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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4750亿美元,对外负债1296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8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9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479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271亿美元,债券资产336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11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3%、2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46亿美元,美元资产8531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973亿美元,分别占22%、58%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57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76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352亿美元,债券负债221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39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7%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5939亿美元,美元负债4345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681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8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582亿美元,占比58%。(完) 2023-12-29/shenzhen/2023/1229/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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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3年9月末) 2023-12-29/shenzhen/2023/1229/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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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 2023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6万亿美元)。 2023-12-25/shenzhen/2023/1225/1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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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39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68亿元,进口16468亿元,顺差409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80亿元,进口4076亿元,逆差1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7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16亿美元,进口2892亿美元,顺差32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303 324 贷方 22847 3216 借方 -20544 -2892 1.货物贸易差额 4099 577 贷方 20568 2895 借方 -16468 -2318 2.服务贸易差额 -1796 -253 贷方 2280 321 借方 -4076 -574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9 12 借方 -11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78 11 借方 -49 -7 2.3运输差额 -502 -71 贷方 543 76 借方 -1045 -147 2.4旅行差额 -1493 -210 贷方 109 15 借方 -1602 -226 2.5建设差额 129 18 贷方 184 26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81 -11 贷方 28 4 借方 -109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2 4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61 -37 贷方 80 11 借方 -341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4 20 贷方 409 58 借方 -265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705 99 借方 -521 -7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2 -4 贷方 11 2 借方 -43 -6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2 2 借方 -10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1-29/shenzhen/2024/0129/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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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3年12月) 2024-01-29/shenzhen/2024/0129/1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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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推动深圳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联合深圳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并督促深圳金融机构抓好组织实施,保障资源配置,引导银行创新发展外贸供应链金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全市统筹发起“金融为民”暖心工程,积极践行“金融支持外贸24条举措”精神,作为“金融国家队”的一员,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全力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加大“稳外贸”支持力度。 近日,深圳光大银行“稳外贸”金融创新再传喜讯,在光大银行总行的指导下,顺丰“丰融通”项目成功落地首笔中国智能终端手机制造商荣耀终端的海外经销商融资业务。 “丰融通”供应链海外金融项目通过该行“阳光普惠云”系统与顺丰“丰融通”平台”对接,基于物流仓储大数据科技,以真实贸易背景为抓手,以“保税仓”货物监管为保障,按照“场景化、智能化、线上化、数据化”发展理念,为使用顺丰物流保税仓储的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下游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普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深圳光大银行在合作中了解荣耀品牌海外经销商的供应链金融需求,荣耀终端在积极扶持经销商开拓海外市场的同时,亟需银行对海外经销商给予信贷支持,以解决经销商融资难、慢、贵的问题。深圳光大银行积极探索并创新“丰融通”海外融资模式,结合荣耀品牌海外经销商在顺丰保税仓的物流仓储数据,将数据进行可视化处理,办理了跨境直贷业务。融资授信实现当天批复、当天放款,“光大效率”获得了借款人的高度认可,从而打开顺丰供应链场景的海外新市场。 2024-01-19/shenzhen/2024/0119/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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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1-31/shenzhen/2024/0131/1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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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4-01-29/shenzhen/2024/0129/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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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7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2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0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0万亿美元)。 2023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2.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85万亿美元)。 2024-01-29/shenzhen/2024/0129/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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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01-31/shenzhen/2024/0131/1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