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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本轮疫情爆发以来,丹东市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丹东市中心支行党委有关部署,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外汇管理工作。 一、启动预案,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中心支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要求各岗位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每日报送中心支局全体人员居家及健康状况。二是要求中心支局全体人员积极配合政府及社区开展工作,有序做好核酸检测、信息采集等工作。三是要求各岗位人员保证信息和通讯畅通,确保政令有效执行,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畅通渠道,保障外汇业务办理 一是居家办公期间,及时向外汇指定银行和涉外主体公布各业务岗位联系方式,保证电话接听畅通,便利涉外主体进行业务咨询,目前累计为涉外主体提供政策咨询20余次。二是优化完善《丹东市中心支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倡议书》,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引导涉外主体“足不出户”办理业务。三是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外汇指定银行传达最新政策。如4月25日,及时将人民银行下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有关通知转发至法人银行,指导银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银行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四是坚持特事特办,对于银行及涉外主体紧急或重要业务,可以直接联系相关负责人,尽量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涉外金融服务不延时、不断档。 三、加强宣传,稳定市场预期 一是发挥银行自律机制作用,推动银行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政策宣传,稳定涉外主体预期,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二是对银行汇率风险管理产品进行摸底调研,指导银行加强对涉外中小微企业的“靶向”宣传,引导涉外中小微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切实提升涉外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2022-07-01/liaoning/2022/0701/1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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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实体经济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外贸、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为帮助企业全面认识、科学管理汇率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发布《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立足于近年来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实践,大量使用优质企业真实案例,贴近企业实际场景,增强可读性,旨在便利企业充分了解汇率避险的积极意义和关键操作。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阐述汇率风险中性的内涵和意义;第二部分介绍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意义、原则、框架、评价方式等;第三部分介绍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概念、适用场景和办理流程;第四部分从大型企业(以国有企业为样本)和小微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视角,介绍了银行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的实践;第五部分介绍套期保值会计的概念和核算方法等。 欢迎广大涉外企业下载使用《指引》,可以把《指引》作为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的参考指南,建立行之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小组将结合市场实践对《指引》进行持续更新。(完) 2022-07-04/neimenggu/2022/0704/1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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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一持有台胞证非居民将涉外收款结汇后购买商品房,该笔款项如何申报? 答:非居民的境内账户从境外收款,应申报在“822030其他投资—负债—境外存入款项”项下。非居民购房款划拨到境内开发商账户时,境内开发商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申报在“622030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向非居民出售境内不动产收入”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非居民购房款。 2022-07-04/tianjin/2022/0704/1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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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保持顺差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5月顺差规模为15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二是涉外收支总体呈现净流入,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77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截至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 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维持较高水平,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5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383亿美元,同比增长97%;直接投资涉外收支顺差55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全球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服务贸易涉外收支逆差28亿美元,仍处于较低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相当。 当前,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持续显效,经济恢复的动能在加快,有助于我国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继续平稳运行。 2022-07-04/jilin/2022/0704/1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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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心支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内控管理和建设,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实地调研助企纾困。由分管领导带队联合辖内银行深入攀枝花特色重点外贸企业调研指导,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推广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政策服务措施,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外汇管理政策,持续提升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和汇率风险管理能力,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外汇宣传进校园。成立“阳光外汇 ”党员服务先锋队,走进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开展外汇金融知识宣传及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对外汇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合法合规用汇意识。 现场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前往西区高家坪“火红年华”影视教育基地开展“感悟三线精神、凝聚党员合力、筑牢战斗堡垒”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践行老一辈攀枝花建设者勤劳节约的优良作风、传承弘扬三线精神。 2022-07-04/sichuan/2022/0704/1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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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关于支持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建设的意见》,支持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6月23日,张朝晖副局长带队赴青岛自贸区调研,自贸区管委副主任王莉主持调研座谈会。双方重点围绕自贸区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数字人民币示范区创建、汇率避险政策以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配套外汇政策等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并就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达成共识。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国际收支处、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货币金银处、科技处、黄岛支局以及自贸区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产业促进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2022-07-04/qingdao/2022/0704/2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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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中心支局依托“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辖内各外汇银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走进西南交通大学开展“倡导诚信兴商理念 护航健康外汇市场”为主题的外汇政策进校院宣传活动。普及外汇知识和政策,增强个人合规用汇、换汇意识,提升外汇风险防范水平。 积极落实“稳外资 稳外贸”工作要求,联合中国银行宜宾分行组织30余家智能终端企业召开“银政企”座谈会,从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避险案例和产品等方面进行宣传讲解,增强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树立汇率避险中性理念。 2022-07-05/sichuan/2022/0705/1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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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2.05 2022-07-05/guangdong/2022/0620/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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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5http://www.gov.cn/xinwen/2022-07/04/content_5699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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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受到银行和企业的高度关注,现就《指导意见》的常见问题予以解答。 问:企业参加试点能够获得哪些便利? 答:1.优化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业务,银行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回的的退汇业务,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免于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3.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银行能确认试点企业货物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免于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4.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5.经大连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问:银行和企业应该如何申请参加试点? 答:符合条件的境内银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以下简称大连分局)备案后,作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以下简称试点银行),可对本行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业务)。 问:申请试点的银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银行开展试点业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大连市地区内注册经营的银行一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总行。 (二)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所推荐的试点企业符合本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 (三)合规经营、审慎展业,具备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准入、业务授权、高风险业务清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的风险预警、职责分工、应急管理、内部审计、责任追究等方面。申请银行及下属经办行应配备熟悉外汇业务政策的从业人员。 (四)针对试点业务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对试点企业的主体身份、生产经营、诚信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对试点企业贸易收支真实性、合理性及商业模式逻辑性等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对试点业务建立专门监测指标和预警系统,建立发现异常及应急处置措施。 (五)银行贸易收支结构合理。 (六)申请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上年度货物贸易收支规模原则上达到5亿美元以上;申请开展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银行上年度服务贸易收支规模原则上达到2千万美元以上。 (七)近三年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原则上均在B+(含)以上。 (八)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合规记录良好。 (九)承诺自愿遵守《银行承诺函》 问:申请试点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企业向试点银行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的集团型企业申请试点,应由一家在大连地区内注册的成员企业(以下简称主办企业)向试点银行统一申请。主办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申请试点的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应纳入集团内部的财务集中管理但可不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 (二)异地企业(含异地成员企业)参与试点的,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异地企业正式成为试点企业后,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进行书面备案。 (三)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 (四)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 (五)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 能自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及交易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合理性,做到交易留痕,并利用电子化手段准确记录和管理。 (六)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七)出于风险防范目的,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参加试点吗? 答:我局支持鼓励优质中小企业适用便利化政策,并致力于全面提升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高新技术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2022-07-05/dalian/2022/0705/1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