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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1106004】银行跨境调运外币现钞核准 【000171106011】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申请经营批发调钞业务核准 【000171112003】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进入筹备期审批 【000171112004】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5】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总行(含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6】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分行(含农村信用社)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7】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办理的银行支行(含农村信用社)及下辖机构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08】银行总行合作办理远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2017】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注册地省级分局和计划单列市分局辖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18】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19】境内非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申请开办个人兑换业务审批 【000171112022】银行总行合作办理掉期业务市场准入审批 【000171114002】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核准 2025-02-21/chongqing/2025/0221/3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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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巴南区除外)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的以下业务均在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一号楼3楼办理;其它区县的上述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地外汇局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一)银行即期结售汇市场准入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金融业务资格;(2)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3)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4)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银行可以分别或者一并申请对公和对私结售汇业务。开办对私结售汇业务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管理规定,具备与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的网络接入条件,依法合规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2)应在营业网点、自助外币兑换机等的醒目位置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个人本外币兑换标识式样由银行自行确定。 3.银行总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申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如处于市(地、州、区)、县,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审批。外国银行分行视同总行管理。 4.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应持下列相关文件向所在地外汇局履行事前备案手续。 需提交的材料: 1.银行总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3)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结售汇业务单证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结售汇业务会计科目和核算办法、结售汇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结售汇业务授权管理制度;(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6)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提交外汇业务许可文件的复印件。 2.银行分行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一式两份;(2)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4)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的说明材料;(5)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说明材料。 3.银行支行及下辖机构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一式两份;(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规依据: 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二)银行外汇衍生产品结售汇市场准入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本规定中的衍生产品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2.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2)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及适当的风险识别、计量、管理和交易系统,配备开展衍生产品业务所需要的专业人员; (3)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的规定。 3.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一并申请即期结售汇业务和衍生产品业务资格。对于衍生产品,银行可以一次申请开办全部衍生产品业务,或者分次申请远期和期权业务资格。取得远期业务资格后,银行可自行开办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 4.银行总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申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其他银行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如处于市(地、州、区)、县,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审批。外国银行分行视同总行管理。 5.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的,应于开办业务前至少20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确认收到后即可开办业务。 需提交的材料: 1.银行总行申请衍生产品业务,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 (2)衍生产品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①业务操作规程,包括交易受理、客户评估、单证审核等业务流程和操作标准;②产品定价模型,包括定价方法和各项参数的选取标准及来源;③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架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风险缓释措施、头寸平盘机制;④会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方法;⑤统计报告制度,包括数据采集渠道和操作程序。 (3)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 (4)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规定的证明文件。 2.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衍生产品业务,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上级有权机构授权文件; (2)本级机构业务筹办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内部管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规依据: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三)银行结售汇市场退出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银行停止办理结售汇业务之日起30日内,由停办业务行或者其上级行持下列相关材料,向批准或备案其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外汇局履行停办备案手续。 2.银行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的,其结售汇业务资格自动丧失。 需提交的材料: 《银行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表》1份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规依据: 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 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四)外币代兑机构市场准入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外币代兑机构是指与具有对私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及其分支行签订协议,经银行授权办理外币与人民币之间兑换业务的境内机构。 2.银行可以授权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机构成为外币代兑机构: (一)具有同城注册的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或获得其所属法人机构书面授权并在同城办理工商登记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银行授权外币代兑机构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应在授权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将授权协议、外币代兑机构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外币代兑机构营业执照; 3.授权协议; 4.所属法人机构授权文件(非独立法人机构适用) 法规依据: 《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汇发〔2016〕11号文印发)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五)外币代兑机构市场退出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授权银行终止与外币代兑机构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应在协议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注明终止原因。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证明协议终止的文件材料。 法规依据: 《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汇发〔2016〕11号文印发)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六)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准入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境内非金融机构拟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特许业务”)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局申请经营资格。特许业务分为两种类型(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辖内经营特许、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特许业务市场准入包括两个阶段(筹备期、开办期)。 2.申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所辖地区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资信状况良好;(2)拥有10%(含)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的机构与自然人,以及主要受益所有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且无犯罪记录;(3)主要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资信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熟悉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政策;(4)经营外币代兑业务6个月以上,期间经营状况良好,未被重庆外汇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处罚;在申请资格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不少于2000笔,且兑换金额不少于等值100万美元;(5)具有适合经营的固定场所及设施,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及兑换业务操作系统,操作系统需使用接口模式接入个人外汇系统;(6)承诺办理个人兑换业务量和兑换笔数不少于市场准入最低标准。 3.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在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资格2年以上,且拥有不少于5家获准经营个人兑换业务的分支机构;(2)自身及所辖兑换特许机构近2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未被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处罚,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办理个人兑换业务金额不少于等值2000万美元;(3)具备统一会计核算,集中管理营运资金、备付金,及时准确报送数据等能力,能实时监控所辖兑换特许机构业务办理情况;(4)承诺办理个人兑换业务量不少于市场准入最低标准。 4.申请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所辖地区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应持下列要求的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进入筹备期的申请,所在地外汇局为地市分局的,应由地市分局初审后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应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其进入筹备期的书面决定。申请机构获准进入筹备期的,筹备期为批准之日起3个月,未能按期筹备,应在届满前1个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提交延期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自收到纸质书面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最长延期1个月。申请机构未按期提交开办业务申请,原筹备批准文件失效。 申请机构按期提起开业申请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所在地外汇局为地市分局的,应由地市分局初审后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自收到完整纸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验收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对获得批准的机构发放《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 5.申请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所在地外汇局为地市分局的,应由地市分局初审后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同意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需提交的材料: 1.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所辖地区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请进入筹备期的材料: (1)申请报告;(2)拥有10%(含)以上的股权或控制权的机构与自然人,以及主要受益所有人的资信状况良好,且无犯罪记录的说明材料;(3)主要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资信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相关业务工作经验,熟悉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政策的说明材料;(4)经营外币代兑业务6个月以上,在申请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达到业务准入最低兑换笔数和兑换金额标准的证明材料;(5)经营代兑业务期间未被外汇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处罚的声明。 2.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所辖地区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机构提起开办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2)适合经营兑换特许业务的场所及其他设施的说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电脑硬件、数据库设备情况,能够实时、完整监测与记录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活动的高清录像设备情况,审核境内个人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设备情况,以醒目中英文双语展示兑换币种和牌价的设备情况等;(3)操作系统说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时办理兑换业务、备付金管理、会计核算、汇总统计、存储记录交易等功能情况,以及遵照个人结售汇相关规定对超限额及分拆等行为予以风险提示的功能情况等;(4)业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规程,外币兑换牌价管理、备付金管理、现钞管理、会计核算、统计报告、风险及相关内控管理、凭证和档案印章管理等制度;(5)操作系统满足以接口模式接入个人外汇系统技术条件的证明材料;(6)《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 3.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特许业务资格的申请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2)取得在注册地外汇分局辖内经营个人兑换业务资格2年以上,且拥有不少于5家获准经营个人兑换业务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3)自身及所辖兑换特许机构近2年内经营状况良好,且未被外汇局和其他监管机构处罚的声明;(4)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办理个人兑换业务金额不少于等值2000万美元的证明材料,包括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个人兑换业务财务会计报告;(5)具备统一会计核算,集中管理营运资金、备付金,及时准确报送数据等能力,能实时监控所辖兑换特许机构业务办理情况的说明材料;(6)《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规依据: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市场退出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兑换特许机构主动终止经营兑换特许业务的,应在终止业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分局交回《兑换许可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予以注销。 2.兑换特许机构涉以下事项的,外汇局可依法责令暂停相关业务进行整顿或撤销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1)未能履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中承诺内容。 (2)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3.特许机构主动终止或被外汇局终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并注销兑换特许证的,自注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需提交的材料: (1)情况说明材料; (2)兑换特许证。 办理时限: 特许机构主动终止特许业务的,应在终止业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局缴销兑换特许证。 法规依据:《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八)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市场准入 申请条件及业务流程: 1.银行总行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2)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3)上年度外汇资产季平均余额在等值2000万美元(含)以上;(4)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5)具有完善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核准的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并已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2年(含)以上;(2)近2年(含)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3)近2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为B级(含)以上;(4)取得其总行授权 2.银行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申请银行如处于市(地、州、区)、县,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审批。 需提交的材料: 1.银行总行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申请报告;(2)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操作规程、内部职责分工、统计报告制度、风险控制措施、会计核算制度等;(3)与具备资格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范本,范本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4)总行的授权文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有关措施的通知》(汇发〔2022〕15号) 受理部门:国际收支处 咨询电话:023-67677161 附件1:银行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附件2:银行停办结售汇业务备案表 2023-08-29/chongqing/2017/1228/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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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态势增强,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秉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持续引导金融机构深化减费让利政策,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浙江省银行业以“汇率避险三年行动”为纲领,通过点差优惠、首办户费用减免、政府性担保增信及产品创新等多元化举措,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汇率避险的积极性,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精准纾困,点差优惠助力企业降成本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指导下,银行业主动降低汇率衍生品交易点差,切实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以仙居某工艺品出口企业为例,其通过宁波银行申请的结汇点差优惠方案,单笔交易成本较以往降低数十基点,直接转化为企业经营利润。建设银行、宁波银行等机构更通过丰富汇率避险产品体系,为企业提供远期锁汇等工具,助力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据统计,自“汇率避险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浙江省商业银行累计减免中小企业汇率避险费用超亿元,优惠范围从基础结算业务延伸至远期、期权等复杂衍生品领域,政策覆盖面与渗透率显著提升。 专项扶持,首办户零成本试点显成效 针对首次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中小微企业,浙江省银行业推出“首办户”专项扶持计划。以工商银行温州分行为例,该行为首次办理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提供“零成本试点方案”,免除保证金及期权费,并支持差额交割模式,降低企业操作风险。温州某轴承厂负责人陈先生在政策支持下,成功完成首笔期权交易,实现汇率风险对冲零突破。 此外,农业银行推出“一元购”期权产品,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将返利活动签约金额门槛降至10万美元,招商银行创新设计“赎回倍享远期”产品,均以差异化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需求,推动首办户覆盖率同比增长35%。 聚焦痛点,担保增信破解保证金难题 为缓解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压力,浙江省政府联合金融机构推出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政策。义乌某跨境电商个体工商户张某通过工商银行“免保证金远期结汇”服务,在无需缴纳初始保证金的情况下锁定汇率,避免了因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侵蚀。该政策自2022年实施以来,已覆盖全省90%以上涉外小微企业,并扩展至个体工商户群体。 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大行,以及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均深度参与政府担保项目,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使政策红利惠及更多长尾客户。 协同发力,全方位构建避险服务新生态 浙江省通过政策引导、机构创新、企业响应“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已形成“银行让利、政府增信、企业受益”的汇率避险服务生态。未来,随着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及跨境金融场景的拓展,浙江将继续发挥“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为全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范本。 2025-05-09/zhejiang/2025/0509/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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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召开2025年上半年浙江省金融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外汇局浙江省分局外汇综合处处长余牛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我们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落地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一系列政策,请问成效如何?接下来有什么具体的思路和举措?谢谢! 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在人民银行总行和外汇局总局指导下,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强化高质量外汇政策供给,促进外贸和外资稳健发展。 第一,扩大贸易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推进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纳入试点,支持银行聚焦绿色低碳、普惠科创、乡村振兴等重点改革领域,通过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审核方式,便利更多优质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截至2025年6月末,全省共备案试点银行44家,优质企业6263家,累计办理便利化业务207万笔、3001亿美元,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小微企业占比分别达到91%、84%,实现企业跨境资金结算“秒申请、分钟办”。以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契机,出台金融支持相关指导意见,稳步扩大高水平试点范围,推进区域金融改革,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 第二,推进跨境投资和融资便利化。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及境外上市相关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便利跨国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调配、管理资金,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优化升级,进一步提高跨国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今年上半年,全省9家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企业实现跨境收支达51亿美元。 第三,稳步拓展外汇展业改革成效。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用汇环境,展业改革银行基于对客户的风险识别进行客户分类,优质的一类客户可凭指令办理大部分跨境结算业务,结算时效平均可提升75%以上。目前全辖展业改革银行12家,覆盖地市分行48家,直接凭指令办理跨境收支累计超200亿美元,实现展业改革地市全覆盖。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围绕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外汇管理体制机制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高水平开放试点,扎实推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推动便利化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支持浙江跨国公司不断提升跨境资金运营能力。 二是稳步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推动已实施改革的银行将更多分支机构纳入改革,让更多企业从中受益。 三是不断优化县域外汇管理服务。以三年行动为抓手,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扩面增效,推进更多新场景试点运用。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2025-08-04/zhejiang/2025/0804/2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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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已成常态,外贸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对汇率避险业务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的悉心指导下,浙江省内各家银行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授信审批流程,拓展业务办理的渠道,全方位提升汇率避险服务质效,助力浙江外贸企业汇率避险。 流程优化,授信审批更灵活 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往往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中小微企业因为自身规模小、财务报表不完善、缺乏抵押物等原因,导致银行授信审批较为困难;同时,这些企业往往又缺乏流动资金,不愿缴纳现金保证金,最终造成企业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意愿不强。近年来,省内各家银行机构积极创新,借助大数据分析和数字化风控技术,优化汇率避险专项授信额度审批流程,帮助企业解决保证金缴纳难、授信审批难的问题。 民生银行对面向外贸企业的全线上自动化授信产品“出口e融”进行了产品升级迭代,企业在获批“出口e融”贷款额度的同时,可以获批最高100万元的“金融衍生品”额度。便利出口企业办理融资的同时,也可以授信的方式替代传统的保证金来办理汇率避险业务,满足企业融资、收汇、结汇、锁汇一揽子需求。 浙商银行持续优化行内专项授信机制,创新“浙商数据保”大数据授信产品,对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匹配企业历史收汇付数据,结合运用大数据风控准入筛查手段,给予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主动授信额度,专项用于办理外汇衍生交易。企业全流程一键在线申请,即可完成授信额度申请,且无须提供任何抵质押担保,纯信用额度授信模式,缓解企业保证金占用问题,实现汇率避险“零”负担。 渠道拓展,交易办理更便捷 汇率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企业对汇率避险交易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企业通过银行柜面递交纸质申请书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模式已不适应目前的市场需求及业务实际。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浙银行机构不断加大科技力量投入,将外汇衍生品的交易渠道由传统的柜面拓展至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不断提升企业汇率避险交易的便捷性,进一步满足企业对衍生品交易时效性的要求。 网银渠道功能更全面。舟山某企业是一家船舶制造企业,客户有持续稳定的出口收汇,且企业一直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的理念,大部分收汇业务均办理套期保值业务。由于企业办公地点距离银行网点较远,企业到网点逐笔提交单据的方式非常不便。交通银行“EASY兑”汇率避险业务数字化品牌产品是一款支持结售汇业务线上化签约、挂单、交割、牌价查询等多项功能的产品。该产品上线后,交行外汇联络员第一时间邀请该企业通过网银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近年来,交行更是不断丰富“EASY兑”品牌的产品线,2024年年底,上线了电子渠道掉期结售汇及人民币期权业务功能,拓展了电子渠道外汇衍生品的业务类型,更好地满足了客户的汇率避险需求。 手机银行办理更快捷。金华市某小微进出口公司2023年便开始办理政府性融资担保项下汇率避险业务,虽然享受到减免保证金的优惠,但是需要在网上银行申请额度还是给企业造成了一定困扰,当时企业主出差,网银盾不在身边,使其晚了很多天才申请下额度,错过了锁汇窗口期,让企业主一直“耿耿于怀”。建设银行一直致力于汇率套保服务渠道优化,2024年底正式在“惠懂你”APP上线“小微快易2号”,实现汇率避险额度申请从PC端向移动端转化。建行在上线首日邀请该企业参与“惠懂你”APP申请额度试点。该功能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流程优化,大幅缩减额度申请用时,成为小微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利器”。据企业反馈,申请汇率避险额度的时间成本降低80%,通过手机仅用3分钟就完成了额度申请。 电话银行模式更高效。三井住友银行针对对汇率波动相对敏感且对询价和反馈时效性要求较高的企业客户,优化自身衍生品业务询价交易流程,推出了外汇衍生品业务电话交易模式。平湖某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相对完善,其香港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远期交易,负责与银行提出交易需求。针对该企业的情况,三井住友银行杭州分行审慎判断企业资质,与该企业签订了电话交易协议,由书面指定的人员向银行端前台专职交易员,通过约定的电话线路询价、成交。事后再由后台人员与客户进行交易一次确认(通常为电话)和二次确认(通常为书面回函),以有效防范电信欺诈、重复交易等风险。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宣导和汇率避险产品的推广运用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指导下,浙江省内的各家银行机构将汇率避险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和创新汇率避险业务的服务流程,助力提升我省外贸企业抗击汇率风险的能力,为我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2025-06-16/zhejiang/2025/0606/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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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贸易摩擦加剧,外汇市场波谲云诡。作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前沿阵地的浙江,14万余家涉外企业面临汇率波动的严峻考验。传统避险工具如远期、掉期存在局限,而期权产品以“风险可控、策略灵活、定制精准”的独特优势,成为浙企穿越汇率风暴的“智能导航系统”,引领企业开启从“被动承压”到“主动管理”的风险管理新模式。 自主选择权,用“有限成本”锚定“无限可能” 在远期结售汇“锁定汇率即锁定风险”、掉期交易“固定期限缺乏弹性”的传统工具困局中,期权的“非对称风险收益结构”为企业打开了新视野。其核心价值在于:以支付有限期权费为代价,换取汇率波动中的“双向选择权”,既为风险筑牢底线,又为机遇保留窗口。 绍兴某汽车零部件企业负责人坦言:“近年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增强,要是外贸企业不采取汇率避险措施,极有可能遭受汇兑损失,买入期权虽能灵活应对汇率风险,可需要支付一笔期权费,这无疑增加了套保成本。”农业银行绍兴分行获悉企业状况与诉求后,第一时间向其推荐汇率避险期权业务,并减免了期权费用。企业负责人表示,买入期权如同为未来的收汇资金买了份保险,不仅结汇价格有兜底保障,还保留了操作灵活性,在应对汇率波动时更有底气。 这种“轻资产避险”模式2025年迅速在浙江推广,已惠及千余家中小企业。企业无需像办理远期结售汇那样冻结大量保证金,释放的资金可投入采购原材料或扩大生产,真正实现“风险管理”与“经营发展”的双赢。 量身定制,从金融工具到全球化战略的“融合升级” 在浙江,期权的价值早已超越单一金融工具范畴,而是通过“深度场景适配”,成为企业全球化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某新能源企业财务负责人表示,该企业主营光伏组件出口,订单账期长、外币结算占比高,汇率波动常导致利润缩水。针对企业痛点,工商银行外汇团队主动上门,结合其业务特点定制“区间宝”期权组合方案——通过支付少量期权费,企业既能锁定最低结汇价格保底收益,又能享受汇率升值带来的额外红利。 “银行不仅帮我们算清了成本账,还通过情景模拟直观展示不同汇率波动下的损益对比。”企业负责人表示,“方案灵活度高,既能对冲风险,又不完全‘封死’潜在收益空间,特别适合我们这类希望稳健经营但不愿放弃市场机会的中型出口企业。”在工商银行指导下,企业首次尝试锁定1000万美元订单汇率风险,预计可减少汇兑损失超200万元。如今,企业已将期权工具纳入常态化风控流程,成为订单报价、利润测算的必备参数。 策略多元化,构建汇率风险管理的产品矩阵 如果说“自主选择权”是期权的基础优势,那么策略组合的创新应用,则让其升级为应对复杂市场的“瑞士军刀”。银行根据风险偏好与业务场景,为客户量身打造三大策略矩阵。 针对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保守型客户,将资产稳定性置于首位,可通过买入看涨或看跌期权,提前锁定极端行情下的成本或收益,构建汇率风险“防护盾”。浙商银行针对收付汇时间不确定的痛点力推美式期权:客户在期权存续期内自主择机行权,精准规避汇率波动的不确定,为企业稳健经营助力赋能。 针对风险承受能力适中的稳健型客户,农业银行推出“零成本区间购汇”策略:通过期权组合锚定汇率波动区间(如USD/CNY7.0-7.2),区间内按市场汇率购汇,突破则触发期权锁定汇率。某电子制造企业2024年运用该产品,综合购汇成本较远期购汇降低50%的风险准备金,实现风险与收益的精妙平衡。 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激进型客户,三井住友银行聚焦某跨国贸易公司的美元债务汇率套保诉求,量身定制“卖出美元看跌期权”策略对冲债务成本。当美元汇率持稳或上行时,期权不会被行权,客户可收取期权费;若美元贬值,虽按约定汇率购汇偿债,但可利用前期收取的期权费有效缓冲汇率敞口损失,在复杂的汇率环境中为债务风险搭建“减震缓冲带”。 期权的灵活性,更在于与即期、远期等汇率避险工具的组合搭配。企业可根据订单账期、汇率走势预判,定制“期权+远期”“期权组合+跨境融资”等方案,如同经验丰富的船长在不同海况下调整风帆,实现风险敞口的动态优化。 在全球产业链深度重构的关键节点,银行期权产品正成为浙江企业链接全球市场的“数字通行证”—企业通过这一金融工具,将汇率波动风险转化为可量化的成本因子,让不确定性纳入企业财务管控的精准轨道。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指导下,浙江省内各银行丰富外汇期权产品工具箱,助力浙企扬起“精细化风控”的风帆,在全球贸易格局重塑的新蓝海中稳健航行。 2025-07-02/zhejiang/2025/0616/2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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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8/content_70361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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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外汇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从严从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积极支持稳外贸,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提质,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有序推进跨境投融资管理改革,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新发放投资额度30.8亿美元,研究制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创历史新高。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银行凭客户指令办理跨境收支超2000亿美元。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有力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我国外汇市场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展现出较强韧性。四是着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健全外汇监管法治基础,完善外汇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外汇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实施优化外贸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政策。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等一揽子措施落地见效,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政策,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优化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面提质。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继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区域开放发展,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强化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适时开展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推进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制定《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实施方案。七是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评估论证和政策出台后的跟踪问效。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外管”。持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5-08-05/guangdong/2025/0805/3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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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二)坚持实需原则,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灵活展业。在与客户达成合约前,根据客户拟叙做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基础交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合度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单据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函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确认所办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三)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政策传导,提供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充分响应企业对基层外汇服务的需求。 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 (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已具备对客户期权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开展上述新产品业务。 本通知所称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约定的时段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期权结算价或行权价取决于有效期内某一段时间观察值的平均值,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执行价格期权。 (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用于确定结算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对于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项下的损益、期权费,境内客户应以人民币结算,境外客户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但不得将损益、期权费分别按本外币结算。 (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反向平仓、差额结算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人民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期限和币种覆盖范围。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化多银行询价、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便利企业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 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 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前款所称具备资格银行指具备相应衍生产品资格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包括尝试做市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五、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一)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符合下列情形的,银行可自行审核并留存有关真实性资料后办理,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 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注资情形除外。 2.外资银行因法人化改制或发展人民币业务需要将外汇资本金结汇。 (二)银行因政策性注资背景产生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 (三)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以及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四)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应自行留存有关真实性或支持性材料。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05-25/jiangsu/2022/0525/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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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召开2025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落实2025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常态长效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部署要求,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5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迅速适应机构改革后新的履职环境,有力落实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任务。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广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三是创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资源持续流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四是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风险,广东金融安全防线更加巩固。五是深入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广东金融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六是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广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度稳步提升。七是进一步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务质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力提升。八是着力优化内部管理,基层央行履职基础进一步夯实。 会议强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总行、总局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从严从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各方面履职强化政治保障。二是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广东经济挑起大梁。三是突出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方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效金融支撑。四是充分发挥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助力广东金融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六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支持广东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七是持续强管理、优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八是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为基层央行高效履职夯实基础。 会议要求,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会议精神和省分行党委工作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创新试点举措落地见效,落实落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落实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强化外汇为民意识,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五是强化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 2025-08-11/guangdong/2025/0811/3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