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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菏泽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展,营造外汇市场诚信营商氛围,10月15日上午,菏泽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会。菏泽市中心支局相关人员、辖内14家外汇指定银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有关内容,并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深入开展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突出宣传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疫情防控期间便利化政策,提升诚信经营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0-10-15/shandong/2020/1015/1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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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汇力惠企”主题活动,济宁市中心支局在辖区组织开展济宁市涉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业务竞赛活动。为推动业务竞赛顺利进行,9月22日,济宁市中心支局召开业务竞赛推进会,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负责人,以及15家外汇业务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参会银行做表态发言,要抓好竞赛活动的部署和落实,发挥竞赛对外汇服务工作的指导推动作用,形成外汇服务长效机制,促进辖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20-09-24/shandong/2020/0924/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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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菏泽涉外经济快速健康发展,10月13日,菏泽市组织举办开放型经济专题培训班,菏泽市中心支局受邀参加,并以“跨境贸易投资外汇政策解读”为题进行授课。 本次授课详细分析了2020年菏泽市外资外贸形势与特点,解读了货物贸易政策和资本项目外汇政策变化,并就外贸企业发展、外商投资提出建议。授课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受到商务局、企业等参会人员的高度肯定和一致认可。 2020-10-14/shandong/2020/1014/17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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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外汇收支形势,分析2020年前三季度外汇收支逆势增长的原因,推动诚信兴商宣传工作,营造外汇市场诚信营商氛围,10月13日上午,莱芜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国际收支形势分析暨诚信兴商宣传工作座谈会。 此次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外汇局与银行、企业间交流与合作,为了解辖内外汇收支形势、掌握企业发展“活情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0-10-13/shandong/2020/1013/1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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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菏泽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帮助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10月20日,菏泽市中心支局在曹县举办汇率避险业务讲座,4家银行和30家外贸企业参加了讲座。 参训人员普遍反映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切实提高了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增长了汇率避险知识,对于企业灵活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规避汇率风险和最大程度享受外汇政策红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20-10-21/shandong/2020/1021/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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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内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济宁市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9月22日,济宁市中心支局召开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再部署会议。 再部署会议上,济宁市中心支局进一步统一银行思路,并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银行应通过业务流程简化等方式,帮助企业破解复工复产中资金收付堵点,助力企业打好抗疫情和稳外贸的“双线战役”。 2020-09-25/shandong/2020/0925/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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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以下简称《评估标准》,见附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0评估年度(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下同)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标准》执行。 二、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一般性评估指标得分×65%+总行单独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标准》,公平、公正地对辖内银行进行评估。 四、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五、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19年)》(汇发〔2019〕15号附表)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表: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5月9日 2020-05-14/shandong/2020/1105/1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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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04-15/shandong/2020/0415/1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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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贸易健康快速发展,提升相关政府部门开展服务贸易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2020年10月20日,德州市中心支局受市商务局邀请开展了全市服务贸易专题培训班。本次培训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对德州市、县两级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此次培训班内容详实,参会单位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明晰了服务贸易外汇统计及业务实际操作,开拓了业务视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汇合作方式有力提升了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 2020-10-22/shandong/2020/1022/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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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汇力惠企”主题活动,引导、督促银行提升涉外金融服务能力,济宁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济宁市涉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业务竞赛,2020年10月24日,全市24家外汇业务银行,共计72名外汇业务人员参加了此次竞赛笔试环节。 通过个人笔试环节,不仅检验了外汇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同时也激发了全辖外汇人员的学习热情,为充分发挥业务竞赛作用、推动银行切实履行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外汇服务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0-10-26/shandong/2020/1026/1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