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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01-30/shandong/2026/0130/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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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印发《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鄂汇发﹝2018﹞3号文,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内容涵盖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多项外汇创新业务,为金融支持湖北自贸区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落细提供了重要支持。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适用于自贸区内银行、境内外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其创新和突破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简化了货物贸易购付汇审核手续。自贸区内企业经区内银行资格审核后,办理货物贸易项下购付汇业务,可直接向银行提交网上电子单证,无需向银行提交纸质单证。简化了企业货物贸易购付汇流程。 二是简化了货物贸易收结汇资金划转手续。自贸区A类企业可将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直接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结汇或对外支付,无需事先划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进行审核。简化了企业货物贸易收结汇流程。 三是便利了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外币租金收取。根据《实施细则》,自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如果其用以购买租赁物的资金50%以上来源于国内外汇贷款或外币外债,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将促进区内融资租赁业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是提高了境外企业境内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实施细则》,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将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流入自贸区,有助于提升境外企业在区内银行的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支持外汇金融创新,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自贸区内具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可以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自贸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该项政策将为区内企业合理运用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提供便利。 六是降低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根据《实施细则》,自贸区内跨国企业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准入条件,由国际收支规模1亿美元降为5000万美元,有利于更多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加入该业务,积极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灵活调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的外汇资金,调剂资金余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跨国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跨国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该政策将提高自贸区对跨国企业的吸引力。 同时,为维护自贸区内外汇市场的健康和有序发展,按《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仍将依法对自贸区相关业务进行监管,开展非现场统计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调查。 2018-02-02/hubei/2018/0202/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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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外汇局德州市分局召开2026年第三次局务会议。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市分局局长林琳,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市分局副局长杨德阔,国际收支科和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全体人员围绕各岗位重点工作,对标先进地市找不足,完善下一步工作计划。国际收支科、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就今年省分局工作要点、目前科室工作的开展情况、自身的短板弱项进行了全流程的梳理,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具体举措。 林琳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以政治引领和作风建设为保障,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落地生根。二是锚定政策落地与风险防控目标,督促商业银行扛起主体责任,在政策传导、风险防范、服务实体经济中当好关键节点、发挥支撑作用。三是以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为抓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对内加强科室沟通,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对外主动靠前对接公检法、税务、商务等部门,打通跨部门协作链路,优化人才队伍,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聚焦短板和弱项,靶向攻坚突破。提高政治站位,紧跟省分局工作重点、节奏。一方面紧盯短板弱项,推动重点领域突破提升;另一方面坚持抓常抓细,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实现“重点突破”与“全面过硬”双向发力。 下一步,外汇局德州市分局将以服务德州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2026年度重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强化政策执行和落地成效,确保各项外汇政策精准传导、有效实施,为全市涉外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2026-05-11/shandong/2026/0511/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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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山东省分局经常项目县域“十百千”行动、资本项目汇惠县域企业提升行动、汇率避险两级联动相关要求,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触达县域涉外企业,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5月14日,外汇局德州市分局“鲁贸汇企服务队”赴夏津县开展“汇金暖企践初心,普汇德州畅县域——外汇服务县域行活动”,通过“集中宣讲+精准走访”双向发力,为县域涉外企业送上外汇政策“及时雨”,助力企业提升跨境经营能力。 外汇局各条线专业人员围绕经常项目、资本项目、汇率避险三大核心领域,为夏津县20余家涉外企业代表开展外汇政策集中宣讲,系统解读了最新外汇政策。同时,德州市分局“鲁贸汇企服务队”成员还深入创赢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山东中新科农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重点涉外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外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重点询问企业在外汇收支结算、跨境投融资、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与诉求,认真记录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针对企业在外汇收支便利化最新措施、汇率避险工具运用等方面提出的问题,“鲁贸汇企服务队”现场予以政策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跨境经营效率。 下一步,德州市分局将继续开展外汇服务县域行活动,实现县域政策宣讲全覆盖,及时解决涉外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政策红利精准触达,助力德州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5-15/shandong/2026/0515/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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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淄博市2026年“鲁贸汇企服务队”工作和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响应山东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要求,调动全市银行力量,5月21日,淄博市分局组织召开2026年“汇金暖企——齐便利 汇千企”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培训会,全市24家外汇业务银行对公、对私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外汇管理科主要负责同志部署2026年淄博市“鲁贸汇企服务队”工作、高水平试点推进工作并通报近期重点工作,提出四项总体要求:一是汇银联动,开展精准政策宣传和企业走访;二是建立县域外汇业务直联点,打造一批集企业联系点、座谈服务点、政策宣传点为一体的县域“外汇服务站”;三是开展服务下沉县域“十百千”行动,解决县域企业实需,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四是高效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试点顺利过渡,精准开展政策传导,推动便利化措施适配到有实需的企业。随后,外汇管理科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淄博市“汇金暖企——齐便利 汇千企”专项行动初步方案》,并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等便利化政策现场培训。 下一步,淄博市分局将依托“鲁贸汇企服务队”淄博工作机制,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契机,深化对银行企业的督导引导,推动外汇服务提质增效,精准赋能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6-05-22/shandong/2026/0522/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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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部署,深化拓展“鲁贸汇企服务队”下沉县域“十百千”行动、汇惠县域企业提升行动,泰安市分局制定《推进外汇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意见》和《“汇金暖企”专项行动方案》,统筹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2026年4月至5月,泰安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海关等部门,走进东平县和岱岳区分别开展政策宣讲会,90家企业参训。 培训会上,外汇管理科围绕“9+9”新政,详细拆解便利化政策要点与实操流程,助力企业简化外汇业务办理、降低合规成本。国际收支科聚焦汇率波动风险,系统阐释“风险中性”理念,指导企业运用远期、期权等工具做好汇率避险,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全面讲解跨境人民币结算、投融资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用好本币结算优势,降低汇兑损失、拓宽融资渠道。本次培训有效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为泰安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下一步,泰安市分局将常态化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不断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把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从“纸面”落到企业“账面”,为泰安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外汇力量。 2026-05-26/shandong/2026/0526/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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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省分局“鲁贸惠企服务队”和“汇金暖企”专项行动部署,精准对接企业汇率避险等业务需求,5月15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副局长张俊带队,联合交通银行济宁分行,赴山东山推进出口有限公司开展汇率避险等政策宣讲。山东山推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贸易部、销售部20余人参会。 会议首先由交通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高级专家,从美元与人民币挂钩逻辑、地缘冲突等五方面,深度剖析汇率波动核心逻辑,帮助企业进一步深化对汇率风险的认知。其次外汇局相关人员对近期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等相关政策进行了宣讲,随后企业表达了业务诉求,外汇局相关人员针对贸易便利化、俄罗斯收汇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最后,张俊同志结合宣讲情况对企业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树立风险中性理念,将汇率风险管理纳入长周期观察,不局限于单笔业务或短期成效;二是合理运用银行外汇衍生产品,遵循“先简单后复杂、小步快走”原则,科学对冲汇率风险。 2026-05-18/shandong/2026/0518/2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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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辖内银行外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合规风控水平,精准解读跨境贸易和融资最新便利化政策,5月17日,外汇局德州市分局举办了外汇业务政策线上培训会,165名银行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重点与银行实际业务需求,设置两大核心模块。一是解析银行外汇业务违规典型案例,通过剖析违规原因,解读处罚依据,明确业务合规红线,强化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宣讲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和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系统介绍跨境贸易和融资最新便利化政策内容、适用范围及实操要点,助力银行用好惠民惠企政策。 此次培训有效解决了银行从业人员在政策理解和实务操作中的疑点难点,进一步夯实了辖内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管理基础,为推动跨境贸易和融资便利化政策在德州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外汇局德州市分局将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与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026-05-18/shandong/2026/0518/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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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分局关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改革红利精准直达涉外市场主体,5月20日,威海市分局组织召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市8家拟申请试点银行国际业务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各银行依次介绍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准入筹备进展、首批试点企业摸排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外汇管理科负责同志对前期银行报送的备案材料逐一反馈修改意见,现场回应银行诉求,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安排,切实压实银行主体责任。同时,对个人外汇业务银行直联点规范管理、县域外汇服务提质增效等提出具体要求。 下一步,威海市分局将严格按照省分局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各项工作,持续加强便利化政策精准宣传和业务跟踪监测,帮助企业充分运用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2026-05-21/shandong/2026/0521/2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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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一)学习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中央第六巡视组向外汇局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工作要求上来;原原本本研究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差距不足,提整改建议。局党组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负责、对外汇管理事业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旗帜鲜明地研究、谋划、推进整改。将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中央巡视办领导讲话精神,在外汇局党内通报;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强化了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开展巡视整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杨国中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反复研究外汇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办先后5次进行集体研究,列出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以及3方面18项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及责任清单,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潘功胜书记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局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郑重承诺,逐一认领整改任务。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各级党组织坚决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3次局务会、10余次局长专题办公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学习党规党纪,研究巡视整改任务。各位局领导加强指导,对巡视整改工作,随时听取汇报,研究落实意见,督促推进工作。局整改办先后20余次召开会议,协调推进跨部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梳理出来的3方面9大项29个问题,外汇局制定整改措施87项。除列入长期整改的措施外,要求2016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局党组站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与认真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结合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合力整改的氛围。巡视整改期间,在外汇管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党组中心组把学习重点,放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巡视整改提供政治保障上;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重点,放在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上;把新年度外汇管理重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上,确保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衔接、互相促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保证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和外汇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重大事项机关党委随时汇报。2月19日,潘功胜书记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对抓好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印发2016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年学习安排不少于6次。第一季度,党组中心组已学习3次。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成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15年度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进行任务分解,督促抓好落实。开展2015年度党支部(总支)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进一步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层层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坚持将政策学习常态化,凡是外汇管理重大政策制定、重点改革试点、重要文件发布等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带头宣讲。2016年1月以来,潘功胜书记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上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增强履职信心,强化凝聚力和向心力。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掌握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以落实巡视整改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印发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专题部署全年党建工作。 三是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严格党员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对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密切联系群众。2016年1月以来,已安排3次局长接待日。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在机关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为机关党委增加1名编制。加大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四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落实监督责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纪检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有关责任清单,深化“三转”,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适应纪检体制改革新要求,在外汇局原纪检组、监察室不再保留的情况下,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设立纪律检查处。做好对来信来访和反映问题线索的受理,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问题线索的“五种分类”标准,依据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机关纪委做好与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建立协商沟通工作机制,构建监督合力。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每年举办集中培训,提高履行职责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2014年9月查处的机关某责任部门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认真复查,对1名司级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令其他参与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两个为主”,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制定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经常性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汇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抓早抓小抓预防。 六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工作,重点从规范选人用人、推进能上能下、加大干部交流、强化干部监督等四个方面理清思路,抓好整改落实。对近年来外汇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告中组部。认真把好初始“动议”关,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党组充分讨论研究,发挥党组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通过局办公网等渠道,加大人事信息公开力度,改进干部任前公示方法,努力增强干部人事工作透明度。 七是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全面培养锻炼干部,按规定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全局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应交流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对任现职未满5年需要交流的司处级干部一并进行了交流调整。 八是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真落实中组部相关规定,对少报告房产的1名干部,取消其提拔任用资格;对少报告投资金额等情节较轻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补报;对某责任单位管理人员违规持有下属公司股份个人事项未报告问题,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组织召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再次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提高全体人员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思想认识。周密部署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制作《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引,供司处级干部填报参考。 (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漠视纪律规矩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办公用房调整改造。外汇局成立办公用房领导小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所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整改报告已报送中央巡视组和国管局。 二是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全面核实和复查各部门实际办公用房情况,组织腾空的办公用房清退和调配。修订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抓好日常落实,严格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管理。 三是规范机关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出差标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合规列支差旅费。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总局相关部门向承办公务活动的分支局发出公函时,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的规定要求,强化纪律约束。针对赴分局检查工作时接受超标准接待的问题,责成总分局参与人员退缴全部费用,作出深刻检查,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规定。外事部门和培训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明确因公临时出国(境)纪律要求。严格审核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谁组团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培训人员选派报名环节管理。落实因公出国(境)信息局内公开机制,加强对境外培训实际日程的监督力度。对发生无关人员出国(境)参训问题的,将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 五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规定。认真落实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制度和证件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强化纪律约束,向因私出国(境)人员印发《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重要提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的1名干部,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经审批出国(境)但擅自变更目的地的2名干部,由所在部门领导分别对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取消上述3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六是规范薪酬补贴发放。局党组责成责任单位结合巡视指出的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福利进行清退,并制定新的薪酬发放办法,自2016年起执行。 七是规范局内干部对外讲课取酬管理。规范外汇局工作人员外出讲课行为,完善报批程序,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讲课获得好处费,并认真执行、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局内相关责任单位对讲课费标准进行了规范。 八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某责任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配合中央纪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组调查核实,对2名领导干部的党纪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在进行之中;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1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完毕。 (三)对外汇行政执法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监管薄弱、存在廉洁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简化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流程。坚持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公平公正公开。在大幅下放和简化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按规定加强对分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将行政权力切实纳入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事后监管规定,提高监管工作的操作性和规范性。继续推进资本项目简政放权,推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扩大境内资本市场开放。 二是规范外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案件办理,要求各级外汇检查部门在案件办理中详实记录案件涉及所有情节,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抽查业务量较大地区分局2013年度以来所有案件处罚情况,要求相关分局开展自查,上报详细情况说明。加强对分支局外汇检查人员接受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情况的统计和考核。加强案审会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的培训。研究完善和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对各类外汇违规行为,细化违规情节和处罚幅度。定期对分局处理的一类或多类案件进行梳理和事后督查,排查风险点,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是加大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外汇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列入2016年审计重点。利用内控监督联络员会议平台,及时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行政审批有关情况,适时提示行政审批业务、外汇检查风险点。加强对行政审批和外汇执法检查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促进依法行政。督促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四是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预决算管理,构建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指导意见。所属事业单位向局主管部门报送年度预决算报告,由局主管部门编制外汇局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对事业单位开展财务专项审计,重点关注其财务管理、资金运用、薪酬发放等情况。加强对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力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是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至2015年某责任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以及2015年审计署对外汇局审计覆盖该责任单位的审计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参照新出台的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财务人员在经济业务税项核算和继续教育方面的培训力度;定期向局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并按规定接受各项审计。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研究制定责任单位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所属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一)强化政治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建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局党组将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的各项指示精神看齐,夯实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抓好“关键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于律己,发挥引导示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中央纪委部署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纪检部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预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将坚决予以查处,并落实“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局党组将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任用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准配强各级领导干部,大力推动干部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日常做起、从身边严起、从点滴管起,强化对干部队伍的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都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四)深化后续整改,确保长效机制落实到位。局党组将按照管党治党新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督办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在健全制度机制上,加强对巡视整改“回头看”,查漏补缺,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在推动改革发展上,结合外汇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巡视整改促进外汇管理改革,实现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做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402345;邮政信箱:100048,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纪委;电子邮箱:jgjw@mail.safe.gov.cn。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8日 2016-05-13/hubei/2016/0513/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