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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和个人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多家公司,使用其他公司作废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订立高于市场价5倍至20倍的交易价格,先后1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1.19亿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28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7月,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勾结境内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租船合约,伪造运费发票,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4506.9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7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全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进口贸易,重复使用合同和发票,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4笔,合计3967.70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重复使用已作废海关进口报关单,篡改报关单金额,套用其他公司进口报关单信息,伪造对应的合同和发票,虚构进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8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9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5: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为逃避银行真实性审查,重复使用7份发票,分别在两家银行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3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6:广东籍车某逃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广东籍车某为实现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逃避监管,将其人民币资金多层分散划入刘某等84名个人的账户,再利用该84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冒用因私旅游、赡家款等名义,将435.52万美元违规汇至车某在澳大利亚及香港的个人账户。 车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7:山东籍赵某非法套汇案 2015年2月至12月,山东籍赵某为实现大额兑换外汇目的,将公司账户内资金分散划入41名员工个人账户,利用这些员工个人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办理购汇,再组织人员将所购外汇分439笔全部提取现钞后归集存入赵某个人账户,转为定期存款,合计20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套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其作出罚款70.5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8:广东籍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广东籍梁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出口贸易货款2403万港元分82笔划转至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后由地下钱庄向梁某及其亲属境内账户分94笔划入1956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数额巨大,违规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8.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9: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3月,河南籍娄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多次向地下钱庄控制的11名个人账户打入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由地下钱庄将该资金兑换成外汇汇至娄某指定境外账户,金额合计142.6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山西籍耿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耿某为达到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目的,将其人民币资金分散打入31人的个人账户,再利用31名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兑换成外汇,集中汇至耿某控制的香港个人账户,金额合计117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完) 2017-05-27/jilin/2017/0527/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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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银行结汇8308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亿美元),售汇9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26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847亿元人民币,售汇87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8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62亿元人民币,售汇6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1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7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4亿元人民币(等值4961亿美元),累计售汇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841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5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56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5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6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2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9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711亿元人民币(等值2137亿美元),对外付款15766亿元人民币(等值229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55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亿美元)。 2017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1367亿元人民币(等值8912亿美元),对外付款64157亿元人民币(等值931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790亿元人民币(等值4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5-19/jilin/2017/0519/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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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请问4月份情况如何? 答: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回稳向好势头。主要表现:一是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2017年4月份,银行结汇同比增长5%,售汇下降2%,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同比下降37%;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81%,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4%,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5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3亿美元。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4月份境内外汇供求继续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并且总体好于3月份。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较3月份下降。4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美元,环比下降12%。其中,人民币收付款逆差100亿美元,下降11%;外汇收付款逆差54亿美元,下降13%。另外,从7日公布的4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看,已连续3个月上升,4月末比3月末增长204亿美元。 境内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总体平稳。第一,市场主体结汇率略有提升、购汇率保持基本稳定。4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一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与一季度基本持平。第二,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4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3月末增加20亿美元,已连续14个月增长。第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回归理性。2017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流向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占比有所上升。第四,居民个人购汇进一步回落。4月份,居民个人购汇规模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目前处于近一年半的最低水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不断增强,未来发展潜力依然较大;同时,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继续显现,进一步巩固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均衡发展的基础。 2017-05-19/jilin/2017/0519/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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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45.31亿元人民币,流出134.04亿元人民币,净流出88.74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47.51亿元人民币,流入211.34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36.17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6.58亿美元,流出19.47亿美元,净流出12.89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50.47亿美元,流入30.69亿美元,净流出19.77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7年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88.74 流入 45.31 流出 134.0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36.17 流入 211.34 流出 347.51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7年一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2.89 流入 6.58 流出 19.4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19.77 流入 30.69 流出 50.47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05-19/jilin/2017/0519/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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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主持会议,爱立信、卡特彼勒、阿尔卑斯、蒂森克虏伯、戴尔、ABB、玛氏、江森自控等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参会。 与会代表介绍了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潘局长指出,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更趋平衡。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运营,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需要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市场主体营造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完) 2017-05-19/jilin/2017/051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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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和《关于2016年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5号)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工作,随机选取天津、辽宁、上海、江苏4家分局子站作为被抽查网站,抽查采样时间确定为2月13-17日。 抽查结果显示,4家分局子站总体情况均为合格。被抽查网站站点首页访问正常,不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及具体信息内容无法访问的情况;不存在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咨询反馈栏目互动回应情况较好,对公众的咨询提问均能尽快尽可能地回答;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情况符合标准要求。 2017-05-19/jilin/2017/0519/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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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一个改变中国的政治语汇,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至今已近5年。 5年徙木立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担当和顽强的意志品质,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严字当头、刀刃向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发生了全面深刻、影响深远、鼓舞人心的变化。中央八项规定,试出了人心向背,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 5年春风化雨。各级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时至今日,八项规定成为十八届党中央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亮丽名片,成为改变中国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标志性话语。 以行动作号令 以身教作榜样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树立起光辉典范 人们依然清晰记得5年前的这一幕场景—— 2012年12月7日下午,广东深圳,通向前海深港合作区的道路畅通如常,一个由8辆车组成的车队融入车流,与公交、出租车、私家车并行,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令行进。 不腾道、不封路、不扰民,不铺红地毯、没有欢迎横幅,没有层层陪同,与群众不期而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首次出京考察令人印象深刻。 就在3天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八项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短短600多字,却内涵丰富,从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警卫工作、新闻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8个方面对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不搞四平八稳,不喊空洞口号,直面现实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党内存在的问题,抓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刀”。 正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带头作出承诺、发起号召,对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提出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 “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也是新形象新气象。”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 接过历史接力棒的新一代共产党人,从立规矩开始,从作风建设切入,从最高领导层做起,开启了再塑自身形象的“第一行动”。 36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1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每年召开的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都对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中央先后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中央政治局先后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措施。 …… 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执政党如果不注重作风建设,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党的肌体,就有失去民心、丧失政权的危险。” “我们要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一定要一块过、一块干,保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工作做好。” “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积小胜为大胜。” “在改进作风问题上,我们不能退,也退不得。”“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关乎党的兴衰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政治高度,严肃对待作风问题,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先后作出51次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出明确方向,提出根本遵循。 言出必信,行胜于言。 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给全党树立了典范,向全国人民持续传递信心和力量。 深入地方考察调研50次、151天,足迹遍及全国各地,深入农村、社区、工厂车间、港口码头、边关哨所,每次考察调研都是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察实情、重实效。 从赴广东考察工作时吃自助餐,到赴河北调研时吃大盆菜;从在河北阜平住16平方米的房间,到在四川芦山地震灾区住临时板房;从在湘西同村民一起摘柚子,到去北京庆丰包子铺排队点餐;从在陕北梁家河用自己的钱为乡亲购买年货,到在长白山下的田间地头关心农业生产……点滴之间,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特别关心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看望慰问、了解情况,与困难群众共商脱贫办法,鼓励他们早日致富奔小康。2015年2月,在陕西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强调要让老区人民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2015年6月,在贵州贵阳主持召开扶贫攻坚座谈会,强调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2016年7月,在宁夏银川主持召开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强调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2017年6月,在山西太原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强调要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出国访问28次、191天,到访五大洲52个国家,每次出访都严格做到切实精简随行人员,日程安排紧凑合理,活动开展务实高效,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外事活动的要求,严禁随行人员收受驻外使领馆任何馈赠……言行细节,展现大国领袖的务实担当和崇高风范。 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模范践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如磐石的党性观念、以上率下的领袖风范、从严从实的执政品格,为全党作出了表率。 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同志和其他中央政治局同志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分管地方的贯彻落实。 一份份督查报告,展现出党中央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5年来,中央政治局同志深入地方和基层开展调研共1587次、3212天,平均每人每年调研17次、34天。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务求实效。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精简一般性事务性会议活动。持续简化中央领导同志节日活动,不再举办首都春节联欢文艺晚会和元宵晚会。坚持开短会、讲短话,不讲空话套话。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会风不断改善。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科学编制中央年度发文计划,从严把好发文关,较好控制了发文数量,提高了文件质量。严格实施简报备案制度,地方和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数量分别从原来的500多种、300多种减少到130多种、200多种。 在规范出访活动方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外交战略需要,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外事活动,科学制定出访计划,严格控制访问次数、天数、国家数、随访人数,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在改进警卫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不封路不腾道、不清场不闭馆要求,坚持内紧外松、防范在先,使安全措施扎实严密、形式缓和宽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安全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严控一般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认真执行字数、时长等规定,规范新闻体裁运用、职务表述、列名方式等。创新新闻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全媒体优势。 在严格文稿发表方面。除党中央统一安排外,中央政治局同志没有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没有发贺信贺电,没有题词题字。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制定出台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的系列文件,对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这些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 …… 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变通,以行动作无声的号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诠释了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为全党同志树立了标杆,形成了巨大的“头雁效应”。 始终动真碰硬 坚持标本兼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实招、动真格,作风建设成绩斐然 2013年9月28日,中央纪委公开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海南省卫生学校违规购买384份月饼券,发放给教职工共计12万余元,所需费用在学费收入财政返还资金中列支。 这是全国第一起因违规购买月饼而被处理并通报的案例。小小月饼背后,折射出抓作风的清晰思路。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抓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看起来是小事,但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作风问题有的看起来不大,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但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 作风问题常起于毫末、积于忽微,作风之变也成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从针对中央政治局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到将其贯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项规定在以上率下的示范和引导中,不断扩展到每一名党员和每一个党组织。 中央八项规定,治全党,靠全党。 各级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能不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是否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具有坚定的“四个意识”,是否是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的高度来对待,主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力量。 5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一系列剑指作风之弊的实招硬招频频出击,一项项针对作风建设的组合拳效果空前,每年都有新招数,不断释放新信号。 ——细处着眼,以点带面。 先从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年卡、烟花爆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抓起,一连下发3道禁令;之后又拓展到抓违规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大办婚丧喜庆、滥发钱物、出入私人会所等12个方面具体问题。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元旦春节都要专门印发通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纪检监察机关端午抓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中秋抓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春节抓公款购买爆竹等年货节礼,抓早抓小、串点成线,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 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这三类问题来看,截至2016年12月,全国查处的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国内)这三类问题共3.18万起,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2014年的占到76.1%,发生在2015年的占16.7%,发生在2016年的仅为7.2%,逐年大幅下降。 许多党员干部感慨,过去上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没想到一个八项规定就把嘴管住了。 新加坡《联合早报》这样描述八项规定:当时很少人预见到,公款吃喝、文山会海等中国官场的“老大难”问题,竟然出现如此明显的改善。 ——专项整治,攻克顽疾。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铺张”等现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必须严厉惩处、坚决刹住。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任务,扭住不放、精准发力,刹住了一些曾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曾被认为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 全国共整顿各类会所512家、处置456家,关停高尔夫球场187个,核查清理625家驻京办事机构,做到应撤尽撤; 中央和国家机关、29个省区市直属机关公车改革完成,节支率分别达到14%、7.9%;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全面完成办公用房清理,全国共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227.6万平方米。 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万余人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2万余人次,其中中管干部358人次,清理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5.6万余人次。 ——铁面执纪,寸步不让。 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因为“小节”不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还上了“曝光台”。 从高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看,有一些就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如周本顺、王珉、王三运等。 坚决查处、严肃问责、一律曝光! 5年来,各级党委(党组)以最讲认真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严查严处,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有力维护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使中央八项规定成为“铁八条”。 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设立曝光平台、手机随手拍和微信一键通,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动真格,成为了人们对中央抓八项规定的突出印象;持续动真格,成为过去5年的常态,形成了知畏知止、收敛收手的压倒性态势。 坚持发现一起、查实处置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5年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61万起,处理党员干部23.9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8万人,平均每天约有140人受处理。 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中央纪委共通报曝光31批、167起典型问题,涉及中管干部30人,对2016年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5年、2016年,全国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分别为6010余人、6770余人,2017年仅上半年就追责3960余人,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有的党员干部坦言,中央八项规定开始时,觉得“吃点喝点”“转转看看”不是多大个事儿,现在给机会也不敢干了,因为一顿饭、一点小礼挨处分被通报,不仅自己在单位“挺不起腰”,家里人也跟着“丢面子”,实在不值得。 …… 善除害者查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抓作风建设,如何既治标又治本?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坚持破立并举,注重建章立制”“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2013年10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施行。随后包括《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多个配套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源头上刹住奢侈浪费之风提供了一个可执行、可操作的顶层规范。 党中央制定出台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批党内法规,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纳入其中,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各地区各部门普遍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细则及配套制度。 党员干部普遍反映,随着规矩越来越明晰,许多事都有硬“杠杠”,别说“禁区”“红线”不能踩,打个“擦边球”也不行了,一条条制度红线绑住了“任性的权力”。 立规矩“治身”,更需强信念“治心”。 抓作风建设,如何筑牢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抓作风建设,就要返璞归真、固本培元,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 5年来,不断深入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连续开展的党内教育活动,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013年至2014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通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群众路线再教育,强化了宗旨意识,锤炼了党性修养。 2015年启动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 2016年推开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延伸到了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实现了在思想、作风、纪律上的新进步。 这不仅是一次直面现实的“问题清扫”,也是一次回归传统的“思想整风”,更是一次党内政治生态的“集中净化”。 数字是最有力的证明—— 中央纪委数据显示,在截至2016年12月查处的15.53万起问题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3、2014年的为12.15万起,占到78.2%;违纪行为发生在2015年的有2.34万起,占15.1%;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的有1.04万起,仅为6.7%,表明违纪增量不断减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财政部数据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实现“四连降”,2016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比2012年累计减少26亿元,累计降幅达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分别累计下降6.5%、36.4%和70.3%。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讲认真的态度、有担当的行动、求实效的精神、务长远的思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党内正气上升 社会风气上扬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立足根本、着眼长远,以可知可感的切实变化,凝聚起继续前进的磅礴力量 “以前逢年过节,我的车都会被人包下,拉着一车礼品满北京城转悠,这几年没有这种现象了。”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前后的变化,北京出租车司机黄师傅这样描述。 细微之处见变化,百姓心中自有秤。 作风建设的目的是什么?成效如何评判?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风问题,核心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根本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老百姓看作风建设,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讲了多少话、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解决了什么问题。‘春江水暖鸭先知’,有没有变化,老百姓体会最深。” 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在整个神州大地涤荡起一股激浊扬清的净化之风,广大干部群众在一个又一个细节、一件又一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变化。 公款送礼之风基本刹住了—— 曾几何时,公款收送节礼的歪风让大量名烟、名酒等过剩礼品流向市场,让许多高档礼品回收店赚得盆满钵满。但近年来,人们发现,街头巷尾曾经随处可见的“高档烟酒回收”等字样的牌子正在悄然消失。 “八项规定前,一个端午或者中秋下来光卖回收的烟酒就能赚上万元,现在很冷清了。”江西南昌市滕王阁周边的一家烟酒店老板说。 粽子、月饼、大闸蟹这些一度被“天价”异化的食品,重新回归百姓餐桌,成为庆祝佳节的应景美味;寓意亲人团聚、祈盼美满的传统节日,找回应有的民俗特色和文化底蕴;“八元一碗的面没人吃,八十元一碗的面销路好”的现象成为历史。 高档会所、酒店也开始走“亲民”路线—— 位于广州著名景区白云山山顶的“望景餐厅”,曾是包括已落马的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在内的不少官员涉足的私人会所,最低消费8888元。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后,这家会所开始向大众化经营转型。 如今,过去的会所已经变成一家米粉店。“以前经过这里总是大门紧闭,现在爬山爬到这里正好吃一碗米粉,歇歇脚,看看周围美丽的景色。”市民张彬彬说。 位于杭州西湖风景区内的几十家会所一时间全部关停转型,按照公益性、大众化、可进入性原则,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如今,普通杭州市民能够走进当年“可望而不可进”的“神秘会所”中喝茶了。“党中央抓八项规定,真是说到做到,真真切切为老百姓着想呐。”年过八旬的退休职工孙枫说。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在政治上打造“青山绿水”,党内政治生态得以改善。 “这些年变化最大的是干部们的观念。”工作30多年的广东省一名副厅长说,“现在有了八项规定,公务接待简单一点,甚至不接待也没关系,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党内上下级关系、同志关系变清爽了,党员干部逐渐摆脱应付人际关系的烦恼,繁文缛节、迎来送往的少了,生活方式变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升。 抓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只顾自己奔小康、不管他人喝米汤”“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式的干部少了,一大批“合格党员”“担当干部”“贴心党组织”以务实的改革精神、清廉的工作作风,察民情、晓民意、解民忧、排民难。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让一度笼罩在潜规则之下的政商关系回归正常。 “给县领导的烟,被退回到自己手里,当时心里真没底,担心以后不好办事。”2014年8月,来自辽宁的一家企业与河南兰考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送礼送不出去的尴尬让项目负责人心里没了底。2016年1月,一条投资10亿元的生产线顺利投产。这位没花一分钱请客吃饭的负责人感慨,干部作风过硬,让企业得了真实惠。 “相敬如宾,切莫勾肩搭背。”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消除了那些抑制市场主体活力、损害公平竞争的不利因素,为经济发展营造出更良性长久的市场环境。 ——5年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匡正党风与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结合起来,让勤俭节约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 曾几何时,在沿海侨乡福建长乐市,婚丧喜庆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分发红包之风甚嚣尘上,“结不起婚”“死不起人”成为当地老百姓的难言之隐、心头之痛。 去年以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落实中,一场移风易俗的“清风运动”让多年的歪风陋俗得到根本整治,群众如释重负,拍手称快。 褪尽奢华见真淳。 从铺张浪费到勤俭节约,从注重“人情消费”回归友善真情,从违背本心适应潜规则到理直气壮坚守明规矩……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民意是最好的褒奖。 国家统计局2017年6月进行的民情民意电话调查显示,94.8%的受调查对象肯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效,91.8%对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执行有信心,85.5%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身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89.5%认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带动社会风气有明显改进。 2017年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同时显示,92.7%的群众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有很大的效果,比2013年提高11.4个百分点。 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极大提升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极大增强了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信赖和衷心拥戴,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坚强保证。 回望过往,成绩令人振奋,启示愈加深刻: ——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抓住“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党上下齐抓作风建设的强大声势。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凡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就改,凡是人民群众期盼的就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前进。 ——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作风顽症,扎牢织密制度之笼,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温床和土壤。 …… 展望未来,问题令人清醒,犹须敬终如始: ——“不敢”的问题已初步解决,“不想”“不愿”的内在自觉尚未普遍形成; ——不良作风树倒根在,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 ——责任落实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存在“灯下黑”、“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等问题; ——制度体系尚不完备,制度落地生根还有差距。 ……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 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我们党必将凝聚起更加磅礴的力量,带领全体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不断迈向新的胜利! 2017-10-16/jilin/2017/1016/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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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为13亿多人民提供了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为经济转型、科技创新、文化繁荣、民生改善、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自信不断增强。 《意见》指出,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一)坚持扎根中国与融通中外相结合。继承我国优秀教育传统,立足我国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吸收世界先进办学治学经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二)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三)坚持放管服相结合。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把该放的权力坚决放下去,把该管的事项切实管住管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加强系统谋划,注重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做好衔接。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 《意见》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教育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缓解,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提供制度支撑。 《意见》指出,要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强调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科学定位德育目标,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方法,使德育层层深入、有机衔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道德教育、社会责任教育、法治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掘各门课程中的德育内涵,加强德育课程、思政课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育德与育心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亲和力和针对性。用好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国防资源和企事业单位资源的育人功能,发挥英雄模范人物、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挖掘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学校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育人功能。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格局。要注重培养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培养认知能力,引导学生具备独立思考、逻辑推理、信息加工、学会学习、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的素养,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合作能力,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过集体生活,学会处理好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遵守、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培养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和创新思维,养成创新人格,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创新创造。培养职业能力,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树立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践行知行合一,积极动手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改变美育薄弱局面,深入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 《意见》指出,要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有效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健全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市两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以县域为单位制定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要加强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生活作息。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规范办园行为。 《意见》指出,要完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改革学生评价方式。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合理设计学生作业内容与时间,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改善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锻炼和休息时间。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要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统一城乡学校建设标准、城乡教师编制标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基本装备标准。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切实改变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薄弱面貌,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要多措并举化解择校难题。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安排,实现县域优质资源共享。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完善入学制度,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高中招生办法。 《意见》指出,要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坚持学中做、做中学,推动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学标准,创新教学方式,改善实训条件,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严格教学管理。大力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能力。要改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对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作用,支持行业组织推进校企合作、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育教学、开展人才质量评价。明确企事业单位承担学生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的职责义务和鼓励政策。 《意见》指出,要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高等学校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要探索适应自身特点的培养模式,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学分制,实施灵活的学习制度,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深入推进协同育人,促进协同培养人才制度化。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坚持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大力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队伍,深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支持力度,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学术标准和学术评价体系。加强高等学校智库建设,推进高等学校开展前瞻性、政策性研究,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全面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要完善依法自主办学机制。依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要改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研究制定高等学校分类设置标准,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差异化发展,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意见》指出,要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要完善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机制,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支持力度;要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改进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强化随班就读,建立健全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要健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健全财政、土地、登记、收费等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发展的相关政策,健全监管机制;要以拓宽知识、提升能力和丰富生活为导向,健全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 《意见》指出,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强调要健全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要改进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严格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改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以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艰苦地区教师待遇政策,依据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做到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和职业院校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 《意见》指出,要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强调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合理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确支出责任分担方式,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健全各级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坚持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要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使用规范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奖助贷勤补免多元化的学生资助制度体系。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提高资助精准度。 《意见》指出,要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强调要完善教育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建立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级评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要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完善督学管理制度,提高督学履职水平,依法加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督导,依法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的督导,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要完善教育立法和实施机制,提升教育法治化水平。要提高管理部门服务效能,建立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意见》最后强调,要做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组织实施。要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改革,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要完善推动教育改革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改革统筹决策、研究咨询、分工落实、督查督办、总结推广的改革工作链条,充分发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谋划职能,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完善省级教育改革领导体制。健全教育改革的试点、容错、督查、推广机制。加强教育改革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教育改革力量,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2017-10-16/jilin/2017/1016/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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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调动广大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企业家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2.基本原则 ——模范遵纪守法、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遵纪守法、恪尽责任的示范作用,推动企业家带头依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净化社会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多作贡献。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生机活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增强企业家创新活力、创业动力。 ——遵循发展规律、优化发展环境。坚持党管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精准支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实施,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注重示范带动、着力弘扬传承。树立和宣传企业家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 二、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3.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认真解决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侵害产权案例,总结宣传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加快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 4.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探索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以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参照确定损害赔偿额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探索建立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绿色通道。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5.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企业家依法进行自主经营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建立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细化、规范行政执法条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自由裁量权。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 三、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6.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地方保护,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7.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在工商、财税、金融、司法、环保、安监、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和领域的企业及企业家信息,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8.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市场协同监管。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9.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模范,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10.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11.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五、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12.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培养企业家国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引导企业家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13.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企业家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 14.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要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 六、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15.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制度。 16.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以工匠精神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企业家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作用。 17.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拼搏奋进,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七、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18.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应急救灾等,支持国防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家要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 19.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良好机遇、美好前景,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家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更大贡献。激发国有企业家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国有企业家要更好肩负起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0.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完善企业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参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兴业,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八、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 21.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 22.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 23.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载体,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强化涉企政策落实责任考核,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 24.加大对企业家的帮扶力度。发挥统战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和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要主动及时了解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予以帮助。支持再次创业,完善再创业政策,根据企业家以往经营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给予更多便捷支持。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 九、加强优秀企业家培育 25.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规划引领。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加强部门协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将培养企业家队伍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鼓励支持更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实践中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 26.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总结优秀企业家典型案例,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优秀企业家精神研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行业协会商会、知名企业合作,总结富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企业家成长规律。 27.加强企业家教育培训。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支持发展创客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养年轻一代企业家。加大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组织开展好企业家活动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培训。 十、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领导 28.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增强国有企业家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抓企业党建意识,建好、用好、管好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多种方式,努力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29.发挥党员企业家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党员企业家日常教育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党员企业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制定和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加大面向企业家的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分解工作任务,对落实情况定期督察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7-10-16/jilin/2017/1016/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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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汇报,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发展基础。 会议指出,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2013年以来,有关部门和央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着力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央企重组整合,完成中国北车与中国南车、宝钢与武钢等32家企业重组的艰巨任务,取得显著成效,平稳有序实现内部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重组整合后的企业管理成本、经营成本不断下降,经营效益稳步上升,2016年重组企业利润总额比2012年增加40%以上。下一步,要坚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深入推进央企优化结构、重组整合,实现更好发展。一要在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重组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竞争力。二要运用“互联网+”、建设“双创”平台等,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格局,发展平台经济。推动央企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三要严格落实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继续压减管理层级和法人户数推动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健全企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多渠道筹措资金处置央企历史遗留问题。四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转岗不下岗。五要推动重点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会议指出,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特别是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利于促进创业创新和新动能成长、扩大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包容性。2013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2017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6万亿元,是2012年末的1.95倍,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2%。会议决定,在狠抓现有政策落实的同时,采取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一是从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二是将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两项政策优惠期限延长至2020年。三是推动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在基层落地,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创业担保等贷款增量或余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降准,并适当给予再贷款支持。支持扩大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四是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尽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3年内建成覆盖省、市、县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农业企业融资发展予以支持。五是适度放宽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有关商业贷款记录的限制条件,简化抵押权续期登记、不良资产处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便捷获得金融服务。 2017-10-16/jilin/2017/1016/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