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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8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3.16KRW 2017-05-18/qingdao/2017/0518/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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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3.62KRW 2017-05-19/qingdao/2017/0519/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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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2.64KRW 2017-05-22/qingdao/2017/052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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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2.86KRW 2017-05-25/qingdao/2017/0525/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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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3.09KRW 2017-05-12/qingdao/2017/051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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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3.33KRW 2017-05-15/qingdao/2017/0515/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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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强化永久居留外国人身份证件功能,方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使用,公安部拟从2017年6月起签发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将其名称调整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为做好证件使用的配套工作,规范银行为此类主体办理结售汇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作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适用结汇和购汇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便利化额度。 二、银行通过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为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办理结售汇业务时,证件类型应选择“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国家/地区代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号码前三位的国籍代码,身份证件号码录入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全15位号码,并根据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占用额度或不占用额度录入业务类型。 三、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参照本通知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执行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673。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5月19日 2017-11-30/qingdao/2017/113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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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青岛市分局围绕国际收支统计、结售汇统计、直接投资及外债统计组织“每月一讲”集中学习研讨,顾延善副局长参加,外汇各处室、中心支行跨境办等部门相关人员40余人参加。 国际收支统计、结售汇统计、直接投资及外债统计是做好外汇各项工作的基础,随着外汇业务关注度不断提高,准确了解和把握外汇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相互关系对准确传递外汇形势、加强对外宣传、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学习研讨,结合实际案例,通俗易懂地对统计指标、统计案例及统计范围进行了讲解、研讨。通过学习研讨,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对外汇统计基本框架的认识,对一些统计内容相近及统计内容交叉的项目有了更加清晰的区分,进一步学习理解外汇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更加准确把握外汇形势。 2017-12-01/qingdao/2017/1201/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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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辖区外汇指定银行明确外汇业务政策,全面梳理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对“展业三原则”的重视程度。6月16日,瓦房店市支局对辖区20家银行开展外汇业务政策培训会议,共60名外汇业务条线人员参加。 培训重点向银行外汇业务人员讲解了外汇业务最新政策,传达总局近期违规处罚案例,提示银行利用“展业三原则”防范违规业务风险。会上还开展了问答互动,解答了银行业务人员现场提出的问题,促进了外汇局与银行之间的交流沟通,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银行业务人员对外汇政策与管理相关法规、规定的认识与理解,为银行合规有序开展外汇业务奠定了基础。同时有利于瓦房店支局开展辖区外汇业务监管工作,提升“放、管、服”水平。 2017-06-23/dalian/2017/0623/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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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汇率中间价 1.00CNY=169.25KRW 2017-10-30/qingdao/2017/1030/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