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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行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汇银联动、海内外携手,为防疫物资采购打开“绿色通道”。 畅通渠道,汇聚爱心力量 在应急物资政策倾斜方面,大连市分局对进口防疫物品减免手续,在便利化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力求“一站式”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在时间顺序上统筹安排,优先处理。1月29日,大连地区疫情防护物资重要供应商国药(大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紧急从日本采购一批口罩并捐赠给大连市慈善总会。该分局得知后联手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迅速构建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仅用一个多小时便将1896万日元购付汇业务办理完毕。对于防疫援助,大连市分局汇银联动,为支援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特事特办,扫清援助障碍 在紧急事项特事特办方面,大连市分局鼓励支持捐赠救助行为,允许银行在要素清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防疫物品资金相关审核要件事前报告,事后补充。1月27日,日资企业欧力士(中国)投资公司计划从日本采购口罩捐赠给上海和大连市政府,但由于该企业未办理名录登记,开户行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无法付汇。大连市分局第一时间与上级沟通,并准予银行先办理付汇,之后由银行报备,打破藩篱,让每一份爱心与力量汇入中国人民的心里手上。对于外资捐赠,大连市分局全力支持,保证政策到位,暖人暖心。 架桥铺路,加速物资流转 对于防疫设备,大连市分局指导银行统筹规划,酌情优先办理。1月29日,中光红外线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急需办理12.01万美元跨境汇款业务,用于采购自动人体测温仪传感器部件,将用于大连机场、地铁大厦等进出入闸门使用。获悉这一情况,大连市分局与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积极配合,工作前置,将款项争分夺秒汇出国外。在保证线下渠道畅通的同时,大连市分局还积极引导企业尽可能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力争对可以线上审核的行政许可事项“零接触”办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将积极为银行企业减轻负担。坚定不移推行贸易便利化试点工作,并在试点中优先考虑经营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等稳定社会维持生产的企业。建立应急企业白名单制度,指导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将对防疫物资的进出口、收付汇业务量的企业事前审核转为事后报备。完善应急值班制度,通过AB角、标准流程、工作清单等方式保证在弹性工作制与远程办公的情况下的工作成效。大连市分局将切实履行使命担当,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总局的工作要求,肩负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05/dalian/2020/0205/1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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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局金州新区中心支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及时传达总局应急之策,关注企业特殊需求,指导银行特事特办、好事办好,力争抓实抓细外汇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 正月初一,金州新区中心支局工作人员身在家中,心系一线防控。一方面主动与辖区辉瑞制药、欧姆龙大连等大型医药类企业了解企业的最新动态,为精准服务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建立辖区50余家银行200多名联络员的联系机制,开展日报告制度,动态了解银行疫情应对情况,鼓励银行及时向外汇局反馈特殊业务需求并给予及时指导。总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迅速启动外汇政策应急机制,指导银行做好简化防控物资进出口、便捷办理外汇捐赠资金入帐结汇、疫情防控确有需要时,企业借用外债限额可取消等政策的宣传与推广。金融业自身行动的同时,外汇局与银行一道为抗疫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了解到辖区最大的口罩原材料生产企业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初四就开工生产、支持抗疫后,中信银行金州支行主动联系客户在融资、结算方面的需求,随时准备为其提供便捷服务。工商银行大连自贸区支行1月30日15:40接到客户辣苹果科技公司申请,要求当日将受政府委托向韩国采购防护用品的资金汇入境外客户帐户,从而确保境外紧张的库存能为我所用。当时境外清算的时间已过,任务完成几乎不可能,该行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总分支行三级联动,并委托工行首尔分行系统内协助,最终圆满的于31当日完成200万美金购付汇业务,为客户和疫情防控赢得了时间。浦发银行开发区的客户美立吉(大连)国际贸易公司2月1日提出办理口罩、防护眼镜等产品的境外采购业务,用于捐赠给武汉。该行在大连分行的支持下,为企业开通网银支付,确保700万日元快捷支付并减免汇款手续费。 上述业务只是大连分局分支机构与辖内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的一个缩影,我们将牢记金融工作的使命与担当,与社会各界一道,以政策工具为武器,以服务客户需求为宗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05/dalian/2020/0205/1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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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大连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汇银联动、海内外携手,成功支持多笔疫情防控项下购付汇业务。 一、畅通渠道,汇聚爱心力量 对于防疫援助,大连分局汇银联动,为支援防疫工作保驾护航。大连地区疫情防护物资重要供应商国药(大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紧急从日本采购一批口罩并捐赠给大连市慈善总会。大连分局联手中国银行大连分行,迅速构建了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仅用一个多小时将1896万日元购付汇业务办理完毕,并减免全部手续费。 二、特事特办,扫清援助障碍 对于外资捐赠,大连分局全力支持,保证政策到位,暖人暖心。日资企业欧力士(中国)投资公司计划从日本采购口罩捐赠给上海和大连市政府,但由于该企业未办理名录登记,开户行建设银行无法付汇。经与上级沟通,大连分局同意先办理付汇,之后由银行报备,打破藩篱,让每一份爱心与力量汇入中国人民的心里手上。 三、架桥铺路,加速物资流转 对于防疫设备,大连分局指示银行统筹规划,酌情优先办理。中光红外线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急需办理120100美元跨境汇款业务,用于采购自动人体测温仪传感器部件,将用于大连机场、地铁大厦等进出入闸门使用。大连分局与中国银行大连分行积极配合,工作前置,将款项争分夺秒汇出国外。 大连分局将切实履行使命担当,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总局党委的工作要求,肩负社会责任,发挥专业优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0-02-07/dalian/2020/0207/1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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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12日公布,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730.6亿斤,比上年增加73.6亿斤,增长0.5%,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粮食增产来之不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 稳价格,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中央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先后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400亿元。 抗灾情,秋粮产量有所增加。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司长王贵荣介绍,今年南方地区持续高温干旱,对秋粮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中央财政紧急安排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各地全力抗旱救灾,强化田间管理,特别是近年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对农业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全国秋粮产量10220亿斤,比上年增加42.5亿斤。 挖潜力,粮食播种面积增加。各地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通过退林还田、间套复种、农田连片整治等方式,挖掘面积潜力。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75亿亩,比上年增加1051.9万亩,增长0.6%。其中,小麦面积基本稳定,玉米和稻谷面积稳中略降。豆类面积大幅增加17.4%,薯类面积有所下降。 2022年,全国夏粮和早稻产量分别为2948.1亿斤和562.5亿斤,分别比上年增加28.9亿斤和2.1亿斤。 据介绍,今年全国谷物产量12664.9亿斤,比上年增加9.7亿斤,增长0.1%;全国豆类产量470.2亿斤,比上年增加77.1亿斤,增长19.6%。31个省区市中,有23个粮食增产。 2022-12-21/dalian/2022/1221/1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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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广西、海南、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市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供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的要求。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取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的要求。 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的要求。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取消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2019-12-31/dalian/2019/1231/1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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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度大连市外汇业务合规情况及外汇政策通报会,辖内41家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共计124人参会。 会上,四家辖内银行代表结合自身业务特色,就展业自律机制建设、自贸区业务、区块链金融、业务合规和贸易融资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国际收支处对2019年度大连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性经营评估情况和2019年外汇检查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了通报。资本项目处针对当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外汇局大连市分局副局长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大连地区外汇收支形势和外汇业务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如何防范外汇领域风险提出了要求。 2019-12-19/dalian/2019/1219/1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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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企业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视,提升企业人员统计申报业务水平,近日,外汇局大连市举办2019年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培训,辖内各支局、纳入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企业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外汇局大连市分局业务负责人讲解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填报数据要求,强调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注意事项,组织企业人员对以往数据填报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解决对策。 参加培训的企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业务学习,积极配合外汇局做好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 2019-12-27/dalian/2019/1227/1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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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0-01-31/dalian/2020/0131/1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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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31/dalian/2020/0131/1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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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金融及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为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进一步疏通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下同)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推动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 (一)安排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要能延尽延。要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提高响应效率、简化办理手续,鼓励通过线上办理。 (二)发挥好全国性银行带头作用。全国性银行要用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政策,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出台细化方案,按月跟进落实。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全国性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 (三)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以及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外贸、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中小银行要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资金,鼓励中小银行加大自有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 (四)落实好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银行专项信贷额度实施方案,按月报送落实情况。 (五)加大保险保障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较强的相关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区分国别风险类型,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中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探索创新有效的理赔方式,确保出险客户得到及时、便捷的理赔服务。 二、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六)提高政治站位,转变经营理念。要高度重视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按照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七)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商业银行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九)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商业银行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督促商业银行提高首次从银行体系获得贷款的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赋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信贷审批发放流程。深入挖掘整合银行内部小微企业客户信用信息,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等外部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提高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打通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堵点,切实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三、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 (十一)强化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疏通银行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十三)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推动修订商业银行法,研究修改商业银行贷款应当提供担保的规定,便利小微企业获得信贷。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十四)研究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引导金融企业更好地落实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通过场外期权、仓单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十五)更好落实财税政策优惠措施。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应享尽享。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做好财政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 (十六)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政策性,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其支小支农成效(包括新增户数、金额、占比、费率水平等)、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首次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七)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加快运作。2020年力争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1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十八)清理规范不合理和违规融资收费。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贷款中违规收费及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加强监管检查,从严问责处罚。 四、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 (十九)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大型企业更多发债融资,释放信贷资源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优化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审批流程,疏通审批堵点,加强后续管理,2020年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支持作用。推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发展,推广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融资工具。 (二十)提升中小微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融资效率。对于确需延时支付中小微企业货款的,促进企业使用更有利于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商业汇票结算,推动供应链信息平台与商业汇票基础设施互联,加快商业汇票产品规范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二十一)支持优质中小微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机制,取消定向发行单次融资新增股东35人限制,允许内部小额融资实施自办发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精选层,建立转板上市制度,允许在精选层挂牌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直接转板上市,打通挂牌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上升通道。对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建立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 (二十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投早投小。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强化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差异化监管和自律。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标准》,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专注投资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企业。鼓励资管产品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股权投资类资管产品比例,完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机制,加强创业投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合作。推动完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 (二十三)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推动修改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制度、融资产品、公司治理有关政策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地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平台。加强与征信、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平台等对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推动商业银行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五、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四)加大对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数据目录、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地方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市场化征信机构运维地方平台。以地方服务平台为基础,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探索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纳入产业部门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等优质中小微企业信息库,搭建产融合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比对,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提供高质量融资服务。完善和推广“信易贷”模式。 (二十五)建立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动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改革,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 六、优化地方融资环境 (二十六)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奖补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 (二十七)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加强金融、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政策联动,加快推动核心企业、财政部门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力争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二十八)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夯实风险分担、信息共享、账款清欠等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督促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依法依规及时支付各类应付未付账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续贷中心、首次贷款中心、确权中心等平台,提供便民利企服务。继续清理地方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在中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推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通过建立专项小组等形式,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税、工信、商务、国资等部门的联动,从强化内部激励、加强首贷户支持、改进服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强化银企对接、优化融资环境等方面,因地制宜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三十)完善监测评价。探索建立科学客观的全国性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发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适时向社会发布。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各银保监局探索建立地市级和县级中小微金融区域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评价辖区内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水平、融资担保、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共享、账款清欠等,并视情将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评价结果告知金融机构上级部门和副省级以上地方政府,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市场监管总局 证 监 会 外 汇 局 2020年5月26日 2020-06-02/dalian/2020/0602/1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