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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夯实外汇基础工作,近期,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以“制度建设月”活动为重要契机,按照“学、用、改、促”等工作要求,认真部署、积极践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履职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结合总分局最新内控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规范业务操作。通过周例会、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纪和业务制度的学习,引导人员树立正确工作理念,鼓励科室人员在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不断提升规矩意识。 下一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基础工作,以制度建设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2021-05-06/shaanxi/2021/0506/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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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 2021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4.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39万亿美元)。(完) 2021-05-06/qingdao/2021/0506/1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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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贸”工作,进一步帮助涉外企业纾困解忧,带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加便利、更加高效的外汇服务环境,阿里中心支局通过政策宣传、融资服务、企业调研三举措,有效助力便利化政策落实、落地、见效。 一、政策宣传明方向,做外汇政策“传导人” 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平台、企业群等媒介广泛宣传《12+8+2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等政策措施,确保企业足不出户便能实时掌握外汇便利化政策。二是协调指导外汇指定银行业务人员在柜台、填单处等显著位置摆放宣传册,方便涉外主体阅览各项便利化政策。三是开展外汇政策进企业专项活动,以走进企业形式,现场向涉外企业宣传外汇便利化政策,了解服务需求,共促共建优质外汇服务环境。 二、融资服务促保障,做企业纾困“牵线人” 一是召开银企对接会,促成外汇指定银行与涉外企业深入对接,围绕社会企业融资难贵,共同出主意、找方向、想办法,形成融资服务银企共识,有效解决涉外企业融资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帮助实现“稳外贸”目标。二是鼓励有条件的银行积极拓宽外汇市场,加强产品开发,优化服务供给,以优质外汇服务保障本地企业“走出去”。三是详细剖析企业融资案例警示企业,谨防融资诈骗陷阱,引导企业采用正规的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保护性地开展融资业务宣传,避免企业陷入融资骗局而带来的资金损失。 三、现场调研提效率,做企业服务“贴心人” 一是开展企业调研,赴阿里辖区重点涉外企业了解企业享受便利化政策红利情况及业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并在现场解答企业反映的信贷支持、跨境贸易等方面问题。二是向企业负责人发放阿里中心支局精心制作的贸易投资便利化系列政策汇总文件,并详细解读关于绿色通道、跨境贸易投资等便利化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外汇便利化改革政策红利。三是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指导,督促银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展业规范,保障外汇政策红利释放。 2021-04-12/xizang/2021/041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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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以“送政策、优服务、强督导、促便利、防风险”为理念,持续推动外汇管理窗口前移和服务下沉,有力促进了外汇便民政策落地,增强了企业获得感。 聚焦简政放权,切实“为民办实事”。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积极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便利化政策,通过开展线上问卷调查,组织线下稳外贸银企对接会,加大贸易外汇收支、资本项目收支便利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外汇政策的直达性。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等,降低企业脚底成本,让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便利。 聚焦企业需求,开展“外汇暖春行”活动。为进一步了解企业政策诉求,精准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山南市中心支局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服务、解难题、办实事。组织人员前往辖内某服饰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研,在车间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山南市中心支局按照“一企一策、量身定制”指定专人跟进融资服务,提供专业化指导,搭建银企鹊桥。 聚焦金融风险,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外汇局山南市中心支局持续加强非现场监测能力,实时关注异常资金流动风险。多次派出工作组前往中行山南分行、农行山南分行开展外汇业务督导,压实银行责任。年初,山南市中心支局成功处理一笔本地企业异地办理跨境人民币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帮助银行和企业成功识别和化解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避免了损失。同年4月,又对山南辖内首笔股权转让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并针对排查疑点与企业负责人共同讨论研究,研判风险,同时为企业获得股权融资提供了有力的解决方案。 2021-04-20/xizang/2021/0507/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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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4月30日) 2021-05-06/sichuan/2021/0506/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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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落实外汇管理法制宣传,眉山市中心支局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宣传活动,在商业广场、社区向社会公众进行宪法、国家安全法以及外汇政策等法规的宣传。 2021-05-07/sichuan/2021/0507/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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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资阳市中心支局组织金融机构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法律宣传活动。金融机构制作和播发专题LED、宣传画、图解、宣传折页等宣传素材,组织金融机构人员参加“人民银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答题活动”。资阳市中心支局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并参与中行、工行资阳分行的现场宣传活动。辖内6家银行机构、12个网点、40余人参加现场宣传,接受现场咨询问询和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021-05-07/sichuan/2021/0507/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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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中心支局形式丰富、特色鲜明的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一是联合甘孜州委宣传部、州政府国安办、州公安局等十余部门在康定情歌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二是组织辖内银行开展网点宣传和新媒体宣传。 2021-05-06/sichuan/2021/0506/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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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充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企业金融资产负债统计申报培训,详细讲解金融资产负债统计申报政策要求,面对面指导企业进行现场数据填报,进一步提高金融资产统计申报数据质量。 2021-05-06/sichuan/2021/0507/1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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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相关重要战略部署,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 支持海南实体经济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支持海洋产业、医疗健 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现代农业、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战略定位,服务国内其他地区 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资金往来和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各项金融改革开放与创新举措,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 (三)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坚持对标国际的原则,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按照远近结合、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金融政策体系、监管模式、管理体制。 (四)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底线思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确保有效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统筹安排好开放节奏和进度,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五)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 则,审慎合规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可试点凭支付指令为优质客户办理真实合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实施与跨 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银行,在强化对客户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新型国际贸易的跨境结算。 (六)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七)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可适当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跨境融资上限,实现更高额度的跨境资金融入规模。 (八)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由贸易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 (九)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十)在海南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集中开展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专户内资金按实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流动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 (十一)支持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符合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后可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依法合规开展人民币对外汇即期业务和相关衍生品交易。 三、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 (十二)支持海南银行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分行。研究海南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化海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 (十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十四)支持海南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市场主体扩大在受托管理机构、交易场所等方面的自主选择空间。支持海南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拓宽资金来源。 (十五)支持海南相关基金发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对投向海南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四、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 (十六)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海南的银行业对外开放程度。 (十七)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就海南与港澳地区保险市场深度合作加强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适合再保险离岸业务的偿付能力监管政策。 (十八)设立银行业准入事项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项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十九)落实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海南依法合规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十)允许已取得离岸银行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分行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五、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二十一)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旅游会展、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 (二十二)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 (二十三)支持海南探索推进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完善确权登记发证、抵押担保登记、土地流转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等配套措施。 (二 十四)创新发展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在海南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并在账户独立、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资产管理产品。支 持海南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创新,围绕环境、农业、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研发适应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 (二十五)发展绿色金融。鼓励绿色金融创新业务在海南先行先试,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二十六)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推动发展海洋科技。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海南法人银行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支持海南加强深海科技创新。创新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和工具。 (二十七)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在金融管理部门统筹下开展金融科技创新业务试点,稳妥推进科技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 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二十八)支持在海南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 (二十九)支持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联合产业各方推进开展小微企业卡、乡村振兴卡等业务,聚焦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产业的支付结算、融资增信、企业增值服务体系等环节,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产业互联网化、移动化支付结算需求。 (三十)提升跨境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支持境内移动支付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逐步扩大其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境外参与机构进行跨境移动支付的地区范围。 (三十一)持续推进海南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构建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并与全国“信易贷”平 台互联互通,做好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应用,更高效地对接金融服务。深入推进海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展农村地区信用信息覆盖广度,强化信用信息服 务,有效对接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和海南特色产业发展。支持海南引进有市场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海南地 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十二)支持海南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 (三 十三)支持文化、体育、旅游业发展。强化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金融服务。建立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信用大数据平台,破解文化、体育和旅游企业信用不充分、 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融资瓶颈。推广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优化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融资结构,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建设区域文化和旅游金融 服务平台,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针对邮轮游艇等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产业,重点支持邮轮游艇产业集聚园区和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三十四)在房地产长效机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赁领域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 七、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 十五)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完 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构建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 制,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确保风险防控能力与金融改革创新相适应。 (三十六)支持海南设立金融与破产专业审判机构,集中审理海南金融与破产案件,提升金融与破产案件专业化审理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 十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支持海南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加强与 当地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落实银行、证券、保险领域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发挥金融行业调解组织专业化优势,探索建立金融行业纠纷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制度。开展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在海南建立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2021-04-12/xinjiang/2021/0412/1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