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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 官方储备资产(2015.06-2015.12) 2016-04-07/safe/2016/0407/6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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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但非法网络炒汇平台打着各种宣传名号,引诱诸多投资者加入,对此福建省分局为广大网友盘点常见的非法网络炒汇平台宣传套路。 ★ 用境外执照以偏概全。部分平台介绍其所属母公司受境外权威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并且自己拥有境外公司的合法授权。但无论是出具所谓的“监管证书”,还是录制授权证书查询视频,真实性均难以核验,而且即使境外公司在境外确实为合法的交易商,也不能代表境内网络炒汇平台符合中国监管要求。 ★ 制作中文官方网页。部分平台宣称自己为境内合法交易平台,并附上精美的中文版官方网页,用户可通过官方网页注册、登录账号以及进行具体的交易。实际上,该网页往往是由网络炒汇平台自行制作,根本未经ICP备案,属于非法经营。 ★ 推出资金安全保障手段。随着多家网络炒汇平台爆雷,也有诸多投资者心存疑虑,为此部分网络炒汇平台在其网站上推出“隔离账户”“资金保险”的概念。但“隔离账户”是否真的“隔离”,“资本保险”是否真的“保险”,投资者其实无从考证。 ★ “传销模式”陷阱重重。部分平台以“互助理财”的名义发展下线,按层级返利的方式不断吸引新投资者加入,这种模式已经涉嫌传销。 ★ 利用国际监管套利。部分平台一再宣称获得某些国家监管当局的外汇交易业务牌照,但这些国家往往监管制度极其宽松,存在巨大的业务操作风险。如平台申请多个国家的业务牌照,其欧洲业务严格按照欧盟或英国的监管要求执行,中国业务则按照其他国家相对宽松的标准执行,由此借助国际监管套利,谋求违规操作的巨大利润。 ★ 高额分红庞氏骗局。部分平台以“外汇交易”为旗号融资,进行“持续高额分红”,但其实是利用资金池不断借新还旧,一旦资金链断裂,这种“庞氏骗局”就难以维系。 2019-02-14/fujian/2019/0214/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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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至2月27日,2019年全国外汇检查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外汇检查主要工作,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研究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宣昌能副局长、管理检查司徐卫刚等4位司长出席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外汇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张全兴副局长参加会议。 2019-03-06/zhejiang/2019/0306/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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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QDII基金按照全部股票和债券的投资方式进行投资,资金募集结束后售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QDII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主要提供境内资金境外投资渠道,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31对境外证券投资”,纵栏按照募集资金者身份性质来定。 2019-03-04/tianjin/2019/0304/1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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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张全兴副局长参加全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19-03-01/zhejiang/2019/030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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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张全兴副局长参加浙江省政府会议。 2019-03-08/zhejiang/2019/0308/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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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主持召开2019年全省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2019-03-07/zhejiang/2019/0307/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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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如何办理? 答: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按以下方式办理: (1)逐笔业务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时,对于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口合同;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以预付、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审核进、出口合同和发票;对于单笔预付货款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还须审核经金融机构核对密押的外方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 (2)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企业须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信息; (3)企业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业务;不得办理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托收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不含)以上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 (4)企业不得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 (5)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主办企业的,停止整个集团的集中收付汇业务; (6)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2019-03-05/tianjin/2019/0305/1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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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与外国公司B计划合作开发我国海域油田,双方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按期筹款(筹款即为合同开发项目的投资款),当中方担任作业者时,A公司设立分公司D,外方接到D公司月度筹款通知书后向其支付筹款,D公司收到的筹款应如何进行申报? 答:中方作业者收到外方筹资款时,实际是外方资本金投入,因此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汇入”项下。 2019-03-04/tianjin/2019/0304/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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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中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2019年总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9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 2019-03-07/sichuan/2019/0308/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