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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业务管理,自2025年6月18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宜春市分局高安营业管理部、上饶市分局鄱阳营业管理部、上饶市分局万年营业管理部、吉安市分局井冈山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条线行政许可专用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正式启用。 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外圆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刊“行政许可专用章编号”,文字自左而右横排,编号在“行政许可专用章”正下方。派出机构使用的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编号为两位数,十位上的数字用于区分使用该印章的派出机构,个位上的数字2代表经常项目业务条线,数字3代表资本项目业务条线。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辖内市分局县域派出机构启用印章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2025年6月16日 2025-06-16/jiangxi/2025/0616/2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