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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效,更好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2023年5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辽阳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辽阳市中心支局”)开展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培训。辽阳市涉外金融机构外汇部门主要负责人、辽阳市自律机制涉外金融宣讲团队成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外汇相关业务人员详细介绍了2023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等业务的操作流程,讲解了相关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对银行数据质量核查等日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解答了银行业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此次次培训为高质量推进外汇营商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打通了服务涉外经济的“最后一公里”。辽阳市中心支局将持续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持续督促、推动银行贯彻外汇便利化政策,以合规经营和优质服务为目的推动外汇业务经营和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全力推动辽阳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3-05-16/liaoning/2023/0516/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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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元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广元分行前往朝天区中子食品工业园对涉外企业开展“一对一”外汇便利化服务与汇率避险产品政策宣传。一是现场向企业解读了目前各项外汇便利化服务政策,详细介绍了在线结汇业务,拓宽了企业对外汇便利化服务政策的了解。二是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避险中性意识,适度运用衍生产品等工具规避汇率风险。三是提示涉外企业加强业务人员对外汇便利化服务政策的学习、了解和运用,降低套保成本。企业负责人表示:“感谢外管局、感谢银行机构对我公司的上门宣传服务,的的确确提供了不少便利,我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政策的学习了解和运用”。 此次活动不仅实地宣传了外汇便利化服务及汇率避险产品政策,有效提升了企业汇率风险中性认识,而且为辖内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外汇服务,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获得了园区管委会、企业的好评。 2023-05-16/sichuan/2023/0516/2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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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辖内外贸企业进一步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更好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切实发挥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宿迁市中心支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加大创新,先后出台依托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外汇套保业务的实施意见、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推出“宿汇金”外汇套保业务产品,免保证金为中小微企业办理此项业务,以解决企业资金困难,减少财务成本。2023年5月5日,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率先为金田塑业成功办理1万美元的“宿汇金”外汇套保业务,节约财务成本近2000元。该笔业务的开办,标志着全省首笔依托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免保证金办理外汇套保业务成功落地宿迁。 依托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免保证金办理外汇套保业务成功落地,优化了汇率避险产品的设计和业务流程,有效解决了保证金对企业现金流占用的难题,更好满足企业外汇套保业务需求,切实增强了汇率避险服务的普惠性。下一步,宿迁市中心支局将进一步扩大“宿汇金”业务覆盖企业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为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汇金融力量。 2023-05-09/jiangsu/2023/0509/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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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相关规定管理对象已经消失,内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删除或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03-30/jiangsu/2023/0330/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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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企业汇率风险服务专项行动”政策,帮助苏州外贸外资企业应对当前境内外不确定性因素,4月19日,苏州市中心支局联合苏州市商务局、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举办“汇聚姑苏 智享未来”宏观及汇率走势宣传活动,150名外贸外资企业代表现场参会,会议同步进行线上直播。 会上,苏州市商务局介绍了近期开展的系列金融帮扶举措、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建设银行总行分析近期宏观经济运行和汇率走势,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提供多种思路。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宣传“慧交易”汇率管理服务,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保障。 本次会议,苏州市中心支局卜家怡副局长在主旨演讲中强调,在汇率双向波动的环境里,如何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对企业尤其是国际业务较为活跃的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各企业要继续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树立风险中性的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坚守主业,根据实需原则合理选择汇率避险产品和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时鼓励银行进一步引导和帮助企业牢固树立科学的汇率风险管理理念,提供更多适应企业合理需求、符合银行展业原则的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和服务。 下一阶段,苏州市中心支局将扎实做好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引导银行充分发挥业务优势,为实体经济发展做好服务,为苏州涉外业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3-04-24/jiangsu/2023/0424/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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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强化金融风险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引导,12月14日,江阴市支局做客江阴市政府“12345”民生热线网上直播室,以“金融服务惠民生,助企纾困显担当”为主题与广大市民进行热线交流。 江阴市支局就市场主体关心的人民币汇率波动应对措施、高新技术企业外汇政策、贸易便利化举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解答。直播过程中,市民朋友反响热烈,咨询热线不断。 下一步,江阴市支局将进一步主动作为、靠前发力,持续优化辖内营商环境,积极助力巩固辖内经济发展基础,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汇力量。 2022-12-19/jiangsu/2022/1219/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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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了黑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苏世民(Stephen A. Schwarzman)一行。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和投资机会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3-03-29/hainan/2023/0329/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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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地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办公大楼(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请从西门进入),候考室在新办公大楼南楼(进门后右侧)四层448会议室。面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8日(周六)上午9点开始(全天)。 全体考生请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开始前3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根据路途远近和交通方式安排好出行时间。 二、现场资格审查 2023年4月8日上午8点至8点30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录用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笔试成绩相同,行测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确定人选后,开展体检、考察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将手机等电子设备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请提前做好安排。 (二)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面试工作开展。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02231 68402343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职位内部按准考证号排序) 附件2:参考路线 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8日 2023-03-29/hainan/2023/0329/1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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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3-03-29/shenzhen/2023/0329/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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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3-03-29/hainan/2023/0329/1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