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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2412亿元人民币,售汇14173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4098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591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735亿美元,售汇1981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0042亿美元,累计售汇20731亿美元。 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0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1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9597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0205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00亿美元,对外付款5612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2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06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2-19/yunnan/2023/1218/1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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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分局坚持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为目标,以发挥党员示范作用为引领,突出“三个强化”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红河州外汇管理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强化理论学习,推动主题教育“深”起来。紧密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和主题党日、党课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主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把主题教育中焕发的学习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强化融合推进,推动主题教育“热”起来。丰富学习载体和形式,推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结合身边事、身边人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多方式、系统性的集中学习讨论,红河州分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的强大实际行动力。 强化作用发挥,推动主题教育“实”起来。注重实践,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一是积极开展外汇便利化措施宣传,通过红河州外汇自律机制等形式宣导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及外汇知识;二是以党建为纽带,通过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强化外汇局系统与海关、公安等外部门交流联系,联合开展非法买卖外汇知识宣传,筑牢河口口岸打击非法买卖外汇防线,用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2023-12-08/yunnan/2023/1208/11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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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1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稳中向好,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基本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向均衡;人民币升值背景下部分企业“逢低购汇”增多,属于理性交易模式,外汇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平稳有序。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更加稳健,外资明显增配境内债券。经常项目方面,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跨境旅行等服务贸易支出、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由7、8月份季节性峰值逐步回落,更趋平稳。资本项目方面,证券投资项下外资总体恢复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意愿持续提升,近几个月连续净增持境内债券,11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规模达330亿美元,为历史次高值。 随着内外部环境改善,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更有基础和条件保持平稳运行。从内部看,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基本面对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支撑作用将增强。从外部看,市场预计美联储加息进程渐近终点,未来可能逐步启动降息,美元利率、汇率有望总体回落。总的来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更加坚实。 2023-12-19/yunnan/2023/1218/1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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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击非法外汇交易,增强公众合法合规用汇意识,2023年1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分局会同红河州公安局及河口县各商业银行,深入河口口岸开展“远离非法外汇交易 打造河口口岸良好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在河口口岸出入境通道前摆放宣传海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点对点”精准宣传。同时,组织熟悉越南语的外汇业务人员,向辖区群众和出入境外籍人员双语讲解携带和使用外币现钞的有关规定、普及外汇管理政策、提示非法买卖外汇风险等,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远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 下一步,红河州分局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持续发挥汇警联合工作机制优势,切实维护好辖内外汇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为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赋能加速。 2023-12-29/yunnan/2023/1229/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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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普洱市分局指导下,建设银行普洱市分行为辖内某咖啡出口企业办理首笔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标志着普洱市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正式落地。 自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在全省范围推进以来,普洱市分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推广工作。一是联合中信保公司及各试点银行开展宣传,提升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二是锁定目标群体,摸清普洱市在保企业情况,掌握底数,为银企精准对接搭建有效的沟通桥梁。三是实地走访推广,联合辖内试点银行到目标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切实提升业务推广的针对性。 下一步,普洱市分局将继续指导外汇指定银行在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增量扩面上接续发力,助力辖内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19/yunnan/2023/1219/1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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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内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助力企业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宏州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推进辖内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一是宣传扩面。通过宣讲会、外贸业务培训会及专题培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引导辖内进出口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二是调研导向。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辖内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其诉求,为更好开展下一步工作明确方向。三是协同增效。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会商州财政局等部门共同探索企业汇率避险支持方案,进一步发挥政策协同、政策激励作用。 2023-11-28/yunnan/2023/1128/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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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18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706亿美元,升幅为2.28%。 2023年11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3-12-08/yunnan/2023/1215/1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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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 2023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6万亿美元)。 2023-12-29/yunnan/2023/1229/1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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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110200Y经常项目特定收支业务核准 2024-01-11/yunnan/2024/0111/1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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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银行卡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在个人跨境消费支付中被广泛使用。为支持和规范银行卡境外使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托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商户类别码(即根据经营行业类型对商户进行分类的通用编码,Merchant Category Code,以下简称MCC),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 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MCC划分为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三类:完全禁止类,不得交易,如赌博、枪支交易等;金额限制类,单笔交易不得超过5000美元,如不动产代理等;完全放开类,交易不受限制,主要为经常项下一般商品和服务消费。目前,超过90%的MCC属于完全放开类,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以使用银行卡消费支付,并且不占用个人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购汇额度。上述管理方式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既提高了个人用卡便利性体验,又有效防范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近年来,境内外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了部分MCC。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对新增MCC进行补充分类。 问:《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主要是将近年来各银行卡清算机构新增的345个MCC进行补充分类后,纳入现行有效的MCC分类目录。 二是优化MCC分类更新机制。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和相关发卡行跟进MCC调整情况,适时更新发布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MCC分类目录。 问:《通知》对个人持卡跨境交易有什么影响? 答:《通知》不影响个人用卡和用汇的便利性。《通知》坚持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不改变现行MCC分类管理标准,也不涉及银行卡外汇管理政策调整。此次新增的345个MCC,超过94%为完全放开类。经常项下的个人银行卡境外消费支付相关的还款,可通过发卡行及银行卡清算机构购汇,或使用自有外汇。 同时,新增MCC补充分类不影响银行对持卡人的服务。对于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和发卡行而言,系统改造成本较低,也不会增加运营管理负担。 问:您对个人使用银行卡在境外消费有哪些建议?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提升个人跨境消费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水平,除银行卡外,目前政策上还支持个人直接使用移动支付工具、跨境汇款、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多种境外消费方式,可以有效满足个人境外消费支付的多样化需求。为保护自身权益,个人使用银行卡应注意不要泄露个人重要信息,不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向他人出借银行卡,不利用银行卡从事违法违规交易。 2024-03-28/yunnan/2024/0328/1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