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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党史学习和诚信教育融会贯通、有机结合,引导处室全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做人的良好品质,近日,外汇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党史 守诚信”主题活动。按照活动流程,支部首先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期间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部分,进一步坚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未来要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涉外产业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接下来大家开展了以“诚信”为主题的道德讲堂,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诚信的重要论述,并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守诚信》专题讲座和2020年度“诚信之星”先进事迹专题片。通过观看3个集体和9名个人的诚信事迹,大家一致认为,“诚信之星”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现了新时代中国人守信践诺、以诚立身的精神风貌,他们是“诚信”价值理念的坚定守护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始终坚守信是命脉、义是基因,信义结合,诚信守法,方是存身立世之本。本次主题活动寓教于学,现场气氛热烈,引起共鸣,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通过开展全员诚信教育,进一步增强了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在支部传递了“待人诚信、言而有信、对事负责”的精神共识。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信守承诺,诚实守信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率先垂范,做讲诚信、立诚信、守诚信、建诚信的带头人。 2021-11-16/qinghai/2021/1116/1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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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合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开展主题为“外汇市场准则:市场不当行为”的外汇市场能力建设专项培训,这是继今年4月以来开展的外汇市场监管能力建设系列培训的第九场、第25节课程,青海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派员参加了线上培训并积极参与讨论。本次“市场不当行为”专项培训邀请了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蒙特利尔银行和花旗银行的业务专家进行授课,内容涵盖外汇市场监管情况、市场不当行为的原则和案例、不当行为的防范等,让大家了解了在客户订单处理、银行间市场挂单和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理解利用内部信息赚取交易收益、利用交易权限输送利益、倒量交易、晃骗、联合操纵、虚假报价等不当行为的具体表现和风险。 2021-11-16/qinghai/2021/1116/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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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11月3日举办了直播培训课,中国审计学会会长孙宝厚同志以《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修改重点内容学习体会》为题,分享了学习新修改审计法的心得体会。青海省分局内审部门将此次直播培训纳入全辖内部审计教育培训学时和业务考核,组织全辖内审内控相关人员以观看直播的方式参加了培训,聆听了权威专家对新修改审计法的解读。下一步,分局将以此次新审计法的学习贯彻为契机,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外汇管理内部审计中,坚持依法审计、依规审计,拓展审计监督范围,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不断推动全省外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 2021-11-03/qinghai/2021/1103/1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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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黔江中心支局联合黔江区商务委、海关、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与黔江区14家外贸企业开展座谈。座谈会上,企业介绍了今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明年的发展目标,反映了发展中面临的困难。中心支局现场回应了企业的疑问及诉求,向企业宣讲了政务服务线上办理、汇率避险、跨境融资、贸易便利化措施、国际结算方式等外汇政策,并引导企业树立“越合规越便利”的经营理念。下一步,黔江中心支局将强化与多部门的交流协作,提升外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压实银行责任,促进银企对接,继续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11-26/chongqing/2021/1123/2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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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辖区个人便利化措施的有效落地,督导辖区外汇业务银行不断提升个人便利化服务水平,11月25日,海东市中心支局成立调查小组,对辖区外汇业务银行开展个人外汇业务专项调查工作。此次专项调查通过网点环境查看、银行柜台巡检、网银在线试办等形式全渠道摸清了辖区外汇业务银行的政策掌握、便利化服务质量及流程合规性的实际情况。通过调查,海东辖区外汇业务银行个人外汇业务运行平稳,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措施执行到位,能够满足境内外主体真实的用汇需求。调查结束后,海东市中心支局调查小组针对此次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风险点和短板对银行进行了现场指导,切实打通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最后一公里”,有效推动了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提升。 2021-11-26/qinghai/2021/1126/1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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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薛建峰副局长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2021年第6次局务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传达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研究部署分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等三项制度,并就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做出部署。 2021-11-26/qinghai/2021/1126/1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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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个人外汇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期,长寿中心支局对辖区13家银行及其36个营业网点展开个人外汇业务专项调查。 中心支局通过现场走访、发放电子调查问卷、客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银行办理的留学购付汇、薪酬结汇等便利化业务情况进行了调查。下一步,中心支局将针对调查情况,召开银行座谈会进行通报,督促银行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将个人便利化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个人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现场走访画面 2021-11-26/chongqing/2021/1123/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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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243亿元,支出16381亿元,顺差386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394亿元,支出14390亿元,顺差40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49亿元,支出1991亿元,逆差1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2552亿美元,顺差6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65亿美元,支出2242亿美元,顺差62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8亿美元,支出310亿美元,逆差2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62 602 贷方 20243 3153 借方 -16381 -2552 1.货物贸易差额 4004 624 贷方 18394 2865 借方 -14390 -2242 2.服务贸易差额 -142 -22 贷方 1849 288 借方 -1991 -3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45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15 2 贷方 784 122 借方 -768 -120 2.4旅行差额 -401 -62 贷方 55 9 借方 -456 -71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82 13 借方 -58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6 贷方 10 2 借方 -47 -7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1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5 贷方 64 10 借方 -163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62 41 借方 -197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9 33 贷方 436 68 借方 -228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2-02/chongqing/2021/1202/2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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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涪陵中心支局、人行涪陵中心支行与涪陵区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举行银税监管合作机制备忘录签约仪式。涪陵中心支局陈德军局长、熊毅副局长,区税务局张建清局长、王华总会计师,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夏宏局长、张冰冰副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20余人参加签约仪式。 陈德军局长代表涪陵中心支局和人行涪陵中心支行对涪陵税务系统对金融监管工作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此次银税监管合作机制备忘录的签订,一方面是深入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税收为民”的具体体现,能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另一方面有助于整合四方的监管资源,通过加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联合调研、宣传培训的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银税监管工作新常态。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标志着涪陵区银税合作监管机制的正式建立,必将有力地指导和推动各方的合作,积极助力涪陵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推涪陵全面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重要支点的步伐。 2021-11-29/chongqing/2021/1125/2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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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汇发〔2021〕33号文印发)。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取消年度调查,仅保留月度调查。二是扩大参加调查的样本企业范围,将参加调查企业全年国际货物贸易规模覆盖全国总量的比重由50%上调为60%。三是调整部分文字内容以符合规范性表述,如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组织机构代码”分别更改为“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是变更调查对象数据填报网站地址。 《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02/chongqing/2021/1202/2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