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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 现就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并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 O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报2018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完成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陆密码为20150101Aa 。 三、报送时间 2019年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补申报 需要补报2018年联合年报的FDI企业自行按照商务部联合年报系统中显示的客服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拨打商务部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商务部将直接为企业开通权限,企业自行进行申报。若企业仍不能解决问题,请将情况向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反映。 ODI企业可直接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补申报往年存量权益数据。 五、相关要求 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主体自行对申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办理FDI联合年报或ODI存量权益登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外汇局将按相关规定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其资本项下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19年3月27日 2019-04-04/fujian/2019/0404/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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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探索解决中小企业跨境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面推动金融跨境业务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了跨境业务区块链服务平台,并于2019年3月22日起在福州全辖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10家银行开展 “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发货后)”场景试点工作,为银行办理企业融资申请提供报关单真实性验证服务。 区块链平台为银行把握贸易融资背景真实性提供了新的工具与手段,有利于增强合规企业信用度,提高融资业务办理效率,切实服务经济实体,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希望有贸易融资业务需求的企业,能够积极参与区块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银行办理融资业务,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与融资能力。 2019-03-21/fujian/2019/0321/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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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区各支局深入银行、高校和企业等,开展一系列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一是深入高校,提示用汇风险。深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主动向在校大学生分发外汇政策宣传材料,讲解外汇法规知识,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非法网络炒汇、个人年度购付汇规定等问题,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深入银行和企业,宣传合规意识。召开银行座谈会,解答各银行在座谈会上提出的在办理外汇业务中遇到的难题,指导银行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导。三是深入乡村,引导合规用汇。平和县支局组织辖内青年志愿者深入乡村,通过分发材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宣传外汇政策,现场讲解外汇知识,并就网络炒汇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四是深入街道,宣传诚信理念。走进街道,通过悬挂横幅、播放LED屏、设置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各项政策法规。 2019-02-28/fujian/2019/0228/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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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普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增强辖区用汇主体自觉远离地下钱庄、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的意识,平和县支局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送外汇知识下乡活动。一是分发宣传材料。宣传员向群众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等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系统地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二是现场答疑解惑。宣传人员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地解答各种涉汇问题,认真听取用汇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奠定基础。现场群众纷纷点赞宣传活动,表示将依法依规参与涉外经济活动。 2019-03-08/fujian/2019/0308/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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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出境旅游热度逐年攀升,长乐支局以长乐机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机构为宣传主阵地,多方式引导机场特许机构加强个人合规用汇、境内银行卡境外提现等政策的宣传。一是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个人对外汇政策的理解盲区,引导机场特许机构柜员重点提示“境内银行卡境外提现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禁止出借个人便利化额度”等内容。二是要求机场特许机构严格兑换业务操作流程,不因客流量增多忽视业务违规风险。机场特许机构合法依规办理外汇业务将形成“溢出效应”,不断传播外汇管理“正能量”。 2019-03-13/fujian/2019/0313/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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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宁县支局借助“春风行动”就业招聘会平台开展以“诚信兴商,合法用汇”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志愿者身与过往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热情地为群众讲解用汇知识,针对国际收支业务、结售汇统计、个人外汇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此次活动扫清了部分群众合法用汇的盲区,进一步普及了外汇政策法规,有利于营造有序的外汇金融环境。 2019-03-06/fujian/2019/0306/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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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9年2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30件,其中国际收支类2件,经常项目类23件、资本项目类5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28件,受理单办结2件。 2019-03-18/fujian/2019/0318/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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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支局在宁化县民族学校开展了以“合规用汇,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外汇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宁化县支局为广大师生介绍了个人外汇业务知识和典型外汇违规案例等,提醒不要出借身份信息。此次活动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热情参与,宁化县支局用专业的知识、亲切的服务宣传了外汇知识,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2019-02-27/fujian/2019/0227/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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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汇金融改革创新,便利台资企业跨境投融资,促进闽台经济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该稿文本、公平性等全面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于2019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宝贵意见,来信请注明“试点反馈意见”及电子邮箱等联络方式。 1.电子邮箱:zbxm1001@sina.com 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20号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邮编350003) 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19年7月25日 2019-07-25/fujian/2019/0725/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