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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2016 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2016-04-28/shanghai/2016/0428/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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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银行网站 周小川:谢谢主持人。刚才王毅部长和虎城部长介绍了G20会议的主要内容,我想借此机会介绍一下财金渠道关于G20峰会的准备工作。财金渠道的议题在G20峰会中历来很重要,从这些年各国举办峰会的经验看,峰会之前通常要召开四次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今年2月底中国已在上海召开了首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7月份还将在成都召开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另有两次是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年会套开。此外峰会前还要召开若干次副手会和工作组会,以为G20峰会的讨论做好准备。 今年G20峰会的准备工作与往年类似,财金渠道首先要讨论全球经济形势,包括各国的经济金融情况。这是非常必要的,尽管不一定达成重要的决议,但是形势判断是制定所有经济决策的基础。另外,全球经济形势并不平稳,有时会突发一些重大问题,甚至可能影响原来预设的议题。例如,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希腊债务危机的爆发恰逢2011年G20戛纳峰会召开的前夕,导致整个峰会在很大程度上聚焦于希腊问题,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再次发生。 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也是G20峰会的重要内容。刚才王毅部长也谈到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今年的峰会特别强调结构性政策的设计和采用。虎城部长也谈到贸易政策,2008年在华盛顿召开首次峰会时,贸易问题以及如何在危机条件下促进贸易融资是当时的一个重点。 今年财金渠道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国际金融架构,这是G20历来关注的问题。在危机时期,如2009年、2010年和2012年,大家都希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能动员更多的资源,因为进行危机救助是需要大家共同出资的,需要确定用什么机制和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获得资源。当然,这也不仅仅涉及资金问题,更主要的是国际金融架构能够确保国际金融机构进行更好的危机预警,更好地解决问题,能够更好地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体权重的变化等。这其中也包括SDR的相关议题。 此外,每次G20峰会都会讨论金融改革的相关议题,该议题主要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牵头负责。由于G20是因危机应对产生的,应对危机需要改革,因此,这些年陆陆续续推出很多重要的金融改革,大家印象较深的是巴塞尔III关于银行体系的改革。今年将重点强调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和继续讨论处理“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等问题。 今年的财金渠道还有两个议题。一个是普惠金融,强调如何更好地为发展中国家、为贫困群体、为大众、为中小企业做好金融服务,我们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另一个是绿色金融,在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恶化的情况下,鼓励金融活动明确支持绿色发展,采用的工具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为在这方面进行探索,我们也成立了工作组。 和前两届G20会议一样,财金渠道将继续讨论税收问题。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要求动员更多的税收,因此,在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议题下,G20各国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以防止一些国家的财政收入状况进一步恶化,从而减弱财政政策的效力。 每次峰会之后,在部分经济议题和改革议题上会形成峰会批准的文件,这是经过G20领导人批准后需要落实的文件。因此每次峰会都需要回顾此前共识落实的情况,评估遇到的困难和进展,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我就借此机会做一些介绍。谢谢! 主持人:刚才我注意到周行长提到了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下行的风险和压力增大,很多国家都希望今年中国举办的G20峰会能够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请问今年的G20将如何在宏观政策协调方面发力? 周小川:2月底在上海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已经开始讨论这个问题。应该说,G20是应对危机的产物。1999年召开第一次G20会议是为了应对亚洲金融风波,2008年G20会议升级为峰会是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所谓应对危机,首先就是制定危机解决方案,用什么办法能克服危机,用什么办法能够促进复苏,复苏以后如何保持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2009年,匹兹堡G20峰会通过了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其中就包括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但也是在对危机的诊断以及解决危机中暴露的问题的基础上来协调这些政策。从需求方面看,金融危机一般会导致全球信心下降、总需求疲软,投资和消费都不景气,因此总需求方面的政策协调是一个重点任务。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作用也因此受到重视。货币政策方面,大家已经看到有些国家实施了数轮量化宽松,有的国家实施了量化和质化宽松,最近这两年还有一些国家在实行负利率。因此,G20财金渠道的讨论肯定要评审量化宽松政策的效果怎么样,量化宽松政策在必要时如何退出,还要考虑其“溢出效应”,相互之间会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同时大家也会讨论负利率政策究竟怎么样,当然这还需要观察。总之大家非常关心这些议题,要通过讨论来增强协调。 有观点认为,货币政策重要但也不能过度依赖货币政策,还要发挥好财政政策的作用,而且财政政策在近期发挥的作用可能更重要。但各国财政政策的空间有差异,所以大家也会有争议,要讨论在什么情况下,比如说赤字率是多少、总债务率是多少,一国才有空间更多的运用财政政策。财政政策除了支出方面还有收入方面,税收要有保证,才能有空间实施财政政策。 此外,今年G20会议的讨论中大家更加关注结构性政策。其实结构性政策的提法已有数年。有一些经济体结构性矛盾比较严重,光靠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像刚才王毅部长谈到的还不能解决问题,必须针对其结构性问题进行改革。尽管结构改革需要的时间较长,但能最后真正解决问题。最近提出的鼓励创新,最后也会出现结构性的变化。在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的情况下,汇率和资本流动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政策协调问题之一。汇率的争议可能跟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有关,大宗商品特别是石油价格大幅下跌首先会导致一些产油国收支平衡受到影响,其汇率率先开始发生较大变化,包括股市在内的金融市场大幅波动随之发生。大家对中国也比较关注,上海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使用的语言和李克强总理的表态其实是一致的,即,各国要在汇率政策上进一步加强沟通和协调,大家都不赞成采用竞争性贬值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不能靠过度的汇率贬值来刺激出口。同时,跟汇率、宏观政策连在一起的还有资本流动问题。当前的资本流动有些异常,尤其对新兴市场国家不太有利。因此资本流动也成为需要协调讨论的问题。这种协调和讨论并不一定是要达成一致的文件,但经过沟通后,各国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都会参考G20共同讨论的结果,使得政策更加协调。 彭博提问:我是来自彭博社的记者,我想问的是周行长对于SDR前景的看法。中国对于SDR持怎样的观点,对于未来进一步提升SDR地位和扩大SDR使用有何计划? 周小川:不能说中国对于SDR有什么计划或要求,这应该是全球的要求,只不过讨论中谁说的声音大一点或者谁先说了。关于SDR讨论的起源是清楚的,就是全球金融危机、特别是次贷危机在美国爆发后,美元开始大幅波动,所以大家开始想是不是能够找到一些让国际货币体系更加稳定的办法。从中国的角度来讲,我们的贸易和投资伙伴非常多元化,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使用美元,同时也用欧元和日元。我们周边的一些国家在危机过程中遇到了贸易支付上的困难,就像虎城部长刚才提到的贸易融资方面的困难,这些因素有时候跟所谓的储备货币或主流货币有关,跟币值和流动性也有关,所以周边国家自己搞了相互之间互相支持的方案,诸如货币互换、相互融资等等。在相互融资、货币互换的过程中,大家自然想到既然美元不是那么稳定,那为什么非要用它呢,还是可以用更多元化的东西,我觉得这是起因。而SDR本来就是一个包含多种货币的篮子,而且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掌控的,因此自然会有声音要求讨论进一步发挥SDR的作用,扩大SDR的使用。同时IMF也一直对此十分重视,因此中国在今年接任G20主席国后重启了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即IFA,拟推动对上述问题的讨论。 2011年,法国作为G20主席国,对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这一问题十分重视,当时萨科奇总统特意到南京,主持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南京研讨会。但就像我刚才所提到的,2011年G20领导人峰会被希腊问题冲淡了,导致其他议题讨论未能充分展开。我们今年将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3月底会在巴黎再召开一次类似南京研讨会的会议,也有人将此称作南京II。这次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研讨会上,SDR的作用和使用将是内容之一。从中国人民银行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SDR是一揽子货币的综合,提高其可信度、扩大其使用有助于提高各国的风险管理以及相互之间合作的有效性,同时,如能扩大SDR在财务报表中的使用,它的客观性和波动性将会具有一定优势。当然这还是一个逐渐探索的过程。中国将和包括G20成员和IMF在内的国际社会一起探讨这一问题,希望大家朝着这个方向共同逐步探索。 谢谢。 2016-04-01/shanghai/2016/0401/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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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6月,银行结汇8875亿元人民币(等值1347亿美元),售汇9721亿元人民币(等值147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46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028亿元人民币,售汇918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16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847亿元人民币,售汇53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1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55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0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5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2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35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06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1234亿元人民币。 2016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47473亿元人民币(等值7267亿美元),累计售汇58822亿元人民币(等值900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1349亿元人民币(等值17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267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03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235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79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9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0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33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752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423亿元人民币。 2016年6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689亿元人民币(等值2533亿美元),对外付款18270亿元人民币(等值277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581亿元人民币(等值240亿美元)。 2016年1-6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848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4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99524亿元人民币(等值15233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11040亿元人民币(等值1688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08-05/shanghai/2016/0805/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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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7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87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613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2255亿元人民币。 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44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8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183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03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5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4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0.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939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4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9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16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2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9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7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578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1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666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45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0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23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53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132亿SDR。(完) 2016-08-19/shanghai/2016/0819/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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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83.40亿元人民币,流出65.14亿元人民币,净流入18.2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462.11亿元人民币,流入82.94亿元人民币,净流出379.18亿元人民币(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6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2.77亿美元,流出9.97亿美元,净流入2.80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70.75亿美元,流入12.70亿美元,净流出58.05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8.26 流入 83.40 流出 65.14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379.18 流入 82.94 流出 462.11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2.80 流入 12.77 流出 9.9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58.05 流入 12.70 流出 70.75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6-08-19/shanghai/2016/081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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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修订印发了《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具体规定了特殊机构代码的申领程序。 其一,对于属于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境外机构或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应当按以下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该机构应当向银行出具包含其准确、完整、规范名称的有效证明或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银行应当审核该申领机构的名称,确保该机构名称与开户档案资料中的名称或预留印鉴一致,并永久留存该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批文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银行应填写《申领表》,并将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纸质申领表连同申领机构有效证明文件提交所在地外汇局分局、支局。 (2)外汇局分局/支局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将赋码情况通知相应的银行。 其二,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失效的境内机构、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不属于军队、武警的境内机构,除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文件外,还应当按照以下业务操作流程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1)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应填写“特殊机构代码申领协办单”中的“银行填写”栏,并要求该机构自行填写“机构填写”栏后,前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办理代码证。 (2)如果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核实,该机构属于其赋码范围,则该机构应按规定申领组织机构代码;如果不属于其赋码范围,则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代码工作机构应填写协办单中的“代码管理中心意见”栏,并通知该机构凭该协办单前往所在地外汇局分局/支局办理特殊机构代码。 (3)外汇局分局/支局收到协办单后,通过赋码系统向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申领特殊机构代码,并将特殊机构代码的赋码情况通知相应的银行。 法规依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14]16号) 2016-09-01/shanghai/2016/0901/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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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的文件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外汇管理领域内使用、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即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机构在办理业务时,不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为做好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的衔接,机构持有的原发证照在国务院设置的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过渡期间涉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在外汇业务相关系统或数据报送中涉及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过渡期结束后,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本公告发布后,外汇管理规定中涉及“三证”内容均按照上述要求执行(主要规定参考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所涉主要外汇管理法规参考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7月1日 附件1: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所涉主要外汇管理法规参考目录 2016-08-05/shanghai/2016/0805/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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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出台的法规将及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www.safe.gov.cn)“政策法规”栏目予以公布。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编辑了《中国外汇管理法律全集(电子版)》法律法规数据库,内容涵盖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自建国以来发布的所有外汇管理法规,并对其有效和失效情况进行了逐一标注。该数据库同时还收集了与外汇有关的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的规章,国际条约、惯例,司法解释,以及外汇重要数据,法规新闻资料等等,是迄今为止外汇管理方面最为完整和权威性的法律库。 2016-09-01/shanghai/2016/0901/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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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4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8.6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346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5.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657亿美元)。(完) 2016-08-05/shanghai/2016/0805/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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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6年5月30日) 2016-06-26/shanghai/2016/0626/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