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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1-30/tianjin/2021/1130/2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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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2022-08-04/tianjin/2022/0804/2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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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于《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办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登记。 二、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支付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科学调配人员,妥善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2019-04-29/tianjin/2019/0429/2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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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服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跨境收支结算成本,今年以来,外汇局永川分局积极落实总局最新出台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在外汇局重庆市分局的指导下,辖区某电子生产企业顺利办理了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由此,永川辖区首笔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业务成功落地。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发布后,永川分局第一时间对全辖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梳理,结合前期调研中掌握的企业诉求,精准锁定满足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时组织相关企业、主办银行对接座谈,认真解读政策详情,辅导企业弄懂政策意图、提出备案申请,辅导辖区银行掌握政策规定,准确抓好执行。 本次业务落地的企业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加工企业,进料加工业务量位居永川辖区前列,随着市场和企业发展战略调整,进料加工业务也在逐年增加,资金占用成本与汇划成本较高,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压力和财务成本,与境外交易对手在进料加工项下对收支轧差结算有着强烈的需求。在永川分局的辅导下,该企业积极向工商银行重庆永川支行提出业务申请,2024年1月11日,该行快速开展申请资料审核,并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主体标识功能中为企业添加“进料对口抵扣企业”标识,完成了业务备案。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说:“完成业务备案后,预计每年轧差结算800万美元左右,这项业务不仅能提高企业资金运作效率,减少汇兑损失,节约手续费,还能为企业稳定生产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保障,感谢外汇局的好政策!” 2024-03-01/chongqing/2024/0301/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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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分局赴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与产业创新发展局开展调研。调研期间,双方就自贸区内金融改革政策及创新项目进行研究交流,同时针对进一步挖掘市场主体创新需求、围绕“新金融服务”概念寻求创新点、突破点等内容交换了意见。 2024-03-04/tianjin/2024/0304/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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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0月7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全辖启用行政许可专用章,部分市分局启用对外业务专用章,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市分局、县(市)支局原行政许可业务印章同时全部停用,包括银行结售汇业务管理专用章、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核准章、非贸易外汇审核专用章、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监管章、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资本项目外汇核准章、行政许可受理专用章和行政许可业务专用章。此外,根据代码标准业务电子化办理工作需要,代码标准业务专用章也已停用。现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对上述已停用的外汇业务印章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3月4日 2024-03-04/guangdong/2024/0304/2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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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安市分局开展个人外汇业务办理体验活动,提升个人外汇业务办理便利度和境外来广人员用汇便利度。 聚焦典型引领,确保创建实效。体验覆盖了全辖所有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的银行主要网点,重点聚焦辖内创建的2家以“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和以“出国金融服务中心”为标识的“个人外汇重点网点”,实现业务类型、办理渠道体验全覆盖,亲办体验全流程业务办理,检验重点网点创建实效。发挥好优秀网点示范引领作用,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共享经验做法,以点带面、以专带全,带动辖区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的持续优化。 聚焦业务体验,优化服务质效。针对体验中发现的办理时间长、业务流程复杂等问题,督促银行全面梳理业务体系和业务流程,找准业务办理中的堵点痛点,优化办理流程。结合季度暗访发现的问题,加强外汇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银行服务个人用汇的能力和质量,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打造一流的服务体验。 提升便利水平,践行为民理念。以此次体验活动为契机,围绕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谋划开展境外来广人员用汇便利化行动。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总体思路,提升支持外卡取现的ATM覆盖率,确保活动期间辖区重点景点、酒店能够使用外币刷卡消费,进一步提升境外来广人士的支付便利化,积极践行“外汇为民”理念,续写新时代小平家乡更多“春天的故事”。 2024-03-05/sichuan/2024/0305/2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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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一)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市场主体已在地方政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备案。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应能采集交易、出口全流程信息,并提供与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2.经办银行采取系统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对接或通过网页登录等其他必要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审核交易背景的真实性,防范交易信息重复使用。 2024-03-05/tianjin/2024/0305/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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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http://www.gov.cn/zhuanti/2024qglhzb/live/20240305b375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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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3/content_69352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