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一是银行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4月顺差规模为190亿美元,与一季度月均顺差基本相当,远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二是跨境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162亿美元,较3月增长57%。 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维持较高水平。4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443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184亿美元,较一季度月均水平分别增长2%和6%,同比分别增长2.8倍和1.2倍。今年以来,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资金稳步流入,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此外,4月服务贸易涉外收支逆差进一步收窄,对外直接投资延续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韧性增强,更有基础也更有条件适应外部环境的调整变化,保持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的格局。 2022-05-18/zhejiang/2022/0518/1645.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4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97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683亿美元,降幅为2.14%。 2022年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总体延续净流入态势,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大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显著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5-07/zhejiang/2022/0507/1644.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重大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实现平稳开局,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成绩来之不易。新冠肺炎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导致风险挑战增多,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要认真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措施精准落地。要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落实好已出台的外汇支持政策。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期引导,强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更加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刻理解、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促使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要深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改革,便利更多国际资本在我国投资兴业,支持和鼓励我国资本和企业走向世界。推动对平台企业金融活动实施常态化金融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外汇局全系统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勇毅前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 2022-05-06/zhejiang/2022/0506/1642.html
-
4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分析外汇市场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措施精准落地。要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落实好已出台的外汇支持政策;要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期引导,强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4-24/zhejiang/2022/0424/1634.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及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要求,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要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保障留抵退税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支持普惠养老机构融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最大化惠企利民。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为落实好全国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精神,《通知》要求,发挥好民航应急贷款作用,加快科技创新再贷款落地,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支持货运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循环。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为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加速落地,人民银行靠前发力加快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上缴6000亿元,主要用于留抵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放基础货币6000亿元,和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基本相当。4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准0.25个百分点,将再投放长期资金约5300亿元。从全年看,人民银行将总计上缴11000多亿元结存利润,缴款进度靠前发力,视退税需要及时拨付,与其他货币政策操作相互配合,有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引导市场利率下行0.1-0.15个百分点,带动一季度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至4.4%,为有统计以来的记录低点。加大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和两项减碳工具,加快1000亿再贷款投放交通物流领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预计带动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多增1万亿元。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相关部门、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并肩奋进,扎实推动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及早释放政策红利,全力以赴支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附件: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附件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文),提出货币信贷、金融服务等30项措施,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当前,受疫情和国内外因素叠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为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金融支持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充分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推动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 (二)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与商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帮助银行提升客户获取、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三)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末,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自2022年起,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引导金融机构提升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 金融机构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要细化实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快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积极主动对接征信平台有关的金融、政务、公用事业、商务等不同领域的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融资效率。 (四)提高对重点地区和受困人群的金融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五)提供便捷金融市场服务。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进一步优化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提供多种服务渠道,调整部分业务开展方式,强化服务保障。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要利用前期已建立的“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六)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畅通。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供应和现金安全卫生。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按需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 金融机构在必要时要采取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要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要建立财政-税务-国库-银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级国库要落实好助企纾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退税资金拨付、退付通道,有效保障退税资金及时、准确、安全直达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抓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 (七)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产销的金融保障。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适时增加再贷款额度,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主体的支持力度。围绕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及时保障中央储备粮信贷资金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粮食市场化收购,主动对接收购加工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保障。 (八)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九)加大对物流航运循环畅通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企业融资需求。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要用好用足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多措并举加大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建立信贷、债券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快速响应产业链核心及配套企业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十一)加大对有效投资等金融支持力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加大对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推动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实现实物工作量。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做好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金融支持工作。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占比要稳中有升。 (十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贷款、债券融资政策等金融政策上一视同仁。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进一步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重点为首贷、转贷、续贷等提供增信服务。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十三)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提供兼并收购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 (十四)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在推动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平台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作用。支持平台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化场景化线上融资产品,向平台商户和消费者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充分发挥获客、数据、风控和技术优势,加大对“三农”、小微领域的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稳步降低利息和收费水平,为受疫情影响的贷款客户提供延期还本付息服务,最大化惠企利民。督促平台企业规范开展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赋能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 (十五)加强对重点消费领域和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服务。设立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养老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加大对普惠养老机构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汽车等大宗消费金融产品,满足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金融机构要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围绕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丰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激发新市民创业就业活力。积极创新针对新市民消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健康保险、养老保障、住房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性。 三、优化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促进外贸出口平稳发展 (十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进一步拓宽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七)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业务。 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提升贸易融资的服务水平,为企业进出口贸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十八)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金融机构要及时响应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汇率避险需求,支持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优化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和服务,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业务的担保,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能力。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 (十九)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进一步提升跨境业务数字化水平,银行可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等在线化、无纸化方式,提供跨境结算服务。银行应提高企业经常项下跨境收付款效率。鼓励银行丰富人民币投融资产品,便利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和国际合作领域中使用人民币。 (二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保障作用,引导保险机构做好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保险理赔效率。深化政保银企四方合作,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提供更丰富的跨境贸易背景信息和更便捷的核验服务,精准服务外贸企业,扩大保单融资规模。 (二十一)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策长期可持续性和政策宣传落地效果 (二十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政策,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服务。 (二十三)强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盘考虑利润、拨备和核销等因素,独立审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持续做好金融支持工作。要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各单位要解决政策落地的痛点难点,主动呼应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合理诉求,完善政策落地长效机制。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2022-04-19/zhejiang/2022/0419/1629.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4月1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座谈会,抓好近期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地工作,加大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支持,保障物流畅通和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肖远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金融系统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金融为民理念,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抓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等金融政策的落地工作。 会议指出,要用好用足各项金融政策,主动靠前服务实体经济。各金融机构要重点围绕接触型服务业、小微受困主体、货运物流、投资消费等重点支持领域,强化对重点消费、新市民和有效投资的金融服务,及时在信贷资源配置、内部考核、转移定价等方面出台配套措施。要充分发挥多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效能,做好政银企对接,及早释放政策红利。要平衡好支持疫情防控、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提升政策可持续性和宣传落地效果。 会议强调,金融机构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要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服务。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灵活调整受疫情影响人群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计划。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司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及相关分支机构,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5家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完) 2022-04-20/zhejiang/2022/0420/1630.html
-
问:人民日报记者:作为“五篇大文章”之首篇,科技金融的提出,既体现出中央层面对科技的高度重视,也赋予了金融服务科技新的历史使命。请问贵单位在2024年将重点采取哪些措施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答: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行有关工作部署,加大力度支持吉林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在抓好吉林省金融支持科创能力提升行动的基础上,联合吉林省科技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吉林证监局、吉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5部门从五个方面发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 一是开展“五专”机制建设优化行动,指导银行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实施专业授信、建立专属通道、成立专业团队、完善专业架构,着力提高科创领域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二是开展科技产品研发推广行动,推动“企业创新积分贷”实现突破,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续贷支持力度,持续丰富科技型企业信贷产品模式。 三是开展科创领域宣传对接行动,建立健全“政银企”信息共享和互动协同机制,组织银行机构深入重点科技型企业走访问需,加强线上线下常态化融资对接。开展“金润吉科宣传季”活动,建立科技金融工作简报,推动科技金融“热”起来。 四是开展直接融资拓展深化行动,强化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支持,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质量,发挥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科技创新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五是开展配套政策协同护航行动,发挥货币工具总量结构引导作用,调增2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加大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加强担保支持,发挥风险分担机制撬动作用,为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提供政策保障。 问:吉林日报记者:刚才您提到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创设了吉林省再贷款合格质押品池,请介绍一下再贷款质押品池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答:一直以来,再贷款质押品不足是制约吉林省小型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使用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有效解决吉林省部分小型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使用再贷款质押品不足问题,推进再贷款使用增量扩面,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总结前期推动发起银行为村镇银行提供合格质押品办理再贷款经验,组织省内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再贷款合格质押品池,打造“央行引领、全省统筹、市场运作、合规发展”的再贷款第三方质押操作体系,通过质押品供需方自愿合作、合理收费,最大限度地实现质押品的共享使用,特别是发挥小型法人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特点,将再贷款政策有效地传导至实体经济更小、更微、更薄弱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提高再贷款政策普惠性。目前,吉林省再贷款第三方质押已完成两期业务操作,各金融机构累计提供28亿元债券进入合格质押品池,通过第三方质押累计为8家银行机构发放再贷款金额6.1亿元。下一步,我们将探索扩大质押品池适用金融机构范围,加快推动开展同业授信,力争一季度末入池质押品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上半年完成对有质押品需求的法人金融机构同业授信,更好发挥再贷款质押品池对再贷款政策精准有效传导的促进作用。 问:中国日报记者:请问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金融加快发展,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有哪些打算和举措? 答:2024年,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总行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绿色金融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一是增强绿色金融政策保障。做好绿色债券需求摸排和项目储备,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支持省内绿色低碳转型活动。二是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好服务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领域。三是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省内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与绿色金融综合评价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更好服务省内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问:光明日报记者:2023年,外汇局吉林省分局在服务吉林涉外经济发展、推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2023年,外汇局吉林省分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部署,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释放外汇政策红利,助推吉林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支持吉林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出台《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吉林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银行持续提升服务成效,为全省推进高水平开放“1+5”支持政策和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提供金融助力。积极推动珲春东北亚国际商品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顺利落地,指导6家银行接入珲春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平台。深入推进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引导银行围绕场景功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发挥平台惠民便民的最大效用;建设完成吉林中欧班列“长满欧号”应用场景,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加入“银企融资对接”场景试点,进一步扩充平台应用场景,助力经营主体便利融资健康发展。持续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探索强化县域外汇金融服务新模式,省内首个县域外汇业务咨询服务窗口在梅河口市揭牌落户。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业务966笔,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1.3个工作日,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奋力推动创新便利化政策措施惠及更多涉外主体。稳步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受惠面,全省优质银行扩增至7家,银行经常项目贸易便利化收支13.3亿美元。持续推动银行提升个人外汇服务质量,指导吉林银行建设开通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电子渠道。多措并举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扩面增量,业务同比增长51倍。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成功落地,2家银行完成备案,首笔“数字化+便利化”业务顺利办结。建立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联席机制,召开政策宣讲会,积极响应企业政策需求,为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在我省推广蓄力。 (三)创新推出惠企利民措施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服务供给,联合长春市商务局、金融办出台《长春市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指导6家银行承接增信服务,实现小微企业“零”成本避险。指导银行建立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长效机制,丰富创新避险产品,“吉企银通”平台银行外汇衍生品服务专区上线产品增至12项,推动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创新“汇安保”产品,工商银行已对接落地。支持银行按需扩大避险服务覆盖面,全省已有187家银行分支机构可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同比增长21.4%。多渠道宣传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会同商务厅等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培训34次,组织银行线上线下专题宣传65次,持续开展送政策进百企、送服务到千家系列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帮助制定避险策略。2023年,全省新增外汇套保“首办户”114家,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98.3%,全省涉外企业外汇套保比率高于全国均值6个百分点。 2024-03-04/jilin/2024/0304/2229.html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总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2022年10月21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与上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党支部联合开展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建与外汇工作互促共进、深化金融为民服务,打造“汇企联合、协力合作、金融为民”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活动中,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历史性盛会,极大地鼓舞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信心和力量,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最根本的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用新思想坚定信仰,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增强定力,在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提升能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向历史和人民交出新的优异答卷。 随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和上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党支部就各自单位党建与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就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申报工作和企业汇率避险进行了宣传和指导,详细了解上港集团在外汇政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 为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开展,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党支部和上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党支部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下阶段,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自觉地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一是要深入领会,统一思想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着力推动外汇管理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要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深入基层、服务市场,不折不扣落实总局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汇率避险的支持力度,不断丰富拓展金融创新产品供给,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提升国际收支统计工作质效,不断增强形势分析研判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三是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高站位,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主动讲、扎实干,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扎实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2022-10-31/shanghai/2022/1031/1843.html
-
2022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紧紧围绕“政治能力提升年”“基础工作强化年”“纪律作风整顿年”三条主线强化理论武装。与辖区内银行、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省内重点园区考察,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蓬勃开展贡献外汇力量,助力海南成为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示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走心入脑,学习理论强化思想武装 为把准海南自贸港外汇管理改革方向,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扎实开展各项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海南自贸港外汇领域改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自贸港重大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深刻理解海南自贸港建设在新发展格局和应对风险挑战中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和服务跨境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的原则,不断增强自贸港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实事求是,调研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2022年1月27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印发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指导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国家指定的跨境贸易投资开发试点之一,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是自贸港政策实践的第一线,也是企业针对相关政策反馈意见的最前沿。政策颁布后,方昕局长、谢端纯副局长多次带队前往洋浦经济开发区,通过召开银行企业交流座谈会和企业实地调研等形式,调研区内政策落地情况。深入了解各单位开展试点业务遇到的难点堵点和政策诉求,并就涉外银行、企业关心的贸易轧差结算、外汇局监督检查和银行展业原则等问题作出解答,调研活动加深了银行从业人员对洋浦经济开发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内容的理解,提高了业务办理能力和风险把控能力,鼓舞了洋浦试点地区企业的市场信心。 三、群众路线,做实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为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避险意识与能力,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刻运用在汇率风险相关工作中。自汇率风险相关工作开展以来,谢端纯副局长多次带队深入澄迈、临高等地,对辖内主要外贸企业和银行进行走访与问卷调研,根据从一线了解到的企业办理汇率风险中性的痛点、难点,对外发布了20余期“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汇率风险中性宣传系列”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人次已超17万。组织辖内银行开展了数轮汇率风险中性宣导活动,覆盖企业高管及业务人员逾200人,切实提高了企业防控汇率风险的意识。2022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辖内衍生品签约额93857万美元,同比增长1.7倍。 2022-06-02/hainan/2022/0602/1603.html
-
今年2月,十堰境内企业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成功获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企业资格,这是湖北省首家县域企业获得该资格。 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是指守法经营、信用优良的优质企业在审慎经营、合规展业的优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享受优化单证审核等更加便利的措施。该政策赋予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更多自主权,释放“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自主”的监管导向,实现贸易外汇收支“秒申请,分钟办”,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高跨境结算效率,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大幅降低企业“脚底成本”。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基础上,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合成沉淀硫酸钡与工业硫化钠等化学产品的创新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期稳定发展,企业先后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5项,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获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中小企业创新奖,并于2021年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功能性硫酸钡材料科技创新企业。中国银行十堰市分行在外汇局省、市分局的细心指导下,积极筛选和向省分行推荐辖内符合条件的优质贸易进出口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文件精神,用实际行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湖北日报 2024-03-02) 2024-03-04/hubei/2024/0304/2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