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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荔浦保税物流中心建设运营进展,精准对接入驻企业跨境金融服务需求,进一步推广“汇小二”智能体,3月27日,桂林市分局联合荔浦金融监管支局、建设银行桂林分行到荔浦保税物流中心开展调研和“汇小二”智能体宣传。 一是实地走访荔浦保税物流中心运营情况和企业入驻情况,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推进、业务开展、未来规划及当前面临的跨境业务、外汇结算方面问题。二是召开入驻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诉求,重点宣传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汇小二”智能体,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 本次调研搭建了政银企三方高效沟通桥梁,精准掌握了荔浦保税物流中心和入驻企业的发展诉求,为后续政策落地、优化金融服务明确了方向。下一步桂林市分局将强化部门间协作联动,持续加强政策和“汇小二”智能体宣传,不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2026-03-31/guangxi/2026/0331/3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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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6-04-07/qinghai/2026/0407/1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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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要求,助力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用好用足外汇便利化政策,2026年3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组织召开2026年防城港辖区银企汇率避险暨外汇便利化政策专题培训。辖内各外汇业务银行相关负责人及相关重点涉外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围绕辖区企业当前面临的汇率形势、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的树立与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内涵,开展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传导与实务指导,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汇率避险工具及相关金融产品的运用。 会议围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银行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构建“政策直达、银企互动、风险共管”的良好生态,为防城港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金融支持。 2026-03-27/guangxi/2026/0327/3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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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修订了《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30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6年5月7日前将意见通过电子邮箱e80896125@126.com反馈,或寄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外汇管理处(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08号,邮编266071),并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试点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2026年4月7日 2026-04-07/qingdao/2026/0407/2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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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外汇管理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决策部署,协同提升柳州市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3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赴柳州市国资委开展专题调研座谈。双方围绕向国资委下属集团宣传汇率避险政策、共同推进国有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等方面深入交流,凝聚部门协同合力,构建长效合作机制。 下一步,柳州市分局将持续深化与市国资委的协同联动,聚焦国有企业尤其是重点涉外产业集团的发展需求,联合开展多伦政策宣讲与业务辅导,以精准外汇服务护航国有企业涉外业务稳健发展。 2026-03-30/guangxi/2026/0330/3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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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9775亿美元,对外负债14110亿美元,对外净资产5665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1436亿美元,外币净资产7101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531亿美元,债券资产547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770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8%、28%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843亿美元,美元资产9704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4228亿美元,分别占30%、49%和21%。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10051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9724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559亿美元,债券负债268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86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6%、19%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279亿美元,美元负债264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4184亿美元,分别占比52%、19%和3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230亿美元,占比37%;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880亿美元,占比63%。(完) 2026-04-02/shanghai/2026/0402/2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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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30/guangxi/2026/0330/3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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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辖内目前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信息(截止2026年3月31日) 2026-04-07/dalian/2026/0407/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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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辖内目前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信息(截至2026年3月31日) 2026-04-07/shandong/2026/0407/2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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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49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1476亿元,进口17873亿元,顺差360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9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85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0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92亿美元,进口2573亿美元,顺差519亿美元。(完) 附件:2026年2月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4-02/shanghai/2026/0402/2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