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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看待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数据变化? 答:截至201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等值15298亿美元,较6月末减少1503亿美元。分析显示,当前影响我国外债规模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境内市场主体积极偿还贸易融资项下债务款项,规避汇率风险。9月末,银行贸易融资余额(即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较6月末减少314亿美元。二是境内市场主体通过财务运作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9月末,人民币外债余额较6月末下降981亿美元。三是因三季度美元加息预期升温,部分境外金融机构和非居民存款配置调整。9月末,我国金融机构被动吸收的境外同业存款和非居民存款较6月末减少703亿美元。 总体来看,外债规模的下降,说明我国对外偿付风险减小。未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不断增强、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深入推进,以及国际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的短期波动可能成为新常态。外汇局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积极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完善应对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5-12-31/guangdong/2015/1231/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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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7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7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14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8.9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3.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061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8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8万亿美元)。 2015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8.7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88万亿美元)。(完) 2016-01-04/guangdong/2016/0104/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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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87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3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605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7368亿元人民币。 201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58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85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0415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153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1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7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9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5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0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65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153亿美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30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67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2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5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8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2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4856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29亿美元。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取的数据,修订2014年各季度及2015年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5年四季度 2015年 1. 经常账户 1 5,873 20,589 贷方 2 45,634 167,808 借方 3 -39,761 -147,219 1.A 货物和服务 4 7,544 24,007 贷方 5 41,499 151,407 借方 6 -33,956 -127,400 1.A.a 货物 7 10,093 35,368 贷方 8 36,546 133,551 借方 9 -26,453 -98,183 1.A.b 服务 10 -2,550 -11,361 贷方 11 4,954 17,856 借方 12 -7,503 -29,216 1.B 初次收入 13 -1,438 -2,871 贷方 14 3,609 14,165 借方 15 -5,047 -17,035 1.C 二次收入 16 -233 -548 贷方 17 526 2,236 借方 18 -758 -2,78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234 -8,859 2.1 资本账户 20 3 19 贷方 21 6 32 借方 22 -3 -12 2.2 金融账户 23 -3,237 -8,878 资产 24 166 -2,893 负债 25 -3,403 -5,98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0,605 -30,415 2.2.1.1 直接投资 27 510 3,817 资产 28 -4,226 -11,749 负债 29 4,736 15,566 2.2.1.2 证券投资 30 -1,609 -4,162 资产 31 -1,017 -4,528 负债 32 -592 36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 -130 资产 34 1 -211 负债 35 2 81 2.2.1.4 其他投资 36 -9,508 -29,941 资产 37 -1,959 -7,942 负债 38 -7,549 -21,999 2.2.2 储备资产 39 7,368 21,537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639 -11,73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旅行收入根据国家旅游局最新公布的国际旅行收入进行了调整,旅行支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获得的数据进行了调整。2014年的旅行收入和支出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4.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四季度 2015年 1. 经常账户 1 919 3,306 贷方 2 7,139 26,930 借方 3 -6,220 -23,624 1.A 货物和服务 4 1,180 3,846 贷方 5 6,492 24,293 借方 6 -5,312 -20,447 1.A.a 货物 7 1,579 5,670 贷方 8 5,717 21,428 借方 9 -4,138 -15,758 1.A.b 服务 10 -399 -1,824 贷方 11 775 2,865 借方 12 -1,174 -4,689 1.B 初次收入 13 -225 -454 贷方 14 565 2,278 借方 15 -790 -2,732 1.C 二次收入 16 -36 -87 贷方 17 82 359 借方 18 -119 -4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06 -1,424 2.1 资本账户 20 0 3 贷方 21 1 5 借方 22 -1 -2 2.2 金融账户 23 -506 -1,427 资产 24 26 -491 负债 25 -532 -93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659 -4,856 2.2.1.1 直接投资 27 80 621 资产 28 -661 -1,878 负债 29 741 2,499 2.2.1.2 证券投资 30 -252 -665 资产 31 -159 -732 负债 32 -93 67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21 资产 34 0 -34 负债 35 0 13 2.2.1.4 其他投资 36 -1,487 -4,791 资产 37 -307 -1,276 负债 38 -1,181 -3,515 2.2.2 储备资产 39 1,153 3,42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13 -1,88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旅行收入根据国家旅游局最新公布的国际旅行收入进行了调整,旅行支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获得的数据进行了调整。2014年的旅行收入和支出数据也相应进行了追溯调整。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6-04-01/guangdong/2016/040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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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2189亿美元,对外负债4622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965亿美元。 在对外资产中,直接投资11293亿美元,证券投资261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36亿美元,其他投资14185亿美元,储备资产3406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8%、4%、0%、23%和5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28423亿美元,证券投资8105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53亿美元,其他投资964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1%、18%、0.1%和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修订了2014年各季度及2015年前三季度国际投资头寸数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5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净头寸 1 15,965 资产 2 62,189 1 直接投资 3 11,293 1.1 股权 4 9,393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1,901 2 证券投资 6 2,613 2.1 股权 7 1,620 2.2 债券 8 993 3 金融衍生工具 9 36 4 其他投资 10 14,185 4.1 其他股权 11 1 4.2 货币和存款 12 3,895 4.3 贷款 13 4,569 4.4 保险和养老金 14 172 4.5 贸易信贷 15 5,137 4.6 其他 16 412 5 储备资产 17 34,061 5.1 货币黄金 18 602 5.2 特别提款权 19 103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0 45 5.4 外汇储备 21 33,304 5.5其他储备资产 22 7 负债 23 46,225 1 直接投资 24 28,423 1.1 股权 25 26,181 1.2 关联企业债务 26 2,242 2 证券投资 27 8,105 2.1 股权 28 5,906 2.2 债券 29 2,200 3 金融衍生工具 30 53 4 其他投资 31 9,643 4.1 其他股权 32 0 4.2 货币和存款 33 3,267 4.3 贷款 34 3,293 4.4 保险和养老金 35 93 4.5 贸易信贷 36 2,721 4.6 其他 37 172 4.7 特别提款权 38 97 说明:1. 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2016-04-01/guangdong/2016/040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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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首次发布中国银行业(不包含中央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7216亿美元,对外负债943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22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78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562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5747亿美元,债券投资48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98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80%、7%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79亿美元,美元资产528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1352亿美元,分别占比8%、73%和1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4858亿美元,债券投资137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20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1%、15%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362亿美元,美元负债2298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777亿美元,分别占比46%、24%和29%。 2015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致函国际清算银行确认中国正式加入国际银行业统计(International Banking Statistics,简称IBS),参加IBS是二十国集团数据缺口动议之一。IBS统计原则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一致。外汇局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按照IBS要求编制,公布频率为季度。 发布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有助于反映我国银行业涉外业务运行,以及其资产负债全球摆布情况,对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透明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和资产负债存量监测具有重要意义。(完) 2016-04-01/guangdong/2016/0401/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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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7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08-30/guangdong/2016/0830/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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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7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08-30/guangdong/2016/0830/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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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 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二是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不需要到外汇局进行核准或审批。三是要求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6-05-30/guangdong/2016/0530/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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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6年5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6-06-22/guangdong/2016/0622/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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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号)的实施,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对往年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相关规范性文件、问题解答等进行整合和内容更新,对因业务创新而产生的申报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制度体系,旨在便利申报主体和银行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 业务指引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定期予以修订。(完) 2016-03-30/guangdong/2016/0330/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