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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逐渐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面。与此同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比如进行虚假和误导宣传、营销行为涉嫌垄断和无序竞争、营销宣传内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多次指出要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明确规则、划清底线、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统一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监管标准,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为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联合制定了《办法》。后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可对各自管理的细分领域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另行明确网络营销监管要求。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其中,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或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由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参照《办法》规定管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是指非金融机构自营的,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应当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要求,不得超出金融机构委托范围。 三、《办法》对于营销资质有哪些规定? 《办法》贯彻落实“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的要求,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外机构未经许可面向境内居民提供金融产品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的,应当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 四、《办法》对于营销内容和行为有哪些规定? 《办法》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披露,便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查询和核实合作金融机构和营销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要求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介绍金融产品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针对算法推荐、直播营销等新模式,以及强制搭售、骚扰营销、违规使用金融字样等问题,提出相应的规范要求。 按照《办法》要求,贷款产品将不得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营销话术;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支付工具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不得误导用户混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未取得金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的机构在其运营的APP和注册商标中不得使用金融字样;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特别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五、《办法》对于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合作有哪些规定? 《办法》着重厘清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边界,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确保业务独立、技术安全,加强对合作平台的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要求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适当性测评、贷款额度测评等金融产品销售环节,不得就金融产品与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进行互动咨询,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应当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实际提供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名称或相关标识。 《办法》定于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在此之前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主动加快整改清理与《办法》要求不一致的营销内容和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将依法履职,协同督促指导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落实《办法》要求,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 2026-04-27/qingdao/2026/0427/2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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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8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22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13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51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10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7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8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4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0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3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5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72亿SDR。(完) 2026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2836 1843 1345 贷方 2 79810 11483 8388 借方 3 -66974 -9640 -7043 1.A 货物和服务 4 13083 1879 1372 贷方 5 73743 10610 7751 借方 6 -60659 -8731 -6379 1.A.a 货物 7 17220 2475 1807 贷方 8 66697 9596 7010 借方 9 -49477 -7122 -5203 1.A.b 服务 10 -4136 -596 -435 贷方 11 7046 1014 741 借方 12 -11182 -1609 -1176 1.B 初次收入 13 -514 -74 -55 贷方 14 5358 771 563 借方 15 -5873 -845 -618 1.C 二次收入 16 267 38 28 贷方 17 709 102 75 借方 18 -442 -64 -4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102 -1881 -1372 2.1 资本账户 20 -3 0 0 贷方 21 3 0 0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3099 -1881 -1372 资产 24 -18475 -2651 -1934 负债 25 5376 770 56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9754 -1401 -1023 2.2.1.1 直接投资 27 -610 -88 -64 资产 28 -2991 -431 -315 负债 29 2380 343 251 2.2.1.2 证券投资 30 -10105 -1457 -1067 资产 31 -7941 -1141 -834 负债 32 -2164 -316 -233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7 2 2 资产 34 930 134 98 负债 35 -912 -132 -96 2.2.1.4 其他投资 36 944 141 107 资产 37 -5127 -733 -534 负债 38 6071 875 641 2.2.2 储备资产 39 -3345 -479 -34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6 38 2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6年一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07亿美元(折约1438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6-30/qingdao/2026/0630/2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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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19757亿美元,对外负债7969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40060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36052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2046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295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5432亿美元,储备资产3751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7%、0.2%、21%和31%;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40722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392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258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79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30%、0.3%和19%。 按SDR计值,2026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8291亿SDR,对外负债58756亿SDR,对外净资产29535亿SDR。(完) 2026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概览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40060 29535 资产 2 119757 88291 1 直接投资 3 36052 26580 1.1 股权 4 30530 22508 1.2 债务工具 5 5522 4071 1.a 金融部门 6 5006 3690 1.1.a 股权 7 4759 3509 1.2.a 债务工具 8 247 182 1.b 非金融部门 9 31047 22889 1.1.b 股权 10 25771 19000 1.2.b 债务工具 11 5275 3889 2 证券投资 12 20466 15088 2.1 股权 13 12384 9130 2.2 债券 14 8081 595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295 218 4 其他投资 16 25432 18750 4.1 其他股权 17 100 73 4.2 货币和存款 18 6019 4438 4.3 贷款 19 10297 7591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351 259 4.5 贸易信贷 21 7203 5310 4.6 其他 22 1463 1079 5 储备资产 23 37511 27655 5.1 货币黄金 24 3428 2527 5.2 特别提款权 25 553 408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9 80 5.4 外汇储备 27 33421 24640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0 0 负债 29 79696 58756 1 直接投资 30 40722 30022 1.1 股权 31 37944 27975 1.2 债务工具 32 2777 2048 1.a 金融部门 33 2279 1680 1.1.a 股权 34 2088 1539 1.2.a 债务工具 35 191 141 1.b 非金融部门 36 38443 28342 1.1.b 股权 37 35856 26435 1.2.b 债务工具 38 2586 1907 2 证券投资 39 23926 17640 2.1 股权 40 17373 12808 2.2 债券 41 6554 4832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258 191 4 其他投资 43 14790 1090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300 3908 4.3 贷款 46 3377 2489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324 239 4.5 贸易信贷 48 4503 3320 4.6 其他 49 795 586 4.7 特别提款权 50 491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6-30/qingdao/2026/0630/2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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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至中午12:00 下午14:30至下午17:30 办公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海南省辖区外汇业务咨询电话一览表 2026-07-15/hainan/2022/0117/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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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17/qingdao/2026/0417/2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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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部署,进一步提升辖区通道金融服务质效,近日,黔江分局赴中国农业银行黔江支行、重庆佳加荣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期间,黔江分局详细了解中国农业银行黔江支行外汇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打算,双方围绕外汇政策落地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开展深入交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座谈会上,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及金融外汇服务需求等情况;黔江分局及主办银行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多式联运“一单制”融资等政策及服务进行了现场宣讲,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实现稳健经营发展。黔江分局强调,银行要围绕“一单制”金融服务创新、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汇率避险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外汇服务“小切口”做实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大文章”,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下一步,黔江分局将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聚焦通道金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以“汇力黔行”党建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常态化助企服务机制,提升金融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效能。 2026-07-15/chongqing/2026/0715/3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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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985-2025年中国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2026-03-30/qingdao/2026/0330/2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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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985-2025年中国外债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2026-03-30/qingdao/2026/0330/2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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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6年4月30日) 2026-04-30/qingdao/2026/0430/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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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6年3月31日) 2026-03-31/qingdao/2026/0331/2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