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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主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全民国家安全与金融安全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锦州市分局(以下简称“锦州市分局”)借此契机,联合交通银行集中开展外汇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锦州市分局联合交通银行设置户外宣传点位,面向过往群众开展面对面宣讲,细致解读国家安全相关内容,传递“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共筑国家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 同时立足外汇管理职能,聚焦外汇安全主题,重点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与各项制度规定,围绕个人便利化用汇、贸易投资外汇便利化政策、跨境收支管理、外汇业务合规办理、防范非法外汇交易等内容,通过政策解读、发放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细致讲解外汇政策要点、业务办理规范及涉汇风险防范知识,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合规用汇、诚信用汇,筑牢辖区外汇安全防线。 此外,锦州市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国家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并积极参与国家安全知识答题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与责任担当,筑牢履职尽责的思想防线。 下一步,锦州市分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加大国家安全与外汇政策制度宣传力度,严守外汇管理风险底线,切实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秩序。 2026-04-22/liaoning/2026/0422/25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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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2/liaoning/2026/0422/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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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7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文昌营业管理部联合文昌市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管委会、中国银行文昌支行和建设银行文昌支行走进文昌市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邀请园区6家重点涉外企业参加。活动聚焦园区渔业产业特色,重点宣讲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并实地走访“专精特新”企业海南慈德高科技渔业有限公司,了解其外贸经营和跨境结算需求,助力企业用好外汇便利化政策。 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文昌营业管理部将持续对接企业需求,分类施策,积极服务辖区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6-04-21/hainan/2026/0421/2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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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3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3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有何特点? 答:3月以来,地缘政治冲突引发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面对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平稳运行。 一是外汇交易保持活跃。3月,外汇市场交易量为4.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6%。 二是外汇供求基本平衡。3月,银行结售汇顺差160亿美元,环比下降63%,外汇供求更加平衡。其中,企业等主体根据市场变化呈现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结汇率和购汇率环比均稳中有升。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321亿美元。分渠道看,货物贸易项下保持资金净流入,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动相对稳定;受国际市场变化影响,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有所波动,4月以来逐步企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局良好,涉外经济稳健发展,外汇市场活力增强、交易平稳有序,一季度跨境收支规模同比增长16%,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6-04-22/liaoning/2026/0422/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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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4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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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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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4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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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4-20/heilongjiang/2026/0420/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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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2-06-16/liaoning/2018/0925/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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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2/xiamen/2026/0422/2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