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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021-04-08/ningxia/2021/0408/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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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对外支付按照直接投资利润汇出管理规定办理。在实际业务中,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境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身份均为境外人),其人民币收入来自于企业的分红/利润,并在境内纳税(税单项目为:利润、分红,有时为生产经营所得),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审核证明文件后以“境外个人境内合法收入”购汇汇出? 答:不可以。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业务,不区分股东或合伙人是个人还是企业,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6.11境内直接投资(不含银行、保险机构)利润汇出”进行办理,即企业提交书面申请、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利润分配协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相关税务凭证等材料,由银行按规定审核办理。 2021-05-17/ningxia/2021/0517/1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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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外汇银行人员业务政策水平,督导银行提升外汇服务质效,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依托自律机制平台,采取“主会场授课+分会场视频”方式对全区16家外汇银行分支机构近200名业务人员开展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政策培训。培训中,宁夏分局业务骨干分别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和资本项目业务管理工作,介绍了外汇管理的框架思路、外汇政策最新变化,并结合银行日常业务操作中的常见问题、典型案例,重点对业务指引进行详细解读。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参训人员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业务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为积极推进我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支持地方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助力。 2021-05-12/ningxia/2021/0512/1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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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将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强化辖区羊绒纺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近期,宁夏分局及宁夏外汇自律机制成员行相关人员赴灵武市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情况调研,推进解决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难题。调研中,宁夏分局为辖区6家羊绒纺织企业,5家外汇银行搭建了现场信息交流及对接平台,并针对涉外企业提出的汇兑损失增多、衍生产品不熟悉等问题,宁夏分局协同外汇银行向企业宣讲了汇率风险管理知识,并结合具体避险方案,对如何运用汇率避险产品、锁定成本损失等进行现场辅导,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2021-05-07/ningxia/2021/0507/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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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分配以前年度利润的,截至上一年度并无亏损,但本年度有亏损,是否仍可支付利润? 答:是。企业在申请办理利润汇出业务时,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只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存在可分配利润或已分配未汇出利润,即可办理利润汇出。 2021-05-17/ningxia/2021/0517/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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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经营外汇业务区级保险机构情况表(截至2021年4月30日) 2021-05-12/ningxia/2021/0512/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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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全辖)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3-31/ningxia/2021/0331/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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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29/ningxia/2021/0129/16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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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币代兑业务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4月30日) 2021-05-17/ningxia/2021/0517/1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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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2021-05-11/ningxia/2021/0511/1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