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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2018)》 2018-08-07/yunnan/2018/0807/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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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金融运行报告(2018)》 2018-08-07/yunnan/2018/0807/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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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国内资金主账户币种不设限制,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 本通知下发前开立的代码为“3600”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金,应于本通知下发后六个月内,按照资金性质将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国内资金主账户或者按照本通知规定开立的NRA账户,并将划转情况报所在地外汇局备案。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所在地外汇局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强化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做好银行、企业风险提示和指导工作。 现将修订后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 010-68402250、68402448、68402450 附件: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2019-05-07/yunnan/2019/0507/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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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切实增强打赢打好金融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全省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贫困地区信贷投入持续增加。截至2018年9月末,88个国定贫困县贷款余额6011.67亿元,新增贷款443.86亿元,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36%,高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增速1.34个百分点。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854.68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0.5%),排名全国第三,同比增长14.94%,高于同期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92个百分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已脱贫人口贷款余额388.76亿元,同比增长18.75%,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597.02亿元,同比增长19.71%,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868.9亿元,同比增长12.75%,贫困地区信贷投入持续增加;44.0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31万已脱贫人口获得直接信贷支持;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54.51万人(次),金融服务受益面不断扩大。 二是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2018年9月末,全省贫困地区共有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53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3350个、证券机构35家、保险机构978家、小额贷款公司218家、惠农支付服务(站)点2.03万个,已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证券、保险、助农取款点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 三是因地制宜推动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金融扶贫模式。如农村信用社创新推出了“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等信贷支持模式;农业发展银行推出“农特贷”,以80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鲁甸花椒特色产业发展;农业银行创新推出了“七彩云南·脱贫贷款”系列产品;云南能投集团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云南省内首单扶贫票据10亿元,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昭通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诚泰保险开展了咖啡价格指数保险;中国人寿针对贫困人员降低起付线,提高保险理赔上限,创新推出大病保险精准扶贫产品。 四是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稳步推进。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农发行和国开行积极与地方政府进行项目对接,加快信贷评审速度,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余额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8年9月末,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已发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283亿元,发放国家贴息贷款175亿元,实际支付资金115.3亿元,支付率为65.89%,涉及项目113个。 2019-02-19/yunnan/2019/021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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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云南省金融机构主动作为有效扩大人民币在老挝跨境使用。截至9月末,云南省对老跨境人民币结算额为1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0%,占全省对老本外币收支的38.4%,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一是借助“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助推人民币走进老挝。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持续推进,云南省金融机构强化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全省对老项目投资结算量大幅增长。截至9月末,全省对老直接投资结算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近34倍,投资主要集中在老中铁路建设、老中联合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是依托滇老央行双边会谈,提升人民币在老挝接受度。昆明中心支行9月组团赴万象参加由老挝央行主办的双边本币会谈,双方就“畅通双边本币结算渠道、推动跨境反假货币合作、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等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深入交流,在加深老挝央行对现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理解同时,进一步向老挝市场主体宣传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效促使老方考虑采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 三是创新中老边民互市贸易结算方式,引导互市贸易结算进入正规金融体系。边境地区商业银行依托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边民互市系统,联合边民互市服务中心平台,创新“一单一证”管理形式,有效提高银行结算可得性和便利性,降低边民跨境汇划资金成本,成功引导边民互市贸易结算进入银行体系,显著改变边民长期以来的现金交易习惯。截至9月末,滇老边民互市通过银行渠道结算人民币200余笔,结算金额由上年同期不足2万元增长至1.62亿元。 四是打通中老本外币现钞调运通道,节约头寸调运成本。2018年5月,首条中老双边本外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在中老“磨憨-磨丁”跨境合作区建立,大幅降低人民币面向东南亚陆路调运成本,有效满足老方边境地区对人民币现钞的需求。截至9月末,通过该通道已调出2000万元人民币,调入5亿元老挝基普。 2019-02-19/yunnan/2019/0219/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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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促进支付机构外汇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外汇支付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法》实施前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支付机构,应于《办法》实施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办法》要求,向注册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进行名录登记。 二、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参照《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三、为确保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平稳过渡,各分局应向辖内支付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科学调配人员,妥善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15〕7号)同时废止。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2019-05-07/yunnan/2019/0507/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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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召开纪念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座谈会。会议由云南省分局朱斌副局长主持,李波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玉溪市委常委、玉溪市副市长胡春雨同志受邀出席会议,原外局工作过的一些老同志出席会议,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富滇银行、泰京银行昆明分行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李波局长介绍了外汇局云南省分局的机构变迁,回顾了40年来外汇管理改革的历史进程,提出了对云南外汇管理事业发展的希望;曾经在外汇局工作过的各位同志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畅谈了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的体会;各家银行也总结了在外汇业务方面取得的成绩,围绕未来外汇管理改革发展提出了建议。 2019-03-29/yunnan/2019/0329/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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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保信用社向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银行河江省分行通过天保口岸调运越南盾现金7亿元(等值人民币约20万元)出境,并在文山州天保海关和边防的监管区域内完成现钞的清点交接,圆满完越南盾现钞跨境调出工作,意味着文山州越南盾外币现钞调出业务实现零突破。 2017年5月24日,文山州首笔越南盾外币现钞跨境调入成功后,打通了外币现钞点对点无缝运送渠道,有效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对跨币种、跨国境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此次越南盾跨境现钞调出业务的圆满成功,更好地完善了境内越南盾现钞合法回流通道,解决我国境内区域性越南盾的出清(最终平盘)和外币平仓问题。标志着文山州已实现了越南盾跨境现钞双向调运常态化,极大提升口岸地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9-03-29/yunnan/2019/0329/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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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保信用社向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银行河江省分行通过天保口岸调运越南盾现金7亿元(等值人民币约20万元)出境,并在文山州天保海关和边防的监管区域内完成现钞的清点交接,圆满完越南盾现钞跨境调出工作,意味着文山州越南盾外币现钞调出业务实现零突破。 2017年5月24日,文山州首笔越南盾外币现钞跨境调入成功后,打通了外币现钞点对点无缝运送渠道,有效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对跨币种、跨国境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此次越南盾跨境现钞调出业务的圆满成功,更好地完善了境内越南盾现钞合法回流通道,解决我国境内区域性越南盾的出清(最终平盘)和外币平仓问题。标志着文山州已实现了越南盾跨境现钞双向调运常态化,极大提升口岸地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9-03-29/yunnan/2019/0329/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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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解答(第二期) 2019-05-07/yunnan/2019/0507/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