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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2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2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 答:2月以来,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稳健。从交易规模看,2月,外汇市场交易量为2.6万亿美元,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2万亿美元,剔除春节假期影响后,日均环比分别增长2%和12%。从外汇供求看,2月,企业和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356亿美元,环比下降57%。其中,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78亿美元,环比下降26%。2月,银行结售汇顺差428亿美元,环比下降46%。从3月以来的情况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基本均衡,供求较为平衡。总的来看,当前我国涉外经济平稳发展,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企业等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购汇需求基本稳定,市场预期总体平稳。 2026-03-24/heilongjiang/2026/0324/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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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大兴安岭地区分局在加格达奇区新世纪广场开展“普及外汇知识、提升合规意识、远离非法交易”主题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向群众讲解个人用汇额度、合法购汇渠道等政策常识,并介绍网络炒汇、地下钱庄及跨境赌博的危害,帮助公众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有效引导社会群众远离非法外汇交易,选择正规渠道办理外汇业务,为维护辖区良好外汇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2026-03-23/heilongjiang/2026/0323/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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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026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稳中有进、向新向优发展,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3-27/heilongjiang/2026/0327/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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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法规政策知晓度,树立合规用汇意识,3月15日,牡丹江市分局在数字贸易产业创新园区组织开展“清朗外汇市场 守护你我用汇”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企业和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解读外汇管理法规、贸易便利化政策、个人用汇常识等内容,重点围绕合规用汇、风险防范等内容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提升用汇安全意识,助力营造诚信、便利、规范的外汇市场环境。 2026-03-25/heilongjiang/2026/0325/2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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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伊春市分局以“诚信兴商护航消费 合规用汇守护安全”为主题,与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在伊春市步行街开展联合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普及外汇安全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提高外汇安全保护和反诈防骗能力。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10份,为现场群众解答外汇相关问题,有效提升了公众合规用汇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2026-03-24/heilongjiang/2026/0324/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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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佳木斯市分局联合市财政局、商务局、海关、税务局和银行机构等部门,共同举办便利化政策培训会,150多名企业和银行代表参加培训,同江、抚远等3家口岸各部门通过视频形式参加。培训涵盖跨境投融资、个人外汇及汇率避险等相关内容,帮助银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及相关业务流程,指导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2026-04-03/heilongjiang/2026/0331/2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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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以来,佳木斯市分局开展新春送政策专项行动。组织专人编制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投融资、汇率避险、个人外汇及金融外汇产品于一体的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手册作为“新春政策礼包”,向辖内外贸外资企业和银行机构送出“政策礼包”200余份,同时在佳木斯市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服务中心窗口摆放外汇便利化政策手册以方便企业使用。 2026-04-08/heilongjiang/2026/0403/2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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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伊春市分局在卓越0458街区开展“便民服务零距离集市”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和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外汇政策宣传,解决社区居民的用汇难题,提升市场主体的外汇合规意识与金融素养。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条,提升了群众外汇相关政策知晓率。 2026-03-31/heilongjiang/2026/0330/2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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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heilongjiang/2026/0331/2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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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化市、齐齐哈尔市实施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hljhuomao@sin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意见反馈”字样。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通讯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4-1号712房间,信封请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意见反馈”字样。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6年4月8日 2026-04-08/heilongjiang/2026/0408/2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