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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国际收支)(2026年6月更新) 2026-07-22/zhejiang/2026/0722/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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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斌介绍了2026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情况,并和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赵玉超、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就外汇市场运行特点及趋势、国际收支结构变化、跨境服务贸易发展态势、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企业汇率避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为要点提炼: 上半年,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交易活跃、更加稳健 第一,涉外收支规模创新高。上半年,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和支出合计9.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1%,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 第二,外汇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上半年,境内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量总计22.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5%。 第三,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上半年,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2472亿美元。分项目看,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同比继续增加,外资对我国投资总体回升,服务贸易收入增长加快、服务贸易收支逆差收窄,境内主体对外投资总体保持增长。 第四,外汇市场预期稳定。上半年,企业、个人等主体的结售汇行为总体理性有序。 第五,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增。 多方面积极因素将继续支持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第一,我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经济韧性强、发展空间大,将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第二,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成效明显,将支持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 第三,我国对外开放有序推进,有助于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第四,我国外汇市场自身韧性也在不断增强,为应对外部冲击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推进跨境直接投资等“一揽子”便利化政策落地 第一,提升直接投资便利化水平。拟进一步简化资本项目结汇支付手续,支持吸引和利用外资固稳促优。对于“走出去”企业,将有序简化资金汇出审核,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金的高效便捷使用。 第二,扩大跨境融资高水平开放。拟进一步拓展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适用主体范围,并全国推广绿色外债试点。进一步优化企业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措施。 第三,优化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拟进一步将部分登记业务改由银行直接办理,并增加资本项目“网上办”的业务种类。 今年以来,外资对我国投资总体表现向好 国际收支数据显示,前5个月外资来华各类投资净增加约1600亿美元,明显好于去年同期。 从直接投资看,前5个月外商来华股权投资净增加500多亿美元。其中,外资企业在境内的收益再投资同比增长35%。 从资金流向看,我国吸引外资结构持续向新向优,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外资流入规模同比增长61%。 我国逐步形成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的国际收支自主平衡格局 2022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同步增加。由经常账户顺差形成的资金流入,通过银行、企业等对外投资,配置到全球不同区域、产业和金融市场,满足了境内主体国际化经营和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也支持了贸易和投资伙伴国产业与金融市场发展。 今年以来,我国经常账户延续顺差,同时境内主体对外投资运用增多,前5个月境内主体新增对外投资3000多亿美元,对外资产规模继续增加。 继续完善企业汇率避险政策供给和服务 第一,持续加强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传。重点引导企业关注市场环境变化,提升避险意识,完善自主决策。 第二,搭建银企服务桥梁。建立并不断完善涉外企业信息库,目前已将29万家外贸企业纳入服务清单,帮助银行依托企业信息库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第三,鼓励银行提升服务水平。简化银行为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单证审核要求。推动银行在创新外汇衍生品、拓展线上交易渠道、加强基层网点展业服务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引导银行不断优化外汇衍生品授信和保证金管理机制。 持续完善国际统计方法,提升统计准确性和数据透明度 第一,优化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源,提升数据准确性。 第二,改进国际运输服务贸易统计,完善跨境电商平台相关服务贸易统计,更好反映我国服务贸易情况。 第三,优化数据发布,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新增了按照投资类型细分的投资收益数据,以及分部门、分期限的对外资产负债数据。 我国外债规模总体稳定、结构持续优化、安全性较高 我国外债规模保持总体稳定,近3年基本稳定在2.3万亿至2.5万亿美元左右。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2026年一季度末,人民币外债占比为55%,较2022年末提升10个百分点;中长期外债占比稳定在40%以上,外债期限和币种错配风险明显降低。 当前我国外债的安全性较高。2025年末,我国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比率分别为11.9%、56.3%、6.2%和39.2%,均明显低于国际安全警戒线。 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我国跨境服务规模稳步扩大 国际收支数据显示,近五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以年均12%的增速持续较快增长,2025年规模超过1万亿美元。2026年前5个月服务贸易进出口同比继续增长10%。 从进口端看,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平稳增长,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并有力促进全球服务贸易发展。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6200多亿美元,是全球第二大服务进口市场,也为全球服务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大市场。 从出口端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加快,提质增效突显。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近5年年均增长14%,2026年前5个月同比增长21%。 近年来外汇便利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第一,更加注重主体便利,让诚信合规主体业务办理更快、效率更高。 第二,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管理,持续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简化许可办理程序,同时把监测核查、执法核查等后续管理做得更精准、更扎实,进一步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第三,更加注重本外币协同。目前各类跨境投融资业务已基本实现本外币一套规则,可以在外汇局或银行一站式办理。 第四,更加注重科技赋能。探索运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手段,让外汇业务办理更加便利、风险识别更加精准、管理服务更为友好。 第五,更加注重政策评估。建立“外汇政策成效”和“区域外汇生态”两个评估机制,做好从政策出台到企业、居民可及可感“最后一公里”的闭环管理和效果评估。 第六,坚持促便利和防风险相结合,坚决守好开放条件下的安全底线。 2026-07-23/hainan/2026/0723/2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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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外汇局许昌市分局召开2026年上半年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总结督导会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解读会。许昌市分局副局长刘旭鹏、外汇局相关人员、辖区各银行分管外汇业务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总结了2026年上半年许昌市汇率风险管理工作整体情况,剖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河南省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辖内各银行主管行领导围绕如何提高汇率风险管理工作质效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下半年工作目标逐一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步工作要落实好四“要”:一是要树立金融为民理念,持续宣传不间断,以“服务下沉、产品上架、覆盖扩围”为抓手,引导企业财务人员摒弃“赌汇率”投机心态,树立“风险中性”意识,聚集主业、套保避险。二是要守牢外汇合规底线,尽职审查严把关,严格落实“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做好尽职审查”原则,坚持实需导向办理代客衍生品业务,坚决杜绝将衍生品业务异化为投机炒作工具,实现“促便利”与“防风险”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精准滴灌是关键,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管理,推动服务模式从“企业找服务”向“银行送服务”转型。四是要做好开放试点,笃行实干勇争先,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积极申请成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银行,主动为优质企业提供便利化业务支持,并建立常态化汇报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落地生效。 2026-07-22/henan/2026/0722/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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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外汇局淄博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淄博分行举办淄博市“汇金暖企——齐便利 汇千企”专项行动暨跨境贸易高水平试点需求对接会,市分局外汇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和省中行国际业务专家参会。 会上,市分局业务骨干解读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通过便利化场景及案例解析,逐项阐释便利化措施,解释简化单证审核、减少双向汇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便利化优势,指导企业用足用好试点政策。省中行业务专家现场讲解当前汇率形势和汇率避险产品,帮助企业选择适配的避险方案。中行淄博分行业务骨干现场介绍“便利化+本外币融资”“便利化+汇率避险”等专属外贸金融产品。最后,与参会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现场答复企业疑问,对接业务需求,以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下一步,淄博市分局将持续开展“汇金暖企”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见效,扎实落实助企惠民举措,持续提升外汇服务能力,赋能涉外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6-07-09/shandong/2026/0709/2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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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分局“汇金暖企”专项行动部署,精准服务县域科创企业,7月7日,淄博市分行沂源营业管理部联合辖内银行开展“汇金暖企——齐便利 汇千企”专项行动。 鲁贸汇企服务队成员先后赴山东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立足企业经营实际,紧扣科创企业涉外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重点业务需求,用通俗化的语言、真实的案例进行政策解读,重点讲解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科创企业高频适用政策,并做好现场政策答疑,精准推送政策红利直达主体,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 下一步,沂源营业管理部将持续深入推进“汇金暖企”专项行动,聚焦县域实体经济发展,深耕科创企业外汇服务,常态化开展政策上门、服务下沉惠企活动,为辖区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外汇动能。 2026-07-10/shandong/2026/0710/2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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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信息(202606) 2026-07-22/fujian/2026/0722/2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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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 to statistics releas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by the end of June 2026, China'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totaled USD 3,416.3 billion, down by USD 26.0 billion or 0.75% from the end of May 2026. In June 2026, driven by factors such as the macroeconomic data of major economies, and the monetary policy stances and expectations of major central banks, the US dollar index increased and global financial asset prices exhibited mixed performance. China's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decreased this month due to the combined effects of currency translation and changes in asset prices. China's economy remains generally stable, making new and higher-quality progress, which is conducive to the stabiliz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2026-07-07/en/2026/0707/2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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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外汇局黔西南州分局深入册亨县营业管理部开展外汇业务调研。聚焦政策传导、业务规范、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指导。随后,调研走访县域特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面对面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汇乡行”助力行动等,指导企业用好各项惠企政策,切实助力企业经营发展。下一步,黔西南分局将持续推动服务重心下沉,保障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支持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7-23/guizhou/2026/0723/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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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局全辖(不含厦门)2026年6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18件,其中国际收支类4件、经常项目类2件、资本项目类12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14件,网上办结4件。 2026-07-22/fujian/2026/0722/2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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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要求,支持上海探索发展离岸金融,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聚焦服务我国近年来逐渐形成的离岸经济金融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便利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更好服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更好满足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强国的需要。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我国企业国际投资和贸易持续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开展测试,有力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 稳妥有序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持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试点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更好集聚全球优质金融要素和资源,支持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等境外企业主体使用离岸金融服务,满足其在支付结算、资金汇兑、投资融资、保险保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三、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离岸金融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有效推进离岸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四、数字化应用 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稳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和场景拓展。 五、离岸金融业务 支持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不断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市场活跃度。试点业务需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具体类别试点业务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一)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支持全球优质贸易商设立离岸贸易专业公司,为其开展离岸贸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优先发展基于大宗商品交易等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贸易金融服务,适时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 (二)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三)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四)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资金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强化风险管理,便捷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鼓励上海市对财资中心给予配套扶持。 (五)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外币货币等外币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人才服务机制,保障支持外汇交易中心离岸外汇业务发展。 (六)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合理布局零售业务网点,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更好满足非居民个人的商务往来、日常消费等场景的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 (七)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支持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发设计符合客户需要和国际通行合规要求的资管产品,开展境外资产配置。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 六、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离岸金融发展需要,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等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离岸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仲裁规则。凡涉及暂时调整或暂停实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指导相关主体建立离岸金融自律机制,促进离岸金融试点业务稳慎有序开展。 七、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一)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兼顾离岸金融发展和安全,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离岸金融业务实施管理,并与上海市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机制,根据试点情况健全完善离岸金融业务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定期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和试点重要情况,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二)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协同管理。在极端特定风险场景发生时,依法实施国际通用风险管理措施。 (三)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管理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风险实施管理处置。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监管信息报送实施“一点化”统一申报。加强离岸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风险管理等的协同联动,有效防范套利套汇、监管真空等风险隐患。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情况,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处罚。 八、统筹推进实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离岸金融工作的领导。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上海发展离岸金融的统筹指导。加强党的建设,以更高质量党建保障离岸金融各项改革举措推进落实。 (二)注重协同联动和整体推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授权、支持和配合,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整体统筹推进,形成政策合力,系统释放改革红利。根据试点情况,探索一体化推进商事、监管、法律服务等配套政策完善,打造最优金融发展环境。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相关发展资金中,按规定对离岸金融业务给予专项扶持。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统筹做好本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加强法治建设和风险防控。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2026-07-23/henan/2026/0723/2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