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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有关人员赴辖内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泰隆银行进行外汇形势调研。 2018-10-25/ningbo/2018/1025/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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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10-25/ningbo/2018/102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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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汇率双向波动及中美贸易摩擦对辖内涉外贸易影响,帮助企业解决业务发展难题,近期,张家界中心支局副局长胡雄勇带领外汇管理科及建设银行相关负责人一行10人再次赴张家界市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先来到久瑞生物科技公司生产车间及产品仓库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之后围绕应对当前外贸紧张局势、深化外汇管理服务及确保企业贸易稳步发展等内容开展专题座谈。 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及部门人员分别介绍了公司进出口发展现状、近期生产经营规模变化、国际局势对自身影响及企业当前发展所遇瓶颈和需求。张家界中心支局及银行向企业宣讲贸易便利化政策及近期管理导向,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及资金运用提供政策指导,在政策合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2018-10-19/hunan/2018/0930/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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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总局综合司举办2018年第二期依法行政视频培训会议,西藏分局积极组织分局及辖内各地市(口岸)中心支局全体在岗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全面介绍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法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涵义、背景、意义、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使基层外汇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知识和相关要求有更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外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对提升外汇执法人员现场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会后,外汇局西藏分局对全辖外汇人员严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从思想上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注重探索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过程中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要要政策执行过程中,准确把握尺度,做好公众服务:四廉洁从政,严禁执法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外汇局西藏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总局综合司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政务服务 严格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外汇管理政务服务水平。 2018-10-23/xizang/2018/1023/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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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以来,漳州各地借“金融知识普及月”平台,联合银行机构,开展外汇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大力传播诚信理念,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南靖县支局、漳浦县支局和诏安县支局开展走进校园普及个人外汇业务知识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宣传人员身披绶带,主动向学生发放外汇宣传材料,讲解外汇知识及外汇风险;云霄县支局和华安县支行选择在城区人流密集地区设立宣传台,现场发放《网络炒汇不合法,资金安全无保障》《个人外汇管理政策问答》《跨境人民币业务知识》等外汇政策宣传材料,大力传播诚信理念;东山县支局则借助“全国科普日”活动,开展以“弘扬诚信理念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外汇知识和政策法规。 2018-10-19/fujian/2018/1019/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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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公约签字仪式在中国银行泉州分行举行,22家市级银行机构现场签约,标志着泉州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正式成立。泉州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是各市级银行机构自发筹建的自律性组织,自律机制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成员单位自律意识,通过“他律”与“自律”、“外部约束”与“内部激励”相结合,提高辖区外汇市场的合规经营水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18-10-22/fujian/2018/1023/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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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月23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动表 2018-10-23/ningbo/2018/1023/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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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以下简称9号文)第四条明确了一系列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跨境融资业务类型。这些业务是否不再需要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 答:出于外债统计准确性的考虑,9号文所明确的不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的跨境融资业务,按照现行外债管理规定需要办理外债登记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 2.9号文第十条第三款“开展跨境融资涉及的资金往来,企业可采用一般本外币账户办理,也可采用自由贸易账户办理”应当如何理解?企业按照9号文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的,还需要遵守其他外债管理规定吗? 答:企业如选择一般账户开展跨境融资业务,仍应遵守现行外债账户的管理规定。此外,所涉及的签约登记办理时限、签约变更登记、外债资金结汇使用、外债还本付息等,也应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签约备案(登记)时,除应按照19号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宏观审慎外债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及上年度或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8-10-25/tianjin/2018/1025/1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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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境内银行在香港上市,将上市募集资金调回境内并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境内银行在境外上市,一般不会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10%以上股份的情况,因而属于证券筹资。由于该银行为被投资企业,结汇的交易主体应按照银行的身份确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32证券筹资-01银行自身”。 案例2:某居民个人单独持有一家企业,现将该企业股份全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并将收到的外汇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居民个人将企业转给外国投资者,相当于外国投资者投资于我国境内企业。同时,居民个人结汇按其外汇资金来源予以统计,应统计在投资资本金项下。由于被转让企业即为被投资企业,在个人结汇时该企业可能尚未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手续,但由于该企业已完全为外方所有,预计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该笔交易计入“221投资资本金-04外资机构”。 2018-10-25/tianjin/2018/1025/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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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某公司经审批后在香港的债券市场向香港的投资者发行该公司五年期的公司债券,所融得的资金收入应如何申报? 答:该境内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中)长期债券,应申报在“723022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工具—债券交易—中长期债券交易—发行境外中长期债券”项下。 2018-10-25/tianjin/2018/1025/1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