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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规范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A股股权激励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发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2月12日信息 http://100.1.63.56/safe/2019/0129/11285.html) 2019-02-22/xinjiang/2019/022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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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确保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于2019年2月20日在乌鲁木齐举办了全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电视培训会议。全疆14家中心支局、4家县级支局及2019年月度调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总人数136人。此次培训本着“全覆盖、双维度”的原则,做到各地州中心支局、支局外汇管理人员以及各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全覆盖;从老调查企业和新调查企业两个维度做不同侧重点的指导。 针对往期参加调查企业和今年新增企业的疑惑困难进行不同侧重点培训,对新增企业重点讲解贸易统计调查的制度要点、流程简介、业务操作,对往期调查企业着重讲解特殊业务填报方法、具体案例、报送注意事项等。通过采取制度讲解与操作演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将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理论与实践生动形象的结合起来,做到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使参会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高效提升。 2019-02-27/xinjiang/2019/0227/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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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开放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落地实施,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二是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或从境外汇入的资金。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2月12日信息http://100.1.63.56/safe/2019/0129/11284.html) 2019-02-25/xinjiang/2019/0225/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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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跨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构建业务合作、监管联动、信息共享的良好协作机制,促进伊犁州涉外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切实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近日,借助2019年中国国际商会伊犁商会成立大会召开之机,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州中心支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州税务局、伊犁州商务局分别签署了“汇税”“汇商”合作备忘录。此次备忘录的签署,为进一步推进跨部门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协同企业管理与服务,保障辖区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9-02-12/xinjiang/2019/0212/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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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7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3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4万亿美元)。 2018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92.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07万亿美元)。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1月25日信息http://100.1.63.56/safe/2019/0125/11250.html) 2019-02-20/xinjiang/2019/0220/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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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7月,银行结汇11068亿元人民币(等值1610亿美元),售汇11491亿元人民币(等值167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423亿元人民币(等值6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0353亿元人民币,售汇1063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8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716亿元人民币,售汇85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3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2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776亿元人民币。截至7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447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75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28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265亿元人民币。 2019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71324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3亿美元),累计售汇73995亿元人民币(等值1088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671亿元人民币(等值39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651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848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96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8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0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87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82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6042亿元人民币。 2019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0504亿元人民币(等值2982亿美元),对外付款20647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43亿元人民币(等值21亿美元)。 2019年1-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38455亿元人民币(等值20376亿美元),对外付款136489亿元人民币(等值2008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966亿元人民币(等值29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8月12日信息http://100.1.63.56/safe/2019/0812/13852.html) 2019-08-19/xinjiang/2019/0819/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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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请问造成2019年8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72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35亿美元,升幅0.1%;较年初上升345亿美元,升幅1.1%。 8月,我国外汇市场秩序良好,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受全球经济增长、贸易局势、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升,主要国家债券价格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外汇储备规模有所上升。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我国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稳定性、韧性明显增强,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受此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总体平衡,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但我国经济空间大、动力强、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改变,并将继续推动全面改革开放,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7日信息 http://100.1.63.56/safe/2019/0907/14012.html) 2019-09-10/xinjiang/2019/0910/8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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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促进金融外汇服务支持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喀什中心支局主持召开外汇业务情况通报及现场约谈会,辖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参会。会议通报了辖区2019年前7个月外汇业务情况和进出口情况,要求各行结合当前业务实际,特别是自治区“稳外贸”工作会议精神,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按照“六稳”工作要求和“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八字方针,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作为,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处理好合规经营与发展创新的关系,为辖区涉外经济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二是坚持正面引导,加大金融外汇政策宣传,在认真履行“展业三原则”的前提下,高效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三是完善内控制度,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外汇队伍建设,建立有效政策传导和反馈机制,为辖区涉外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9-09-11/xinjiang/2019/091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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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外汇管理改革,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资格,允许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自身及代客即期结售汇业务,并按规定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开展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有助于促进国内证券公司本币和外币业务均衡发展,加快培育国际一流投行,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扩大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丰富外汇交易品种,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的深度、广度和活跃度,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指导试点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适时总结试点经验,研究扩大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完) (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2019年9月5日信息http://100.1.63.56/safe/2019/0905/13992.html) 2019-09-09/xinjiang/2019/0909/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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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规范外汇检查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防范执法风险,近日,新疆分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组织全辖开展了2019年外汇检查依法行政培训。全疆各级外汇局近40名专、兼职检查人员参加了培训。 为使培训取得实效,新疆分局紧密结合当前外汇检查工作重点及辖区近年来检查办案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精心设计了行政诉讼与规范执法、联合打击地下钱庄、银行贸易融资与保函产品及其风险识别、非法网络炒汇平台处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课程,并首次邀请疆内行政审判、行政诉讼、公安经侦及银行专家莅临授课。培训过程中,授课老师深入浅出、突出重点,从不同视角,引用大量案例进行分析解读并现场答疑。 2019-09-12/xinjiang/2019/0912/8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