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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深化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办理跨境贸易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范围 支持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履行相关报备手续后,按规定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拓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 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地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情形下为优质企业办理以下情形的轧差净额结算,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进行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 (一)境内外关联企业之间一般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二)货款与货物贸易运输相关费用、仓储费、维修费、赔偿等经常项下费用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三)销售货款与相关销售返利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四)运费、保费、清关费、速遣费、滞期费等运输相关费用之间的收支轧差净额结算。 (五)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 审慎合规银行为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和成员企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以下简称贸易便利化政策)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措施(以下简称高水平开放试点): (一)银行经备案可开展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二)跨国公司资金池主办企业已办理经常项目资金集中和轧差结算收支业务登记。主办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主办企业是财务公司或自身无贸易涉外收支的,可不为前述所称优质企业)。 (三)跨国公司资金池成员企业原则上是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 跨国公司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守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有关规定,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便利试点”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跨国公司办理经常项目轧差净额结算时,原则上每个自然月轧差净额结算不少于1次。 四、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 允许审慎合规银行根据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的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相关材料,为企业认定的涉外员工核定免审单金额,涉外员工个人在核定金额范围内可在银行办理购付汇或收结汇,免于提交单证。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贸易便利试点薪酬”或“高水平便利试点薪酬”。 银行应为企业配套制定专属方案,明确适用的涉外员工范围及其薪酬发放安排,做好购付汇或收结汇金额动态管理,建立相关事中事后管理机制。 五、鼓励将更多贸易新业态主体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支持审慎合规银行,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情况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的且经其推荐的诚信客户,纳入贸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开放试点。 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相关的贸易涉外收支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或“外贸综合服务”。 六、优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汇资金结算 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及货物出口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对外支付;也可将上述仓储、物流、税收等相关费用与出口货款进行轧差结算,同时按涉外收支管理信息申报有关规定办理实际收付数据和还原数据申报。相关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按规定向外汇局办理经常项目收支登记。 (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委托客户签订综合服务合同(协议),提供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健全,具备“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等技术条件。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向委托客户明示实际成交汇率,不得利用汇率价差非法牟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依据客户委托代理、代办收付汇业务,均适用上述规定。 七、放宽服务贸易代垫业务管理 银行审核业务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可为境内机构办理以下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业务: (一)具有贸易往来的境内外机构间代垫货物运输、仓储、维修、报关、检验、税收、保险等费用。 (二)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 上述代垫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应报备所在地外汇局。银行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贸易相关服务费用代垫”。 八、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承包工程项目的境内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服务贸易外汇存放境外登记后,可在境外开立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其中,承包工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收入范围为从境外业主或境内划入有关工程款,从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入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为向境内调回工程款、有关境外工程款支出,向境外各承包工程项目账户划转资金,以及符合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内部规范,并在每季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的主要收支信息和账户余额,以及相关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九、完善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机制 银行应建立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境内机构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境内机构特殊外汇业务处置”。 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交易真实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银行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监测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同时废止。之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及时转发辖内地(市)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2025-10-29/sichuan/2025/1029/3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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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3-16/sichuan/2026/0316/3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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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效,近日,德阳市分局组织开展“政策面对面”政银企交流活动。市分局分管行领导带队与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跨境金融部、德阳分行相关负责人、德阳某发展集团进行座谈交流,围绕金融机构国际业务发展和企业跨境融资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宣讲、业务交流和精准指导。 活动中,平安银行介绍了近年来国际业务发展情况、机构布局及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并就拟新增对公外汇业务权限事项作了说明。企业详细反映了当前融资需求及在境外发债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难题,希望获得政策支持与专业指导。针对相关诉求,市分局分管行领导带领业务骨干,结合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要点,通过案例讲解业务办理流程和合规要求,对银行权限申请和企业发债业务进行了“一对一”政策指导,帮助其理清思路、明确路径。 此次“政策面对面”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前置,搭建了监管、银行与企业三方高效沟通平台,既推动了政策精准直达,也增强了市场主体对合规开展跨境业务的信心。下一步,德阳市分局将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和走访调研,不断提升外汇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助力德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3-30/sichuan/2026/0330/3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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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南充市金融机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落地,近日,南充市分局组织辖内外汇银行召开2026年汇率避险工作座谈会,统筹谋划全年汇率避险工作,凝聚汇银协同发力共识。 会议以提升银行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外贸企业稳健经营为核心,通报2025年全市汇率避险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部署开展全市金融机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提升年行动,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宣传辅导,提高针对性和精准度。定期开展企业汇率避险宣传培训或沙龙活动,为涉外企业发放《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立足企业需求定制“一企一策”避险方案。二是主动对接走访,深化清单式靶向服务。聚集重点外贸企业、国有企业、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和外资外债企业,精准对接避险需求,破解工作难点、堵点。三是优化创新服务,扩大汇率避险服务供给。充实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业团队,为企业配备业务专员。创新推出多元化避险产品,满足企业个性化、差异化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下一步,南充市分局将持续强化对辖内银行的指导与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全市汇率避险工作提质增效,以优质服务助力辖内涉外经济持续稳健发展。 2026-03-20/sichuan/2026/0320/3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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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公众外汇金融素养,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达州市分局组织辖内银行机构走进市中心广场,开展外汇知识集中宣传活动,以专业宣传筑牢外汇金融安全防线。 活动聚焦公众外汇金融需求,重点解读个人用汇政策、额度使用规范,详细讲解非法外汇交易、地下钱庄、网络炒汇及跨境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与严重危害。通过展板展示、资料发放、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外汇知识、解读政策要点、警示风险隐患,切实让外汇政策“接地气”、风险防范“入人心”。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外汇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余次,互动参与群众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知晓度、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下一步,达州市分局将持续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常态化、多维度开展外汇知识普及活动,不断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履行金融监管与服务职责,全力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外汇市场环境。 2026-03-24/sichuan/2026/0324/3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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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2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2月以来,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从交易规模看,2月,外汇市场交易量为2.6万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2万亿美元,剔除春节假期影响后,日均环比分别增长2%和12%。从外汇供求看,2月,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356亿美元,环比下降57%。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78亿美元,环比下降26%。2月,银行结售汇顺差428亿美元,环比下降46%。从3月以来的情况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基本均衡,供求较为平衡。总的来看,当前我国涉外经济平稳发展,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企业等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购汇需求基本稳定,市场预期总体平稳。 2026-03-16/sichuan/2026/0316/3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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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在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现场开展以“‘汇’服务‘惠’万家 个人外汇更便利”为主题的个人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设置政策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互动等方式,面向观展群众、境外来泸人员等开展个人外汇政策宣传。活动现场派发个人外汇政策宣传折页500余份,向群众普及个人外汇知识,讲解用汇常识,并加强“以案说险”,详细讲解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等外汇违法活动的危害性,深入开展风险提示,提升个人合规用汇意识。此外,走进各大展区,向境外来泸人员宣传外籍来泸人员开户、结购汇、跨境资金收付汇等业务的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 下一步,泸州市分局将持续深化个人外汇政策宣传,丰富宣传载体与形式,依托重点展会、社区网点、线上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开展个人外汇政策宣传与风险警示活动,切实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 2026-04-01/sichuan/2026/0401/3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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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质效,近期,巴中市分局加强与政府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签订部门《合作备忘录》,实现与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政策配合、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有力保障外汇履职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三向”发力。横向发力强沟通,主动加强与巴中市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向下发力摸情况,深入银行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向内发力定措施,组织召开行长专题会讨论《合作备忘录》。二是践行“外汇为民”。市分局与市财政局持续深化“财金互动”机制,推动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协同监测研判机制,建立线索联合处置机制,针对外汇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出口骗税、虚假贸易等线索,联合实施监管风险提示等措施。 2026-04-03/sichuan/2026/0403/3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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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建立和形成了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统计框架。为优化制度体系,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国际收支统计规范性文件。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等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36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2025-10-31/sichuan/2025/1031/3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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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和汇率避险服务直达县域企业。近日,绵阳市分局组织兴业银行绵阳分行深入县域企业开展“一对一”外汇政策与汇率避险专题宣讲活动,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县域涉外企业稳健发展。 活动中,组建“汇银”政策宣讲团,通过实地走访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跨境资金流动需求及在收付汇、融资、汇率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围绕企业普遍关注的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投融资政策、汇率波动应对等热点问题,开展“一对一”精准宣讲。 市外汇局重点解读了最新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指导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合理运用远期结售汇、期权组合等避险工具,避免赌单边、炒汇差行为。同时,推动兴业银行绵阳分行用好用足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工具包,并结合企业的行业特征、贸易模式和资金周期,深入分析其行为特点与避险需求,量身定制差异化、个性化的汇率套期保值方案,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与适配性。 下一步,绵阳市分局将持续深化“汇银企”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精准服务,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汇率避险服务向县域延伸、向基层覆盖,以务实举措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4-16/sichuan/2026/0416/3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