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修订后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外资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094。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修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印发)第十三条修改为“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月2日 2021-02-01/neimenggu/2021/0201/996.html
-
2026-03-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1906.htm
-
2026-03-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1994.htm
-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黄韬铭、邹多为)海关总署10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7.73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出口4.62万亿元,增长19.2%;进口3.11万亿元,增长17.1%。 分析人士表示,前2个月我国外贸总体延续稳中有进态势,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主动作为、靠前发力,广大外贸企业积极稳订单、拓市场,推动我国外贸实现良好开局。 具体来看,出口持续向“新”发力。前2个月,我国高技术、高附加值机电产品出口2.89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分别增长15.6%和9.7%。 最长春节假期消费旺盛,带动进口需求持续释放。前2个月,我国进口机电产品1.21万亿元,同比增长21.3%;铁矿砂2.1亿吨,增长10%;原油9693.4万吨,增长15.8%。 各类政策红利加速释放,民营企业活力有效激发。前2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4.51万亿元,同比增长22.8%。同期,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进出口分别增长15.3%、7.4%。 多元化发展提升外贸韧性。前2个月,在对美国进出口同比下降16.9%的情况下,我国对欧盟进出口9989.4亿元,增长19.9%。同期,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4.02万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对东盟进出口1.24万亿元,增长20.3%。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黄群慧表示,良好的开局、有力的起步为我国全年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制造业转型升级、内需扩大拉动进口等,都给外贸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源头活水。 2026-03-10/dalian/2026/0310/2661.html
-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运用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对省际贸易开展分析发现,2025年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 在全国省际贸易方面,2025年,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销售收入增速;占全国销售额的41%,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从全国31个省份看,超八成(26个)省份省际销售额增速实现正增长。 在重点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上,2025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区域外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4%、6.2%和4.6%,较上述地区总体增速分别高0.9个、3.1个和1.7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的区域外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8%和4%,较两地总体增速分别高2.5个和3.7个百分点。重点区域之间贸易往来频繁,京津冀销往长三角、黄河流域销往长江经济带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7%和5.2%;长三角、珠三角销往成渝地区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7%和7.8%。 跨省贸易经营主体户数快速增长。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销售的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8%,占发生销售行为户数的57.6%,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同时,跨省销售额增长的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7.5%,占跨省异地销售户数的62.9%。 跨省交通物流和信息服务稳步增长。2025年,交通运输物流业省际销售额同比增长6.6%,较行业总体增速快1.9个百分点。跨省信息互通加快发展,全国信息服务省际销售额同比增长19.7%。 2026-03-10/dalian/2026/0310/2659.html
-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支持陕西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安排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拟在辖内西安市、宝鸡市和咸阳市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6年4月9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试点实施细则意见”字样,并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710002)。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2026年3月11日 2026-03-11/shaanxi/2026/0311/2323.html
-
2026-03-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1891.htm
-
2026-03-0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3/content_7061183.htm
-
3月5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党总支根据“1+5+N”学习方案,围绕“强化理论武装、严守纪律规矩、提升履职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主线,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副行长、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副局长张俊,外汇管理科和国际收支科在家全体党员参会。 学习采取“会前自学+会议领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第一议题”环节,集体学习《习近平: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会前还组织自学了其他内容。在“五维联学”环节,围绕“严守廉洁纪律 筑牢外汇管理防线”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并深入剖析“贾某案”进行警示教育。有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了对信息调研工作的体会,聚焦“如何以正确政绩观干事创业?总书记这样引领”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校准价值坐标。 张俊同志对本次集体学习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结合近期工作安排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学深悟透,在“消化吸收”上下功夫。二是坚持以案为鉴,在“检视反思”上动真格。三是坚持实干担当,在“成果转化”上见实效。 下一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党总支将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确保全年工作开局起好步。 2026-03-05/shandong/2026/0305/2787.html
-
3月3日,菏泽市分局召开2026年第一次局务会,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谋划2026年重点任务。菏泽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市分局副局长韩其奎,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学习了朱鹤新局长《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十五五”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章,传达了省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负责人和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对照2025年工作情况,深入查摆短板弱项,客观分析问题根源,针对性提出2026年工作改进计划。 韩其奎对市分局2025年外汇管理相关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2026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讲话精神转化为履职实效;二是要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三是要狠抓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四是要锤炼过硬作风,以高质量外汇服务助力菏泽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26-03-04/shandong/2026/0304/2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