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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相关文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具有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已过适用期等情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通知》共废止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公告》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5-04-08/gansu/2025/0408/2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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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庆阳市分局组织辖内多家外贸企业参加了2025年甘肃省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会议。 培训会上,省分局邀请中国银行汇率管理专家授课,深入剖析了当前人民币汇率走势及其背后的影响因素,结合大量案例,详细介绍了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期权等常见汇率避险工具的运用技巧,帮助企业主动适应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下一步,庆阳市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分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汇率风险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扎实做好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提升全市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助力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4-10/gansu/2025/0408/2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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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0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34亿美元,升幅为0.42%。 2025年3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财政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一揽子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继续发力显效,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5-04-08/gansu/2025/0408/2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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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全辖)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3-28/gansu/2025/0328/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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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省内各市州分局,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甘肃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兰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的及时性,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相关要求,我分局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甘汇管〔2023〕18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落实。 各银行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2025年4月22日 (联系人:何振宇 联系方式:0931-8800739)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2025-04-24/gansu/2025/0424/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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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09/gansu/2025/0509/2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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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临夏州分局召开外汇银行工作座谈会。州分行二级调研员王宏燕,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及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相关负责人员,辖内5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2025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2024年度全州外汇银行合规经营与审慎评估情况,外汇管理科负责人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就外汇管理、跨境人民币重点工作作了部署和强调。各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人围绕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跨境人民币推动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工作计划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王宏燕同志回顾总结了2024年全州外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及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就做好2025年重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持续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积极推动贸易便利化、个人用汇双向便利、资本项目外汇便利化业务、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应用、外籍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等便利化政策和试点业务,使政策红利为市场主体应享尽享。二是紧盯重点领域,有力提升外汇金融服务效能。加强汇率避险服务,强化外汇政策宣传,注重外汇业务培训,想方设法谋新招、出实招,以更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支持临夏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注重风险防范,合规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市场形势分析,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切实强化基础业务工作,做实做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工作。 2025-05-06/gansu/2025/0509/2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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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全省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目标方向,谋划工作重点,推进工作落实,4月29日,外汇管理处举办了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重点工作推进及业务培训视频会。外汇管理处、各市州分局外汇管理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培训中,各业务条线分别就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通过播放总局授课视频的方式,对全省外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张拥军处长立足促便利、防风险、优服务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持续释放便利化试点政策红利;二是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成效;三是强化形势分析,全面掌握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四是优化服务水平,强化外汇政策传导;五是加强调研编译,着力提升成果转化;六是增强上下联动,积极融入全省工作大局。 本次培训内容全面丰富,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为扎实有序推进2025年全省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04-29/gansu/2025/0509/2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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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外汇管理工作,提高辖内外汇银行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4月22日晚上,嘉峪关市分局赴工商银行嘉峪关分行举办了外汇业务专项培训会议,工行外汇业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和网点所有业务经办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嘉峪关市分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工行嘉峪关分行针对外汇业务考核评估中存在问题有效落实整改的措施之一,因此分局与工行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沟通商洽,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确定培训内容为国际收支业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重点就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最新的外汇管理政策,以典型案例解析的形式针对业务办理过程中易出现的风险点、相关防范措施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较强,不仅对外汇银行把握当前工作重点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增强了外汇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对进一步推动辖区外汇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2025-05-09/gansu/2025/0509/2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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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全球产业链重构加速的背景下,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应对汇率波动、政策调整及贸易壁垒等多重挑战。4月18日,民生银行兰州分行举办2025政策解读培训会,外汇局甘肃省分局,甘肃省商务厅、兰州海关、中信保甘肃办事处及兰州市66家中小微企业代表参会。 本次会议聚焦外贸企业核心需求,搭建“政策解读+金融赋能+风险护航”的全链条服务平台。甘肃省分局国收、外管负责同志就《适应汇率双向波动 加强汇率风险管理》《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为企业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围绕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外汇业务办理注意事项及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树立风险中性意识、灵活使用外汇套保产品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析。 此次“政银关保企”五方联动,既是对国家“稳外贸”战略的积极响应,也彰显了甘肃省分局通过创新服务助力辖内中小微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外汇服务决心,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加力助力甘肃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05-09/gansu/2025/0509/2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