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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2-10-13/gansu/2022/1013/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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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49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492亿美元,降幅为1.58%。 2022年8月,跨境资金流动理性有序,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9-15/gansu/2022/0915/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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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下午,白银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观影活动,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电影《隐入尘烟》。 影片讲述了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西北农村,两个被各自家庭抛弃的孤独个体——马有铁、曹贵英,在日复一日的耕耘中相濡以沫的故事,展现了一对底层农民夫妇从陌生到熟悉,从相知到相守的心路历程。观影结束后,同志们分享了观影体会:做人要不忘本、做人要有信念、做人要纯真、做人要受得苦。 活动最后,白银市中心支局李吉祥副局长就支部建设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思想修养的自觉;二是强化专业学习的自觉;三是强化守纪讲规的自觉;四是强化担当尽责的自觉;五是强化工作把握的自觉。 2022-09-15/gansu/2022/0915/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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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2022年1-8月) 2022-09-15/gansu/2022/0915/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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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防范外汇领域业务风险,9月2日,天水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资本项目系统应急演练。 此次演练由天水市中心支局与中国银行天水分行共同实施。演练前,参演人员参加了应急演练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演练实施方案、演练要求、具体步骤、手工操作流程及有关注意事项等。演练模拟因突发网络中断,资本项目系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业务人员手工处理资本项目相关业务,对应急响应程序、操作流程和应对措施等进行演练,实战检验各参演部门间的业务衔接及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此次演练,进一步检验了天水市中心支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提升了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022-09-15/gansu/2022/0915/1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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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14/qinghai/2022/1014/1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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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辖内银行及时了解、掌握、用好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提升外汇业务展业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近日,青海省分局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举办线上视频会议,开展了服务贸易、个人外汇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培训。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业务骨干,13家外汇业务银行及下属支行网点相关人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分局业务人员详细解读服务贸易、个人外汇政策、系统操作及政策热点,梳理并普及了银行办理业务中出现的常见易错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对银行提出了具体的业务规范和要求。本次培训内容详实,系统全面,加强了银行对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要点的准确理解,为银行提升外汇服务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督促、推动银行贯彻经常项目外汇便利化政策,加强对银行的业务指导,促进双向沟通,着力提升银行外汇服务质量,推动我省涉外经济业务健康发展。 2022-10-14/qinghai/2022/1014/1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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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2-10-14/qinghai/2022/1014/1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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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付汇有次数限制吗? 答:应具体根据个人付汇的原因及所涉及的业务种类确定。一般情况下,个人付汇无次数限制,但不得以分拆方式规避限额监管。 2022-10-14/henan/2022/1014/1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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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孩子留学可以以家长的名义购汇汇学费吗? 答:孩子留学,父母可以代为办理占用额度的购汇业务或不占用额度的购汇业务,但原则上应以孩子自身名义购汇。 2022-10-13/henan/2022/1013/13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