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银行结汇8308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亿美元),售汇9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26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847亿元人民币,售汇87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8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62亿元人民币,售汇6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1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7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4亿元人民币(等值4961亿美元),累计售汇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841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5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56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5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6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2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9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711亿元人民币(等值2137亿美元),对外付款15766亿元人民币(等值229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55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亿美元)。 2017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1367亿元人民币(等值8912亿美元),对外付款64157亿元人民币(等值931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790亿元人民币(等值4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5-26/shanghai/2017/0526/88.html
-
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9201亿元人民币(等值1437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5974亿元人民币(等值5214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63227亿元人民币(等值9164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460亿元人民币(等值1226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46878亿元人民币(等值6795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785亿元人民币(等值4027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4071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占24%;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8504亿元人民币(等值2682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4439亿元人民币(等值3542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16197亿元人民币(等值2348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亿美元),占1%。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2156亿元人民币(等值4661亿美元),占3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7045亿元人民币(等值9717亿美元),占6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8%。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7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460 1226 短期 695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95 10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65 112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917 713 贷款 2848 41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1753 254 短期 839 122 货币与存款 839 12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914 133 SDR分配 654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6878 6795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短期 36909 5350 货币与存款 23595 3420 债务证券 3360 487 贷款 9952 14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969 144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791 839 贷款 4162 6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6 2 其他部门 27785 4027 短期 20073 2909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13 2 贷款 1853 2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8180 2635 其他债务负债 22 3 长期 7712 111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22 206 贷款 5255 7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24 47 其他债务负债 711 10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326 207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674 154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7 2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504 508 外债总额头寸 99201 1437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7-07/shanghai/2017/0707/94.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5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如何? 答:5月份,我国境内外汇供求仍保持相对平衡状态。具体来看,第一,银行结售汇逆差总体稳定。2017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71亿美元,环比增长15%,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即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124亿美元,环比下降3%。第二,远期结售汇维持顺差。2017年5月,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34亿美元,与银行即期结售汇、期权等共同影响境内外汇供求,使得5月份外汇供求仍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第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保持低位且外币净流出环比减少。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18亿美元,环比增长42%,但同比下降7%;其中,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环比增长72%,外币涉外收付款逆差环比下降12%。另外,在境内外汇供求相对平衡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连续4个月上升,5月末比4月末增加240亿美元,增幅有所扩大。 当前,市场情绪依然稳定,贸易投资等主要项目的外汇供求更趋平衡。首先,从涉外收支的结售汇比例看,市场主体结汇率有所上升,购汇率有所下降。5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7%,较前4个月的结汇率上升0.6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4%,较前4个月的购汇率下降0.5个百分点。其次,主要项目的外汇供求状况继续改善。5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的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较4月份增长14%,直接投资结售汇由逆差趋向基本平衡,证券投资结售汇由上月逆差转为小幅顺差;同时,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5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4月末增加21亿美元,已连续15个月增长。上述项目的供求改善较好地对冲了5月份部分渠道增加的季节性购付汇,如“五一”、“端午”两个假期加大的境外旅游需求、外资企业正常的利润汇出等。 总体看,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回稳向好、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存在,尤其是国内经济持续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基础更加稳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境内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将更趋理性。 2017-06-23/shanghai/2017/0623/93.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请问4月份情况如何? 答: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回稳向好势头。主要表现:一是境内外汇供求更趋平衡。2017年4月份,银行结汇同比增长5%,售汇下降2%,结售汇逆差149亿美元,同比下降37%;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81%,远期售汇签约下降24%,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5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3亿美元。综合上述银行即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外汇供求因素,4月份境内外汇供求继续处于基本平衡状态,并且总体好于3月份。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较3月份下降。4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153亿美元,环比下降12%。其中,人民币收付款逆差100亿美元,下降11%;外汇收付款逆差54亿美元,下降13%。另外,从7日公布的4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看,已连续3个月上升,4月末比3月末增长204亿美元。 境内主体涉外收支行为总体平稳。第一,市场主体结汇率略有提升、购汇率保持基本稳定。4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一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与一季度基本持平。第二,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4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3月末增加20亿美元,已连续14个月增长。第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回归理性。2017年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流向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投资占比有所上升。第四,居民个人购汇进一步回落。4月份,居民个人购汇规模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目前处于近一年半的最低水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不断增强,未来发展潜力依然较大;同时,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效果继续显现,进一步巩固了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平稳、均衡发展的基础。 2017-05-26/shanghai/2017/0526/89.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378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加172亿美元,增长1.2%。外债总规模实现连续四个季度稳步增长。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自2016年二季度以来,随着对外债务去杠杆进程的基本结束,我国外债总规模已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平稳回升态势。影响外债变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基本面、跨境融资政策、境内外融资环境等。2017年初,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并扩大了银行和企业举借外债的空间,有利于促进外债资金正常合规流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回稳向好,以及外债管理改革和便利化措施的进一步落地,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稳步增长。下一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继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7-07-07/shanghai/2017/0707/95.html
-
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5月底上升3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0568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32亿美元,升幅为0.11%,为连续第五个月出现回升。 6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稳定势头,外汇供求仍保持相对平衡状态;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升值,资产价格小幅变动,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小幅微升。 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外汇储备规模较年初的30105亿美元上升463亿美元,增幅为1.5%。 往前看,我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在不断提升,从产业支撑、发展动力、发展信心、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分析,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持续。随着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市场预期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稳定。 2017-07-21/shanghai/2017/0721/9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1.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6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9.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7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932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598亿美元)。 2017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7万亿美元)。(完) 2017-06-09/shanghai/2017/0609/90.html
-
本市各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的要求,原“直接投资(包括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外汇年报工作”调整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现将2015年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申报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经主管部门(如商务部门)批准的境外投资企业(含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登记手续的境内自然人,纳入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申报范畴。其中:外方投资者仅为境内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登记申报年度存量权益,由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其报表一并登记申报;已于2015年06月01日前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和转内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注销境外投资手续的境内企业和个人,至外汇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可不纳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范畴。 参加过2014年抽样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再重复登记申报FDI存量权益登记,样本企业名单见附表3。 二、报送方式: (一)2014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数据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申报(访问地址: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企业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为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 (二)上海地区试行银行代理企业登记申报存量权益数据。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期间去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且尚未登记申报存量权益的企业,须由银行为其代理登记申报后方可为其办理外汇收支业务。若在此时间段内没有外汇收支业务需要办理,企业可选择自行登记申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代理登记申报。 (三)详细操作和相关统计表可查看附件和下载。企业可不提交登记申报信息的纸质材料,但须保证其真实、准确,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外汇局抽查。 为便利数据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专门设定了企业端统一的登记申报用户,用于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并开展登记申报存量权益工作。 机构代码:主体组织机构代码; 用户代码:quanyidj 用户密码:20150101Aa 此统一用户仅具有存量权益登记角色的权限,不可用于其他业务。事务所端和银行端登录“应用服务平台asone”的用户和密码可继续使用。 登录系统后点击“存量权益管理”,然后按照自身业务类型,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点击“F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投资企业点击“ODI存量权益登记”进行登记申报(操作截屏请见附件)。 三、登记申报时间: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外汇局将对上报数据信息实施抽检,申报主体应配合外汇局做好本项工作。2015年09月30日后依然未完成年度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的主体,外汇局将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相关外汇业务、移交检查部门处罚等方式。纳入登记申报范畴的主体可于截止日后申请补登记,如有合理理由且系初次未按规定申报的,可凭相关说明函向外汇局申请补登记业务;若无合理理由,外汇局将先移交检查部门查处后受理补登记申请。 四、咨询电话: (021) 58845424 58845425 58845938 58845199 58845470 58845261 特此通知。 附表1:《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附表2:《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附表3:《存量权益抽样调查样本企业名单》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2015年6月1日 附件1: 操作截屏 附件2: 附表1: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附件3: 附表2: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附件4: 附表3:2014年存量权益抽样调查样本企业名单 2015-06-10/shanghai/2015/0610/104.html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一、 政务公开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 二、 政务公开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三、 政务公开目录 http://shanghai.pbc.gov.cn/publish/fzh_shanghai/1393/index.html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指引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 附件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附件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附件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指引 附件2: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指引 附件3: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附件4: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主动公开制度 附件5: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2015-05-19/shanghai/2015/0519/102.html
-
序号 保险机构名称 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1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19 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1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2 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3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4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5 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6 信利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7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0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1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2 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33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4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5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6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7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38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9 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40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 4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4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5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6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7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8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9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1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5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4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5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7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58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9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营业部 60 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2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3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6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 6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67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8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70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1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72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73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74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5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6 日本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7 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78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79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80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81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5-05-12/shanghai/2015/0512/1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