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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是兼顾便利化和防风险。一方面继续锐意改革,实施利于外汇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督促银行、企业遵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加强境外留存资金等统计分析,完善跨境资金本外币一体化管理,防范风险。真实合规的跨境收支和汇兑不受影响。具体包括三方面9项措施: 一、深化改革,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一是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二是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三是提高境内银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境内运用比例。四是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办理结汇。 二、完善管理,加强真实合规性审核。一是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企业出口应及时收汇。二是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明确等值5万美元(不含)以上外汇利润汇出业务的单证及签注要求。明确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三是进一步明确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 三、加强统计,统筹本外币管理。一是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相关信息。二是对境内机构境外放款业务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的宏观审慎管理。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外汇局将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调整。(完) 2017-01-27/gansu/2017/0127/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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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1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016年12月底下降123亿美元,已略低于3万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1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29982亿美元,较2016年末下降123亿美元,降幅为0.4%。 从1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是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由于适逢农历春节,居民境外旅游、消费等活动增多,企业偿债和结算等财务操作也会增加,带来相应用汇需求,成为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季节性因素。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对美元的汇率总体出现反弹,使得外汇储备中的非美元货币按照计量货币美元进行报告时金额上升,则是促使外汇储备规模增加的主要因素。此外,外汇储备多元化资金的运用和收回也对外汇储备规模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看,外汇储备在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策略下,不同货币和资产之间有效发挥了此消彼长、风险对冲的效果,维护了外汇储备规模的基本稳定。 与上年同期相比,1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少降了872亿美元;与上月相比,外汇储备规模少降了288亿美元,降幅均明显缩窄。剔除掉汇率重估因素以后,外汇储备规模的同比和环比降幅也是明显缩窄的,这反映出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已较前一时期有所放缓,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逐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动会趋向平衡。 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虽已略低于3万亿美元,但仍是全球最高水平。实际上,外汇储备是一个连续变量,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下,储备规模上下波动是正常的,无须特别看重所谓的“整数关口”。无论从绝对规模看还是用其他各种充足性指标进行衡量,我国外汇储备规模都是充裕的。当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经常项目保持顺差、财政状况较好、金融体系稳健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些有利因素都将继续支持人民币成为稳定的强势货币,也将促进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合理充裕的水平上。 2017-02-10/gansu/2017/0210/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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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日,有个别媒体报道中国为打击资本外逃,出台限制跨国融资工具措施从而对贸易进口产生影响。请问外汇局有何评论? 答:近期,外汇局未出台严格进口贸易融资方面的外汇管理措施。企业真实、合法的贸易外汇收支,可持相应单证直接到银行办理。内保外贷等跨境担保业务仍然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具有真实贸易、投资背景的跨境担保业务及相关产品不受影响。 2017-01-27/gansu/2017/0127/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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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5.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5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完) 2017-01-27/gansu/2017/0127/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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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3月,银行结汇9764亿元人民币(等值1544亿美元),售汇10344亿元人民币(等值163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580亿元人民币(等值9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272亿元人民币,售汇943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6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92亿元人民币,售汇90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1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96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622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27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265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35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669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084亿元人民币。 2018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27623亿元人民币(等值4342亿美元),累计售汇28778亿元人民币(等值452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155亿元人民币(等值18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2624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35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38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421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03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63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774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135亿元人民币。 2018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9123亿元人民币(等值3025亿美元),对外付款19611亿元人民币(等值310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88亿元人民币(等值77亿美元)。 2018年1-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3806亿元人民币(等值8456亿美元),对外付款53099亿元人民币(等值834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707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8-04-20/gansu/2018/0420/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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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2018年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外汇形势,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促进多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全市涉外经济健康较快发展, 4月 26日 ,庆阳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庆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任鹏飞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7家外汇指定银行主管副行长、部门经理及中心支局全体工作人员共计29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7家外汇指定银行简要回顾了2017年外汇业务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从外汇管理政策执行、风险防范、业务拓展、信贷融资、人员培训、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面,就如何做好2018年外汇管理工进行了发言。庆阳市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全市涉外经济发展主题,从2017年工作成效、涉外经济发展现状、外贸促进政策落实、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国际商标注册工作推进、境外市场开拓、涉外企业扶持、商事和“放管服”改革、出口退税管理、市场准入退出、涉外经济金融案件查处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重要发言,并就促进2018年全市涉外经济发展和深入推进涉外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庆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杨建踊政委对全市经济金融案件情况的介绍,让与会人员头一次系统性的了解了全市非法集资、洗钱、逃汇逃税、传销、信用卡违约等领域的经济犯罪情况。会议的召开为与会单位如何促进2018年全市涉外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最后,任鹏飞副局长简要回顾总结了2017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外汇形势、指出了涉外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金融支持对外开放工程、涉外主体核查检查与外汇风险防范、外汇政策贯彻与执行、“放管服”改革、多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建设、调查研究与形势分析水平提升和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的贯彻落实等8个方面对2018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18-04-28/gansu/2018/0428/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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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24日 上午,甘肃省分局陶君道副局长参加全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举办的国际产能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并做总结讲话。 为切实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更好服务甘肃对外经济发展,探讨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金融支持甘肃“一带一路”建设途径,甘肃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于 4月 24日上午 在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举办了国际产能合作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中非发展基金、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兰州新区财政局、兰州财经大学有关领导,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调查统计处、金融研究处、支付结算处、征信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甘肃省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全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18家成员银行外汇业务分管行长、部门负责人,以及7家重点涉外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国家开发银行规划局胡东升局长讲解了国际产能合作内涵背景和开发性金融国际产能合作实践等内容,中非发展基金王浩监事长介绍了中非发展基金支持中非国际产能合作有关情况,省发改委国际产能合作办公室刘军主任讲授了甘肃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的相关情况。 最后,陶君道副局长做总结讲话,他指出,国际产能合作,是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是我国在新时期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选择,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途径,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对甘肃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甘肃在国际产能合作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金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外汇管理部门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潮,为甘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018-04-28/gansu/2018/0428/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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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甘肃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建设,落实自律机制展业培训工作计划,促进各成员行依法合规开展外汇业务,在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和甘肃省分局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于 4月 16日 成功举办了2018年第一期展业培训。培训主办方为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和甘肃银行,参加培训的有18 家成员行的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共计120 余人。 甘肃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参加培训并做开班讲话,他强调指出,各成员行要通过参加这次展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外汇业务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在实际业务办理中将展业原则落到实处,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 本次培训邀请了著名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周琦,周教授从运输单据的分类和作用、运输单据的转让、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与赔偿、运输单据与货物交付、银行对运输单据的审查责任与运输单据欺诈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培训中,参训学员结合实际业务,积极发言,广泛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 2018-04-28/gansu/2018/0428/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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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4月 20日 ,平凉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全市银行业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中心支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外汇指定银行主管行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李强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李强副局长总结了2017年平凉市外汇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及面临的挑战,对做好2018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更新理念,找准外汇金融服务的重心;二是严肃政策执行,树立底线思维,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开展“外汇业务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改外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四是夯实基础业务,建立信息反馈机制。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8年平凉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工作重点,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发挥外汇业务功能作用,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深入落实展业原则,有效传导外汇政策,维护辖区外汇市场稳定,为促进地方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8-04-20/gansu/2018/0420/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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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自2006年实施以来,在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拓宽境内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的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按惯例,QDI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和监督。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完) 2018-04-20/gansu/2018/0420/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