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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推出“数字外管”微信服务号。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统一部署,吴忠市中心支局积极行动、主动对接,在辖区大力推广“数字外管”微信服务号。一是编写推广软文,组织将“数字外管”微信二维码推送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推广统一宣传海报,组织各外汇银行将宁夏分局“数字外管”微信二维码海报张贴至各营业大厅,方便用户了解和使用微信服务号。三是实时提供讲解服务,针对用户提出的功能用法、操作流程、用户设置等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引导用户正确使用微信服务号,充分发挥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微信服务号技术支持服务作用。 2019-12-18/ningxia/2019/1218/1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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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心支局)在中关村展示中心举办第十期“中关村金融创新讲坛”。讲坛主题为“金融为民 服务科创企业发展”,旨在加强人民银行、外汇局与示范区政府部门、银行和企业交流,强化政策传导,优化中关村地区营商环境,深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本次讲坛邀请了中关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并解读示范区金融扶持政策。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多位领导出席讲坛,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对示范区征信服务、外汇管理等方面工作给予指导,300余名示范区银行和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参加了讲坛。 2019-12-19/beijing/2019/1219/11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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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要求,近日,巢湖中心支局组织精干力量,在巢湖和庐江相继开展了两场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宣讲。宣讲围绕通知中的12条便利化政策展开,通过新旧政策对比和案例分析,帮助辖内外汇银行和进出口企业理解政策内容,便利了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 2019-12-13/anhui/2019/1213/1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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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http://www.gov.cn/xinwen/2019-12/18/content_54621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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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与外国公司合作开发我国海域油田,海洋石油合作开发油田的作业者分为中方作业者和外方作业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期筹款(筹款即为合同开发项目的投资款),筹款的收入:该合作油田由中国A公司、美国B公司和美国C公司合作开发,中方担任合作油田的作业者,成立了D中外合作企业。根据合同约定,该作业分公司应按月定期发出月度筹款通知书,外国投资方接到中方作业者的月度筹款通知书后向中方作业者支付筹款。筹款的支出:外方担任合作油田的作业者。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在接到外方作业者筹款通知书后,应按期向外方作业者支付筹款。筹款收入和筹款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因D分公司是A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所以中方作业者收到海洋合作油田的外方投资者投资款时,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汇入”项下。 中方A公司向外方作业者支付海洋合作油田投资款时,应视为外方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按具体用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因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项下。 (2)境内某石油公司A与外方企业B合作开发境内油气田,并成立了1家境内C公司负项目运作。境内该C公司需将石油勘探、开发及生产操作所需的费用付至外方合作者的境外账户。同时,因境外销售石油的收入先划回该石油公司,该公司仍需将油款收入中属于应分给合作外方的部分,分解汇给合伙方境外账户。则:油款分割以及开发经费的支付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该项目成立了C公司(独立法人)负责运作,油款分成支出应当按照与该石油公司合作的外方投资油田的成本是否收回的标准分两种情况申报: 在合作外方投资油田的成本全部回收之前,境内石油公司向境外支付油款分成相当于合作外方先行收回的投资油田款,该款项的对外支付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因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项下。 在合作外方投资油田的成本全部回收之后,在合作期满前石油公司继续对外支付的油款分成,可视作合作外方投资所产生的利润收入,在此情况下,对外支付应申报在“322011初次收入(收益)-投资收益-直接投资股息、红利-向境外母公司支付的股息、红利或利润”项下。 ②石油开发经费汇出,应视同外方石油开发投资的收回,应申报在“622011直接投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投资资本金-因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终止等撤资”项下。 (3)境内某油田服务公司与境外公司签订油田钻井服务合同,向境外公司提供包括油田钻井的钻井、作业、勘探服务,还派遣境内员工到境外公司提供短期钻井作业等服务。境外公司向境内油服公司支付服务费,该款项包含了钻井技术服务费用和境内员工的报酬,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境内某油田服务公司为境外公司提供油田钻井的钻井、作业、勘探服务,属于钻井技术服务,应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项下。若职工报酬作为钻井整个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应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油田钻井服务费收入;若派遣境内员工到境外公司提供短期钻井作业为单独的合同,因派遣员工与境外公司不具有雇主、雇员关系,则应申报在“224010服务贸易-建设-境外建设”项下。 (4)国内某企业主要从事海洋石油的平台作业,其与外国企业之间因油田作业常常发生资金往来,平台作业涉及的类型主要有:油田地质勘探、油田钻井、泥浆固井、测井等作业、对钻井过程中采集的油井数据进行分析、设备维修、为油田作业提供船舶(带机组人员)运输物资服务等。以上作业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该国内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发生的油田作业费用应按实际性质进行申报: ①如果涉及到石油和天然气钻井方面的油田地质勘探、油田钻井、泥浆固井、测井、数据分析等服务款项,应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项下。 ②如果涉及海上钻井平台其他的维护和维修,应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③如果涉及船舶(带机组人员)运输物资服务的款项,应申报在“222019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 (5)深圳某公司收到在海上钻井平台开采石油中的提油服务费(提供设备将石油由储油轮运到提油轮的相关费用)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提油服务费,应申报在“228990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项下。 (6)境内某配餐服务公司为我国近海石油钻井平台提供配餐服务,石油钻井平台由境外石油勘测开发机构负责运作,配餐服务公司因提供配餐服务,收到境外石油勘测开发机构支付的配餐服务费用。则收到配餐服务费应如何申报?该服务公司为钻井平台提供后勤支持(主要提供水、食品等)收取的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境内公司为我国近海钻井平台提供后勤支持(主要提供水、食品等)收取的款项,如果是提供水和食品,因无需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2019-12-19/hunan/2019/1219/1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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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经常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并常为修理船舶等运输工具支付一定的款项,如付款为混合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船只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因不报关,该笔付汇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船境外码头消费货物款。 ②所付款项为修理款(更换零部件的修理)的部分,零部件款项应当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修理费应当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2)境内某渔业公司在海上捕鱼,把捕捉的渔获在海上卖给前来收货的外国销售商,该渔业公司收到外国销售商从境外汇入的渔获销售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由于海上捕鱼保鲜原因,渔获销售无法经过海关报关,所以,该渔业公司收到未经报关的远洋渔业销售收入,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3)某境内渔业公司与境外某公司合作进行远洋的捕捞作业,在捕捞完成后,境外合作方表示愿意将其份内的渔获转让给我渔业公司,则在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获分成汇出款项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购买渔获分成,若通过海关报关,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若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报关远洋渔业渔获分成货款。 (4)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与新加坡一公司进行合作,由其协助渔业公司管理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垫付渔业公司生产期间的燃料补给,境内公司对外支付燃料垫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对于垫付款处理原则,基础交易为居民(付款人)与非居民(收款人)之间的交易,居民付款人在偿还垫款时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进行申报。所付款项为燃料因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5)某从事远洋捕捞的国内渔船在完成了远洋捕捞后,由于受自身设备的限制,需要就近在境外的港口进行鱼货的加工,则该笔境外加工费的支出该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就地销售不再进入我国境内和加工后进入我国境内的鱼货,该境外加工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 (6)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国外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制造、渔业辅助船舶的国际营运业务。因其在境外海域捕鱼,国外政府部门按照其捕鱼重量,以一定的百分比收取费用(此费用称为“入渔费”)。该公司委托境外当地一家公司代为办理,并且对外付出此款。则入渔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入渔费属于海洋专属经济区收费,具有税收性质,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入渔费。类似处理的还有运输工具注册费、打猎许可证等管理费。 (7)我国远洋渔业捕捞船只进入他国经济海域作业,除交纳入渔费外,该国渔业管理部门还向作业渔船派驻渔业观察员,监督作业,防止渔船越境捕捞、违规作业等,渔业观察员费用由远洋渔业企业承担。则远洋渔业企业在支付观察员费用时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外籍观察员在捕捞船上所起的作用是监督渔船作业,其性质为政府提供的一种服务,渔业企业支付的观察员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业外国政府观察员费。 2019-12-19/hunan/2019/121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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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2019-07-25/hunan/2019/0725/1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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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A公司与境外B公司签署境外矿产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前由B公司在当地办理采矿许可,支付租金,并进行前期挖井采样。采样后,由境内专家鉴定合格后,再进行合作。挖井采样工作由境外B公司人员完成,但全部前期费用(包括租金费用和挖井采样费等)由A公司承担,B公司先行垫付。A公司向B公司支付前期费用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A公司归还B公司的代垫费用,其基础交易是A公司与境外发生的租金费用、挖井采样和人员劳务费等采矿前期费用,属于居民与非居民的交易,因此应按照款项实际交易性质进行申报。其中,采矿许可租金属于使用他国矿产权的费用,应申报在“323010初次收入(收益)-其他初次收入-使用自然资源的租金”项下;挖井采样是B公司为A公司开采矿产提供的服务,应申报在“22803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技术服务-农业和采矿服务” 项下。 (2)我国某矿产生产企业在境外以租借形式承包某煤矿资源向境外政府支付的租金,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我国居民因租用境外非居民的自然资源而支付的租金,应申报在“323010初次收入(收益)-其他初次收入-使用自然资源的租金”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境外煤矿租金。 2019-12-19/hunan/2019/1219/1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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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县支局赴辖内中国银行、海峡银行、兴业银行开展调研,了解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听取银行对外汇管理的意见建议,并就具体外汇业务的审核方法进行了讨论交流。连江县支局结合实际对下一阶段银行外汇业务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不折不扣释放政策红利,合规受理个人便利化额度内的结售汇业务申请。二是要防范个人外汇业务风险,对批量开卡、大量引导他人办理结售汇的行为保持高度警觉。三是要加强与外汇局沟通,在满足监管要求,避免展业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服务市场主体。 2019-12-09/fujian/2019/1209/1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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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外汇管理新政策法规,提高辖内银行外汇法规水平,提升外汇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意识。近日尤溪县支局举办了一期面向银行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培训会。 培训会对《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相关业务要求、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并进行互动答疑解惑,使银行参训人员对新法规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达到了预期目的。会上,外汇局对银行外汇业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外汇法规及业务学习;二是确保外汇经办人员相对稳定;三是依照展业三原则,提升合规操作、依法经营意识;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出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外汇局反馈。 2019-12-13/fujian/2019/1213/1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