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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非居民在境内有合法工作,现从其境外同名账户转入9万美元。需要提供资金来源材料吗?该资金为其家人遗产,需要提供具体什么材料? 答:境外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直接入账,不需审核资金来源。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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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个人购汇还信用卡,可以代办吗?仅直系亲属代办吗? 答:年度总额内购汇只能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购汇归还信用卡建议通过银行到期自动扣款的方式完成,个人无需办理购汇业务,也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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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货物在海运时遭遇灾害,船公司要求其支付共同海损,请问审核何种材料?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企业对船公司支付的共同海损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 2018-07-06/shanghai/2018/0706/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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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境外劳务意外身亡的抚恤金可以汇入境内的亲属么? 答:可以。 2018-07-27/shanghai/2018/0727/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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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FDI企业注销申请将原始汇入的资本金汇给境外投资方,请问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何操作?企业资本金账户开立时间是1999年。 答:FDI 企业注销,应先到注册地银行办理注销登记,之后,根据注销登记生成的跨境流出额度办理资金汇出。注销登记和资金汇出应分别按照《资本项目操作指引(2017版)》6.4条和6.21条要求的材料办理。 注:6.4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3.因清算注销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到期清算的,提交依《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公告;提前清算或需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别清算的,提交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清算结业的批准或备案文件;其他清算的,提交工商主管部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证明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有关证明文件等。4.注销税务登记证明。5.普通清算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特别清算提交主管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因吸收合并办理注销的无需提供)。 操作:1.外商投资企业因破产、解散、营业期限届满、合并或分立等原因注销的,应在发布清算公告期结束后、工商登记注销前到注册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手续。2.因合并或分立,原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的,应在原企业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时,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将其“外方股东清算所得处置计划”选为“再投资”。3.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原则上应先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注销,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后申请办理外方权益登记注销,申请主体应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申请材料为: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由原外商投资企业全部股东加盖公章(无公章的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原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注销的批准或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法院裁定、行政吊销文件等)、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工商主管部门关于清算组合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外方股东的主体证明文件、清算报告、原外商投资企业全体股东出具的保证书(内容为保证清算组已依法对原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申请人向银行提交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全体股东将承担违反上述保证产生的一切责任)。 6.21资金汇出 所需材料:1.业务登记凭证。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打印的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3.《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 操作:银行应根据减资或清算流出控制信息表为申请主体办理资金汇出。银行或外汇局在备注栏中进行备注的,汇款银行应同时结合备注内容办理。2.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3.银行在办理完成业务后,应在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一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原件上签注业务种类、金额、日期并加盖银行业务章,留存有签注字样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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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额度内汇款给境外女儿,银行要求提供直系亲属证明,但是女儿户口已提交迁出不在本人户口本下,请问额度内留学相关用途必须提供直系亲属证明吗?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便利额度内汇款不是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了吗? 答:个人凭身份证件直接办理额度内购付汇的前提是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 从问题描述上判断,应该是成年人以留学名义办理购汇汇出业务,从银行展业角度,可对购汇人年龄与购汇用途存在明显不符等情况的业务进一步进行真实性审核。如确为父母购汇汇给境外子女留学使用的,可提供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此外,一般情况下,从额度实需自用的角度,对子女留学需用汇的,建议直接以子女自身名义购汇汇出,父母可以代办。 2018-08-17/shanghai/2018/0817/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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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境内直接投资过程中外商资本金实际汇出国家与其注册国别不一致,但出资人名称一致,是否可正常办理? 答:应进一步了解实际汇出国家与注册国别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如果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可以正常办理;如果不属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同一外方投资者,在了解清楚不一致的原因可以排除违法违规的前提下,可以办理,但经办银行应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提示,后续因该项不一致引起其他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同时,经办银行应在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为:缴款人与投资人不一致。 2018-08-03/shanghai/2018/0803/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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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办理的情况是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小孩子尚不会写字如何签名? 答:因未成年子女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从法律意义上,未成年子女的民事活动本身就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因此,父母代理未成年子女办理外汇业务,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本等证明即可办理。 2018-08-17/shanghai/2018/0817/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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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组织开展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业务培训,全市125家外汇指定银行共2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本次培训提升了银行一线操作人员的国际收支申报业务水平,受到参训学员的普遍好评。 2018-08-17/shanghai/2018/0817/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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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误申报的汇款信息能删除吗? 答:误申报的说法比较笼统,需根据不同情况实际分析。 对于已经申报的无实际交易背景的涉外收入或付款的错汇款,经办银行应当删除该笔错汇款项的申报数据,并在系统中说明删除原因;如该笔需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仅为申报要素有误,则不需要删除,而需要在系统中修改。 2018-08-10/shanghai/2018/0810/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