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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顶峰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菅野晓一行。双方就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潘功胜局长指出,中国经济基本面良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巨大。当前股市估值总体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且被纳入全球主要股票和债券指数,将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完) 2018-11-02/liaoning/2018/110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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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 2016-05-09/sichuan/2016/0509/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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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6年第2号 2017-01-20/sichuan/2017/0120/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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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50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5-05-07/sichuan/2015/0507/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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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就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二、外汇局每日通过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向发卡金融机构发送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单,发卡金融机构应不晚于北京时间当日17时起暂停名单内所列个人使用本机构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发卡金融机构应做好自身业务系统设置,严格实施前款规定。涉及系统改造的,应最迟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 三、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委托他人进行查询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四、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五、发卡金融机构应完善客户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发生境外提取现金交易的持卡人注意政策变化,引导个人减少境外大额现金使用,并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信息。 六、发卡金融机构、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及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第三条第(七)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外汇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2017-12-30/sichuan/2017/1230/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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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外汇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扩大外汇政策宣传面,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网络炒汇的舆论氛围,近日,永安市支局深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以“打击非法网络炒汇,推动诚信合规经营”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一是以现场宣传为契机,夯实宣传效果。永安市支局在校园生活区内集中开展现场宣传,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师生展示利用网络炒汇、洗钱以及诈骗等新型骗局,提醒涉汇主体防范和抵制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增强自身金融消费维权意识,同时现场解答师生的疑惑。 二是以LED宣传大屏为基点,编织校园宣传网。利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校区4块LED宣传大屏,在校园内24小时滚动宣传“一切网络炒汇平台在我国境内均不合法”“网络‘炒汇’不合法,资金安全无保障”“谨记非法网络炒汇风险陷阱,整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秩序,营造诚信经商环境”等内容。 三是借助自媒体,扩大宣传半径。利用永安微金融公众号宣传个人用汇外汇政策及理财正规渠道,告知大众非法网络炒汇的危害性;通过宣传招贴漫画、个人违规典型案例等形式,以风趣幽默、浅显易懂的方式,通过朋友圈自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扩大宣传范围。 宣传活动期间,现场解答外汇业务咨询服务近百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400余份,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活动的受众和影响范围,对普及外汇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合理引导市场舆论及预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11-21/fujian/2018/1123/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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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联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共同走进马尾名城中心广场,开展“诚信守法用外汇,合规经营促发展”等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深入名城中心商场的人群密集处,针对商户及周边社区消费人群,围绕个人外汇政策、网络“炒汇”、非法金融广告等近几年大家较为关心、公众聚焦的社会热点问题,集中设点宣传,提供现场解答和咨询。活动现场采取外汇知识问答、游戏竞猜等形式,寓教于乐、吸引消费者主动参与。福州开发区支局宣传人员通过积极分发《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等宣传折页和“网络炒汇不合法 资金安全无保障”、“外汇管理知识宣传”等宣传单,普及外汇管理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本次活动共发放外汇政策有关宣传材料300余份,受众达200余人。该项宣传活动相继被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有线电视台新闻频道、马尾新闻网播放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018-11-21/fujian/2018/1123/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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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秦皇岛市中心支局召开了辖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合作推进会。 会上,各与会企业分别介绍了本企业境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情况,在外汇政策和业务方面面临的困难和亟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企业提出的问题,秦皇岛市中心支局现场给予了一一解答。 参会企业纷纷表示,此次推进会解决了企业面临的难题,拓展了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视野,坚定了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信心,下一步将继续扩大境外投资规模,更大程度地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2018-11-23/hebei/2018/1123/1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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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定市中心支局组织了“合规用汇,明天‘汇’更好”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外汇知识,便利群众用汇。 在活动现场,保定市中心支局通过布置展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积极宣传外汇政策、外币理财等与普通群众切身相关内容。活动现场得到了群众的热烈响应,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保定市市委、市政府,市银监局、市保监局以及北京银行保定分行、工商银行保定分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了本次宣传活动。 2018-11-23/hebei/2018/1123/1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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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前期费用退汇业务怎么做登记? 答:FDI和ODI项下都有前期费用登记业务,不知此问题指的是哪一个。 FDI前期费用登记后涉及跨境资金流入,如退汇即因特殊原因原路退回时,退回金额原则上以流入金额为限。 ODI前期费用登记涉及跨境资金流出,如退回即因特殊原因原路退回资金时,退回资金原则上以流出资金为限。以上两类业务无专门的登记手续。 2018-11-23/shanghai/2018/1123/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