 34 1782 132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11 157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384 24816 1.1.b 股权 37 30355 2256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29 2252 2 证券投资 39 18377 13660 2.1 股权 40 12049 8957 2.2 债券 41 6328 470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49 111 4 其他投资 43 14901 1107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740 4267 4.3 贷款 46 4047 300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73 203 4.5 贸易信贷 48 3857 2867 4.6 其他 49 497 369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7 362 说明: 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7/anhui/2023/0707/2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