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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副局长徐子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省分局党支部集中学习,并上专题党课。在集中学习会上,省分局全体党员集体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视频,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全文精神和总行派驻纪检组徐加爱组长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2020年三季度纪检监察工作通报会上的讲话。各处党支部分别谈了学习体会,表示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加强支部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把理论建设推到新水平,践行好“二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走好第一方阵;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从严治党建设。年轻党员干部要坚持学和持续学,把理论学习作为常态化;要有创新精神,干在前列,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此次学习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020-11-09/zhejiang/2020/1109/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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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9/content_55589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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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http://www.gov.cn/xinwen/2020-11/09/content_5559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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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http://www.gov.cn/premier/2020-11/04/content_5557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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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促进北海辖区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10月1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曾雁副局长到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开展调研。曾雁副局长聆听了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对今年前三季度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报,就银行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银行要全面落实稳外资稳外贸任务,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加大业务创新,服务好辖区涉外实体经济发展。 2020-10-13/guangxi/2020/1013/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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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辖区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10月12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中心支局曾雁副局长带队到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现场调研。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汇报了今年前三季度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的汇报,曾雁副局长对工商银行北海分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银行落实好“六保”“六稳”任务,加大业务创新,让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2020-10-13/guangxi/2020/1013/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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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0-09-27/guangxi/2020/0927/1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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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近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营造诚实经营守信服务的外汇市场环境。 一是完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联合服务机制。10月10日,梧州市中心支局与商务局初步拟定《梧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直通车对接机制》,推进外汇诚信建设制度化。 二是宣传活动进校园下乡村。梧州市中心支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岑溪市两个村镇,走进普通民众,在村镇小学和村委会开展宣传教育课,普及个人用汇知识,提供公众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 三是加大外汇金融服务小分队与企业的对接力度。9支金融服务小分队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调查以及举办对接会的方式,推动政银企无缝对接,提高为涉外企业解决问题的效率。 2020-10-21/guangxi/2020/1021/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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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主要负责人李文明带队前往岑溪市安平镇白板村和富罗村开展扶贫调研工作。调研过程中,梧州市中心支局实地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农村信用联社、学校以及贫困户,了解当地涉外经济发展情况,听取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传导国家外汇局对扶贫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并通过召开校园讲座的方式向学生普及基本用汇知识。 2020-10-19/guangxi/2020/1019/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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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放心消费和诚信营商环境。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近期启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全辖7家外汇指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电子显示屏、宣传折页和宣传海报等多类媒介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并创新运用新媒体,如抖音视频、电子微刊、微信网络等多种线上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 10月28日,中心支局联合工商银行在武陵源开展“诚信兴商”集中宣传活动,褚鸿飞副局长带队现场实地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向景区居民及往来游客介绍宣传外汇管理条例、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指引(2020年版)、银行卡境外合规交易等外汇管理新政,提示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引导民众远离投资“陷阱”,提高防范意识。 现场宣传结束后,褚局长还前往中、农、工、建、邮储五家外汇指定银行分支网点实地巡查各行自主宣传情况,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充分发挥宣传一线优势,营造全辖诚信经营、合规用汇氛围,进一步提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效果。 2020-11-02/hunan/2020/1029/1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