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指示,深入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特别是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落实落地情况,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在双流召开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调研座谈会。分行方昕副行长、资本项目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货币信贷处、营业管理部办公室、双流支局相关同志及高新区和双流区14户涉外企业参会。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介绍了2020年以来企业经营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就进一步简化银行外汇业务审核手续、支持对外承包工程“走出去”、鼓励开展套期保值衍生交易、跨境资金池业务等政策提出问题和建议。参会各处室人员现场回应了企业反映的问题。 2020-10-14/sichuan/2020/1014/1373.html
-
为更好地促进泸州农商银行合规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泸州市中心支局组织泸州农商银行进行开业前考试,泸州农商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共14人参加考试。此次开业前考试,旨在促进泸州农商银行国际业务从业人员进一步熟悉外汇政策,增加外汇业务知识储备,熟练掌握各项外汇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推动各项便利化措施在实际业务开展中落地,为后期稳妥推进外汇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2020-10-13/sichuan/2020/1015/1372.html
-
为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提高企业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遂宁市中心支局联合遂宁市金融工作局、遂宁市商务局召开金融知识大讲堂--外汇业务培训会。遂宁银监分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经合局、各区县金融主管部门及25家重点涉外企业有关负责人参会。 2020-10-16/sichuan/2020/1016/1375.html
-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资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银行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实施调研座谈会,辖内6家银行共计20余人参会。会上,中心支局进一步介绍了便利化措施相关政策要求,强调了推动便利化工作落地的重要性以及注意事项,并向银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0-11-18/sichuan/2020/1118/1413.html
-
近日,宜宾市中心支局借助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平台,组织辖内10余家外汇银行开展了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围绕个人外汇管理和网络炒汇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普及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合法用汇,提高对非法网络炒汇危害性的认识,避免上当受骗。 2020-10-15/sichuan/2020/1015/1374.html
-
近日,南充市中心支局开展外汇政策宣传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剖析个人分拆收付汇、非法网络炒汇等典型违规案例的危害和负面影响,提醒学生群体远离非法外汇买卖、违规分拆等违法违规现象,增强诚信合规用汇和自我保护意识。 2020-10-19/sichuan/2020/1019/1379.html
-
近日,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参加米易县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大宣讲暨融资对接会,针对50家中小微企业精准宣传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见证4家银行机构与企业现场签约融资对接。 2020-10-12/sichuan/2020/1012/1370.html
-
近日,为推进内江金融支持自贸先行区建设工作,促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内江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8家银行开展金融支持自贸先行区建设集中培训会。会上,内江市中心支局就相关外汇政策进行宣讲。 2020-10-20/sichuan/2020/1020/1380.html
-
为持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推动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地,乐山市中心支局近期通过问卷调查、政策培训、汇企座谈、约谈银行、制定落地时间表等系列措施,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政策“红利”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调研做实做细。问卷调查全覆盖2020年辖内83家有实绩涉外企业,发放率和回收率都达到100%。二是座谈有训有谈。乐山中支选取了辖区大、中、小有代表性15家外贸外资企业召开座谈会,并采取边培训边座谈的方式,全面了解辖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便利程度和业务诉求。三是会后有应有答。对座谈会上收集到的企业困难、问题、诉求逐一梳理,能现场解决的,立即就地解决;涉及经办银行的,逐条反馈,要求一一回应;涉及其他管理部门的,主动协调解决,并将各端跟踪反馈情况及时与企业沟通。四是目标有时有序。考虑辖区实际,确定了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循序推进计划,统筹将电子单证审核支付、服务贸易项下税务电子备案、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措施作为第一批全辖落实项目,给予了最迟执行时间建议等。 2020-10-30/sichuan/2020/1030/1391.html
-
问题:银行如何办理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答:财政资金预算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售付汇业务时,银行应按《财政部关于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410号)相关规定进行审单,且上述业务无需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上述机构办理非贸易非经营性业务需提取外币现钞的,银行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规定,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币现钞交易的一致性、外币现钞交易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等进行合理审核。相关单证无法证明交易真实合法或与办理的外币现钞交易不一致的,银行应要求其补充其他交易单证。 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是指驻外机构用汇、出国用汇、留学生用汇、外国专家用汇、国际组织会费用汇、救助与捐赠用汇、对外宣传用汇、股金与基金用汇、援外用汇、境外朝觐用汇及部门预算中确定的其他用汇项目。 2020-10-27/sichuan/2020/1027/1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