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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5-03-31/safe/2015/0331/5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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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外债统计质量,逐步与最新国际标准接轨,2014年末,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分类标准公布我国外币外债数据,并将特别提款权(SDR)分配纳入外债统计。 截至2014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4793亿元人民币(等值895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按可比口径(含SDR分配,下同)计算,同比增长2.5%。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16788亿元人民币(等值2744亿美元),占30.6%,同比增长7.5%;短期外债余额为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6211亿美元),占69.4%,同比增长0.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70.5%。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3379亿元人民币(等值552亿美元),占6%;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619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占1%;银行债务余额为18470亿元人民币(等值3018亿美元),占34%;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6741亿元人民币(等值4371亿美元),占4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5584亿元人民币(等值913亿美元),占1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0749亿元人民币(等值3391亿美元),占38%;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0462亿元人民币(等值3344亿美元)占3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6663亿元人民币(等值1089亿美元),占13%;债务证券余额为674亿元人民币(等值110亿美元),占1%;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19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5584亿元人民币(等值913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2亿元人民币(等值7亿美元)。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欧元债务占6%,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10%。 据初步计算,2014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8.64%;债务率为35.19%;偿债率为1.91%;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7.78%,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负债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负债率安全线为20%。 债务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债务率安全线为100%。 偿债率是指外债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额(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偿债率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是指剩余期限的短期外债余额与中央银行掌握的外汇储备存量的比例。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的安全线为100%。 附表 中国2014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4年末 2014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3379 552 短期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379 552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8 3 贷款 3361 5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619 101 短期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19 101 SDR分配 619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18470 3018 短期 14963 2445 货币与存款 6663 1089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8288 135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2 2 长期 3507 57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50 106 贷款 2851 46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 1 其他部门 26741 4371 短期 21927 358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1811 29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0104 3285 其他债务负债 12 2 长期 4814 78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 1 贷款 4438 72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58 59 其他债务负债 12 2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5584 91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4719 772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6 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859 140 外债总额头寸 54793 8955 注:1.本表按照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5-04-07/safe/2015/0407/5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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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3月,银行代客结汇为1354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945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409亿美元。201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757亿美元,累计售汇2415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1342亿美元。 2011年3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884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577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307亿美元。2011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290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76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5-03/safe/2011/0503/4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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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2月银行代客结汇为900亿美元,银行代客售汇为651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顺差为249亿美元。201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403亿美元,售汇1470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结售汇顺差933亿美元。 2011年2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为1299亿美元,对外付款为1206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顺收为93亿美元。201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66亿美元,对外付款2713亿美元,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付款顺收453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1-04-13/safe/2011/0413/4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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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呈现“双顺差”,国际储备资产继续增长。 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2841亿美元,较上年下降35%。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项目顺差2493亿美元,服务项目逆差287亿美元,收益项目顺差287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348亿美元。 2009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含净误差与遗漏)109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65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变动3932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交易变动3821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特别提款权增加108亿美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增加3亿美元。 自本次平衡表起,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外汇储备资产数据只记录交易变动数据,因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引起的储备资产价值变动将通过国际投资头寸表反映。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上述口径追溯调整近年平衡表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2010年4月公布2009年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2009年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金额 一.经常项目 1 2,841 A.货物和服务 2 2,206 a.货物 3 2,493 贷方 4 12,033 借方 5 9,540 b.服务 6 -287 B.收益 7 287 C.经常转移 8 348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2 9 1,091 其中:直接投资 10 365 三. 储备资产 11 -3,932 3.1 货币黄金 12 0 3.2 特别提款权 13 -108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14 -3 3.4 外汇3 15 -3,821 3.5 其它债权 16 0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 3.从本次编表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惯例对储备资产记录方法进行了调整,即平衡表中只记录由于交易引起的储备资产变动,不包括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引起的储备资产价值变动。 2010-02-05/safe/2010/0205/4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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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09年银行代客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银行代客结售汇与银行结售汇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反映了外汇指定银行为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办理的结汇、售汇规模。银行代客结售汇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 二、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与同期外汇储备变化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是银行代客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引起外汇储备变化的因素还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变动等。因此,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三、银行代客结售汇数据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有什么不同? 答:银行代客结售汇数据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在统计数据范围和统计时点上均存在差异。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凡在境内银行柜台发生的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外汇指定银行自身除外),均纳入该统计,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 四:如何理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与国际收支统计之间的关系? 答: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反映了境内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涉外收入和支出的规模,即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同时,由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在统计原则上采用资金收付制,其与国际收支统计所要求的权责发生制也存在不同。 2010-03-31/safe/2010/0331/4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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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银行代客结汇9786亿美元,售汇7151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35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2%、10%、42%;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054亿美元,对外付款12419亿美元,顺收163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2%、13%、56%。 为更好地分析判断外汇形势,从不同层面上反映我国涉外经济发展状况,提高外汇统计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自2010年起按季对外公布月度银行代客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完) 附:名词解释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10-03-31/safe/2010/0331/4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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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138.10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072.10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066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700.22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33.09%;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3437.88亿美元,占外债余额的66.91%,其中,登记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371.88亿美元,贸易信贷余额为2066亿美元。 从债务构成情况看,2010年6月末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中,贸易信贷占60.10%,贸易融资(如银行为进出口贸易提供的信贷支持)占18.48%,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8.58%,主要与我国近年来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密切相关。由于贸易信贷及贸易融资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交易为背景,不会额外增加外债风险。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余额为382.09亿美元,占12.44%;中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1230.94亿美元,占40.07%;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958.16亿美元,占31.19%;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38.06亿美元,占14.26%;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59.58亿美元,占1.94%;其他机构债务余额为3.27亿美元,占0.10%。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372.50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77.23%,所占比重较上年末上升2.8个百分点;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699.60亿美元,占登记外债余额的22.77%。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2.10%,比上年末上升4.34个百分点;日元债务占10.11%,比上年末下降1.78个百分点;欧元债务占4.51%,比上年末下降1.87个百分点;其他债务包括特别提款权、港币等,合计占比13.28%,比上年末下降0.69个百分点。 从投向看,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余额中,投向制造业的为414.67亿美元,占21.58%;投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为246.87亿美元,占12.85%;投向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为171.92亿美元,占8.95%;投向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为117.71亿美元,占6.13%;投向房地产业的为110.38亿美元,占5.74%。 2010 年1—6月,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197.76亿美元,同比增加104.43亿美元,上升111.89%;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123.95亿美元,同比减少70.77亿美元,下降36.34%;支付利息14.43亿美元,同比减少6.41亿美元,下降30.76%。(完) 附: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0-10-09/safe/2010/1009/4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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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修订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继续呈现“双顺差”。 2010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536亿美元,同比下降32%。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顺差303亿美元,服务逆差72亿美元,收益顺差211亿美元,经常转移顺差95亿美元。 2010年一季度,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64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28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155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2亿美元,其它投资净流入454亿美元。 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增加960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净增加959亿美元(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特别提款权增加1亿美元。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 2010年一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536 3,950 3,414 A.货物和服务 2 230 3,526 3,295 a.货物 3 303 3,167 2,864 b.服务 4 -72 359 431 1.运输 5 -68 68 136 2.旅游 6 -27 102 129 3.通讯服务 7 0 3 3 4.建筑服务 8 15 26 11 5.保险服务 9 -30 3 33 6.金融服务 10 0 2 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12 18 7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28 1 29 9.咨询 13 18 51 33 10.广告、宣传 14 1 6 5 11.电影、音像 15 -1 0 1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34 77 42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0 2 2 B.收益 18 211 312 101 1.职工报酬 19 24 28 4 2.投资收益 20 187 284 98 C.经常转移 21 95 112 17 1.各级政府 22 -1 0 1 2.其它部门 23 96 112 16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642 2,133 1,491 A.资本项目 25 12 12 1 B. 金融项目 26 631 2,121 1,490 1. 直接投资 27 155 304 149 1.1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82 20 102 1.2 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237 284 47 2. 证券投资 30 22 112 90 2.1 资产 31 6 94 88 2.1.1 股本证券 32 -21 22 43 2.1.2 债务证券 33 27 72 44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62 70 8 2.1.2 .2 货币市场工具 35 -34 2 36 2.2 负债 36 16 19 3 2.2.1 股本证券 37 16 19 3 2.2.2 债务证券 38 0 0 0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0 0 0 2.2.2 .2 货币市场工具 40 0 0 0 3. 其它投资 41 454 1,705 1,251 3.1 资产 42 126 208 82 3.1.1 贸易信贷 43 5 5 0 长期 44 0 0 0 短期 45 4 4 0 3.1.2 贷款 46 40 57 16 长期 47 -14 0 14 短期 48 54 57 2 3.1.3 货币和存款 49 30 95 66 3.1.4 其它资产 50 51 52 0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51 52 0 3.2 负债 53 328 1,496 1,169 3.2.1 贸易信贷 54 52 52 0 长期 55 4 4 0 短期 56 48 48 0 3.2.2 贷款 57 177 1,280 1,103 长期 58 17 48 32 短期 59 161 1,232 1,071 3.2.3 货币和存款 60 98 161 63 3.2.4 其它负债 61 0 4 4 长期 62 0 0 0 短期 63 0 4 4 三. 储备资产 64 -960 0 960 3.1 货币黄金 65 0 0 0 3.2 特别提款权 66 -1 0 1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0 0 3.4 外汇 68 -959 0 959 3.5 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219 0 219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完) 2010-07-05/safe/2010/0705/4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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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1至3月各月银行代客结汇分别为940亿美元、763亿美元、1000亿美元,合计2703亿美元;各月银行代客售汇分别为538亿美元、545亿美元、693亿美元,合计1776亿美元;各月银行代客结售汇差额分别为402亿美元、218亿美元、307亿美元,合计顺差927亿美元。 2010年1至3月各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分别为1323亿美元、1081亿美元、1418亿美元,合计3822亿美元;各月境内银行代客对外付款分别为1021亿美元、930亿美元、1258亿美元,合计3209亿美元;各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差额分别为302亿美元、151亿美元、160亿美元,合计顺收613亿美元。(完)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代客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不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为自身办理的结售汇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代客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代客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其客户间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目前包括外汇收付款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0-06-08/safe/2010/0608/4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