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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梧州市宝石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举办宝石行业普法知识讲座,50多家宝石企业派代表参加了本次知识讲座。会上,梧州市中心支局详细解读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和外汇局支持贸易新业态的相关政策法规,邀请了梧州市宝石商会和广西公力律师事务所为宝石企业讲解跨境贸易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商业规则和法律要点,引导宝石企业合法合规开展跨境贸易,自觉抵制使用地下钱庄收取出口收汇。 2021-03-18/guangxi/2021/0318/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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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银行外汇业务水平,加强资本项目新制度新政策的传导,2024年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举办外汇业务培训班,辖内7家银行外汇业务条线共12人参加培训。会上,贺州市分局解读了资本项目便利化新政策,对境内直接投资、利润汇出和境外直接投资业务等辖内常见业务的新变化进行了介绍,并对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要求。 2024-12-12/guangxi/2024/1212/2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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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中心支局陈杰调研员带队前往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了解企业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开展情况,聆听企业当前存在的困难和政策诉求,并对跨境金融区块链、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2021-03-24/guangxi/2021/0324/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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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检查人员查处地下钱庄案件水平,2021年3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与崇左市中心支局联合开展打击地下钱庄工作经验交流会。双方共同探讨了查处地下钱庄涉案交易对手做法,深入分析地下钱庄案件查处和移交流程、取证和询问笔录要点、查处技巧、罚没收缴方式等相关内容。 2021-03-15/guangxi/2021/0315/1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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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3-26/guangxi/2021/0326/1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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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2/guangxi/2021/0402/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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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008亿美元,较2020年9月末增长925亿美元,增幅4%。外债增长主要源于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2%,较2020年9月末上升3个百分点;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5%,较2020年9月末上升2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是我国吸引包括外债在内的境外资金流入的主要原因。 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外汇局通过适时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6.3%,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87.9%,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预计未来外债仍将延续平稳运行态势。 2021-03-26/guangxi/2021/0326/1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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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外汇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一方面,系统评估《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情况,研究提出优化方案。另一方面,在总结前期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个人外汇业务便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将相关政策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通知》将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方面带来哪些便利? 答:《通知》在现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便利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 一是提高《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效率。新版《个人购汇申请书》进一步优化填报项目和方式,提高填报效率。 二是优化个人部分经常项目业务办理流程。对于留学购付汇、薪酬结售汇等具有连续性、周期性的业务,优化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的流程,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三是提升银行处理复杂个人经常项目业务能力。要求银行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对于“不常见、难判断”的个人真实合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理。 三、下一步外汇局在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全面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保障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需求。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外汇行为,坚决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 2021-04-02/guangxi/2021/0402/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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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8日,为缅怀革命英烈、传承红色基因,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桂林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青年团员到桂林市七星公园烈士纪念碑广场,开展“学党史 感党恩 祭英烈 守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桂林市中心支局党委委员关崇明参加了此次活动。在陈光烈士纪念碑前,全体党员干部向烈士敬献花圈、默哀致意,并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党员们表示要传承先烈们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深入践行外汇为民理念,为喜迎建党100周年贡献力量。 2021-04-09/guangxi/2021/0409/1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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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外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配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2021年4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举办梧州辖区首届跨境贸易结算风险防范主题沙龙。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和20家重点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中,受邀专家团队围绕跨境贸易结算中需要关注的反恐怖融资、网络安全以及反洗钱知识要点,以访谈形式向与会企业进行通俗、生动、接地气的讲解。此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企业积极参与讨论,宣传效果良好,有助于梧州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4-09/guangxi/2021/0409/1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