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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指导中国建设银行榆林分行为辖内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办理一笔固定资产项下人民币国际商业转贷款业务。该笔贷款为榆林市发生的首笔商业性外债转贷款,缓解了辖内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疫情期间有力促进了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进度。该笔贷款利率为4.04%,低于国内商业贷款利率,预计可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641万元。 近年来外汇局大力推进资本项目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积极落实资本项目改革措施,通过举办“贸易企业纾困行”等活动,依托“党员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等体制机制积极宣传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措施,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主动帮助指导企业了解外汇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2020-05-21/shaanxi/2020/0521/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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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http://www.gov.cn/xinwen/2020-05/21/content_5513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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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2020年FDI联合年报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6月30日截止。请相关市场主体尽快完成2020年FDI联合年报、ODI存量权益登记。 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2020年6月30日前,年度报告有错报、漏报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http://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外商投资企业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内容和渠道报送。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等,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报送年度报告。 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主体请尽快通过网上申报或委托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19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zwfw.safe.gov.cn/asone/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完成2019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未按照规定或逾期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外汇局将对其进行业务管理,并依法予以处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129 23209257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19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0年4月22日 2020-04-22/tianjin/2020/0422/1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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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扶持政策,要求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当前,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为更好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外汇局在广泛听取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意见和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发布《通知》,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提升相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政策设计上,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要求,放宽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优化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 三、《通知》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哪些政策便利? 答:《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跨境结算效率。具体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放宽外汇管理方面。一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三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四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五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提升外汇服务方面。一是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贸易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申报等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四是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 四、下一步,外汇局在支持外贸发展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更好满足贸易创新发展诉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 2020-05-21/ningxia/2020/0521/1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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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三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四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五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六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七是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八是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九是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此外,外汇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指导银行和支付机构完善内控,强化风险防范。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20-05-21/ningxia/2020/0521/1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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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组织召开全区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视频培训会议,全区外汇银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辖内各中心支局、县(市)支局相关人员近11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解读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精神,对企业跨境融资政策、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等进行培训,就各外汇银行在执行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中存在难点和疑点进行答疑解惑,辖内各中心支局、县(市)支局围绕推动本辖区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情况进行了交流。 下一步,宁夏分局将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一系列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支持宁夏涉外经济发展。 2020-05-18/ningxia/2020/0518/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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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更好地了解辖内涉外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琼海市支局实地走访了辖内博鳌乐城先行区内的5家涉外企业,开展复工复产专项调研。 琼海市支局以座谈会方式与企业开展现场交流,在充分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聚焦企业需求,向企业宣讲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介绍外汇业务绿色通道,并解答企业疑问。 2020-05-21/hainan/2020/0521/1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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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某饭店向其境外总部支付客人满意指数费,用于总部处理有关本饭店的投诉费用等。则客人满意指数费的支付应如何进行申报? 从本实例中可以看出,该饭店的总部负责统一处理其各分部的客户投诉,由此产生相关的费用,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 2020-05-22/tianjin/2020/0522/1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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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政策问答(一) 2020-05-21/guangdong/2020/0512/1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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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2http://www.gov.cn/xinwen/2020-05/21/content_55134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