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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主持人,非常高兴能够出席中日论坛。今天是中国传统24节气中的霜降节气。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今天开始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进行“双降”。相信大家都非常关心中国的经济形势,下面我先就此作一介绍。 根据刚公布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长率为6.9%。我查了一下过去5年和过去10年中国经济增长对全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照汇率折算,另一种是按照PPP,即购买力平价计算。有很多权威机构,包括世界银行、IMF、OECD,都在做计算。尽管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略有差距,但总的来说,过去5-10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约为三分之一。现在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正是因为中国经济增长对全世界的贡献比较大,所以大家都非常关心中国经济。 我认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也就是从以往的高速增长期进入到中高速增长期,将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经济增长将主要由消费驱动。在内需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能将是最大的,而不是像过去那样投资的贡献率最大。未来新常态下消费会越来越重要。实际上今年消费在“三架马车”里的贡献已经越来越大。第二,最大的产业将从制造业转为服务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型。第三,中国将非常强调节能环保。我们对气候变化问题作出了承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环保、节能减排、降低单位GDP能耗等方面将作出巨大努力。节能环保将是中国经济重要的驱动力。第四,中国将更加重视社会保障。我们的社会安全网将越织越牢靠,也就是“兜底线”,包括退休、养老、医疗、农村医疗、低保、对残疾人的照顾,等等。第五,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将从过去依赖投资和资源的消耗转变为更加依赖人力资源的创造。大家已经看到最近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每天注册的企业超过一万个,新产品也大量涌现。 未来3年、5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经济增长会有多快呢?我相信仍将是比较快的。我们所说的中高速,7%左右、百分之6点几的增速我认为还是有把握的。这个把握从何而来?来自两个最重要的增长动力。第一个动力是新型城镇化。中国城镇化的过程还没有完结。目前的城镇化率按常住人口计算才55%左右,按照户籍人口计算更低。如果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从55%到70%也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这将给中国经济带来增长的动力。另一个非常可靠的增长动力是改革开放、简政放权。改革开放、简政放权实际上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率。改革开放的措施落实到经济里都会反映到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上,反映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上,所以效率将提升。因此我对中国今后的经济增长是有信心的。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今天开始进行“双降”。“双降”指的是我们降低了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同时降低了存款准备金率,包括普遍降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并且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额外再降低0.5个百分点,即普遍降准的基础上再加上定向降准。应该说,面对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面对物价比较低的形势,货币政策为支持实体经济进一步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调整。我们已经多次降准降息,可以看到,实际上货币政策累积的效果正在显现。中国人民银行非常关注中国实际利率的走势。现在消费物价指数(CPI)比较低,仅1.6%。GDP平减指数在零左右,也是很低的。另外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43个月负增长。所以我们及时的、有针对性的调整了利率政策,使得实际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上,这样能够更加有效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在这次出台的政策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放开了存款利率浮动的上限。那么放开上限后利率的形成机制和调控机制是怎样的?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只是取消了对存款利率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性的倍数要求,并不意味着央行对利率的管理有所减弱,相反央行会加强对市场利率的调控。放开利率行政管制是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取得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展,但它也开启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中利率调控和价格工具将更加重要。虽然数量工具也很重要,但是中国的市场越来越跟世界连通,整个中国经济在融入全球经济,外汇市场既有在岸市场,也有离岸市场,资本项目兑换更加便利。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价格杠杆、利率政策肯定会越来越重要。从这一角度说,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核心就是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机制和调控机制,提高中央银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 我简单的解释一下这个利率框架。首先,我们有一个中央银行的利率体系。我们每星期都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以此引导短期利率。最重要的短期利率是隔夜利率和7天回购利率。中国还从2007年开始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这些利率都在逐步成为货币市场定价的基准和基础。同时,近几年中国收益率曲线的进展非常快,也越来越可靠。从隔夜到一年以内再到一年以上,整个收益率曲线逐步健全。最近中国财政部开始滚动发行三个月期的短期票据,短期财政债券的利率决定频率提高且交易量增大,使得利率定价更有基础。对于更长期限利率的引导,中央银行有再贷款利率和各种再贷款类工具的利率,比如中期便利借贷利率、抵押补充贷款利率。这些再贷款利率也会影响整个利率体系。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初步构建了一个从隔夜到长期利率的调控体系。当然,国外央行的经验是把调控的重点放在短期利率上。但在中国由于历史的沿革,人们已经习惯了存贷款基准利率,因此我们放开利率管制之后,还会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供市场和商业银行参考。 接下来,就是市场的利率体系。刚才已经提到,货币市场的利率,是以隔夜和7天回购以及Shibor为基准的一个利率体系,主要管从隔夜到一年期这个时间段的利率。同时,目前中国的收益率曲线已较为完善,在固定收益产品等市场上应用和定价的功能日益明显。过去收益率曲线上有些点没有交易,靠其他有交易的点平滑计算出来。现在收益率曲线各个点上的交易都比过去密集,所以整个收益率曲线更加可靠。在贷款市场上,有一个贷款基础利率(LPR),是指导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定价的基准之一。 总之,现在从货币市场到债券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再到信贷市场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利率体系,从央行的利率调控机制到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也在逐步健全。今天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既是行政管制利率的基本放开,也意味着利率调控一个崭新阶段的开始。在新阶段里,利率工具作为全社会融资的价格,将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利率管制放开后将更加有利于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更加有利于整个金融市场有效竞争,从而也更加有利于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利率管制放开也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风险议价和银行的自主定价提供了新的支持,使得资金融通渠道更加畅通,可以更好的支持这些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 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同时,我们必须关注可能发生的风险。对于金融机构高息揽储、存款大战的风险,主要通过银行内部的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行业自律组织和外部监管来有效监控,目前各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的自律组织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数据统计和监管也在不断加强。我们还要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这需要广大群众擦亮眼睛高度警惕,也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提醒,把风险遏制在苗头阶段,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我今天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5 年 10 月 24 日 于北京 2015-11-09/hainan/2015/1109/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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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人民日报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其中三季度当季增速也为6.9%。有境外媒体报道称,中国经济跌破了政府设定的7%增速目标。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阐述和正确理解经济增长7%左右的含义。 首先,“7%左右”是预期性目标,不是约束性目标。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得到发挥,经济运行不再是计划经济条件下主要依靠政府配置资源、行政命令的结果。在此情况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的经济增长目标,其性质是预期性、指导性、引导性的,而非约束性的,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会受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场主体预期和生产经营行为、国内国际交织互动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在具体确定目标值的过程中,既考虑了需要,也考虑了可能,主要目的是向社会释放出调控信号,引导宏观经济的运行和微观主体的决策,从而达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目的。 第二,“7%左右”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值目标,而是区间概念。本届政府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创新提出了区间调控的思路。按照这一思路,经济增长“7%左右”同样也是区间概念,以7%为参照,比7%高一点、低一点都是在“左右”的区间之内,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有意无意地把“左右”这两个字去掉,认为6.9%就不是“7%左右”、就没有达到年初的预期目标,这是一种误读。从2014年的情况看,当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7.5%左右”,但实际执行结果为7.3%,同样符合年度预期目标,经济增长并没有滑出合理区间。 第三,“7%左右”是全年目标,季度间出现波动是正常的。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各种因素都会对系统的稳定产生影响,这其中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既有内在因素也有外在干扰,既有可预期的因素也有不可预见的因素。从时间轴来分析,在一个年度以内,各个月份、各个季度之间,由于扰动因素不同、影响大小各异,增长速度出现波动是正常的。判断经济运行是否符合年度预期目标,不能只看某一个时段的数据、被短期扰动因素所惑,而要看大势、看支撑经济稳定运行的核心因素有没有变化。从我国今年以来的情况看,国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整顿、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国际上大国宏观政策博弈、金融商品市场波动等,都对经济运行产生了明显的扰动和影响。因此,不能以某个季度的速度稍有波动,就简单地做出经济运行滑出合理区间的判断,更不能得出全年增长达不到预期目标的结论。 要准确把握经济增长7%左右目标的含义,还必须站在统筹宏观调控多重目标、站在全球化大格局的高度,深入分析和正确理解。判断经济运行是否处在合理区间,不仅要看经济增速是否在7%左右,更要看就业是否稳定、结构是否优化、生态环境是否改善、民生是否得到较好保障,还要看在国际上的比较。 首先,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9%,保持了就业形势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政府工作报告》在确定今年经济增速目标时,明确提出稳增长也是为了保就业。从今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看,城镇新增就业1066万人,已提前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创业带动就业效应不断显现,截至 9月 1日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7.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随着服务业比重上升、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得到充分释放,较好地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与此同时,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前三季度涨幅为1.4%,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7%,快于经济增速0.8个百分点,实现了经济增长更多惠及民生的目标。 第二,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9%,较好发挥了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经济结构进一步趋优。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都需要适宜的宏观环境、与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增速,既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目前的增速,既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要素条件和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市场主体能够在松紧有度的环境下生产经营、主动调整转型;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转型升级,为经济结构调整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供给结构进一步调整,传统产业着力挖潜增效,新兴产业、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前三季度第三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分别增长8.4%、10.4%;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信息、旅游、新能源汽车等消费快速增长;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能耗强度下降5.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3%、5%、3%和9%,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6.4%。 第三,前三季度经济增长6.9%,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仍是比较高的,对世界经济增长做出重要贡献。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依然乏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调低全年增长预期,国际商品贸易出现两位数下降。在此情况下,虽然纵向比较中国经济增速比前几年有所回落,但横向来看在世界主要经济体当中,6.9%的经济增速仍是比较快的,不仅远高于发达经济体,与一些陷入滞胀的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经济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特别要看到的是,2014年中国经济总量已经超过10万亿美元,在此基础上,经济增长6.9%所形成的增量已经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经济总量,今年以来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仍然保持在30%左右,继续位居世界第一。 当然,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确实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投资需求依然疲弱,出口增速明显放缓,工业生产领域价格持续下跌,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仍然突出,新的增长动力还难以弥补传统动力减弱带来的缺口,改革攻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既要充分肯定今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更要高度关注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科学研究制定应对预案,避免局部问题和矛盾引发系统性风险。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经历新旧动能转化的阵痛,但中国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国内市场需求强劲,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韧性、回旋余地,结构性改革正在深化,中国经济的前景十分光明。只要我们主动适应增长速度换挡、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深化、增长动力转换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精准调控、相机调控,我国经济仍将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收好官、“十三五”开好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钟河) 2015-11-09/hainan/2015/1109/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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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人民日报 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为3015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则为636亿美元 跨境资金外流不是资本外逃 前三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波动加大,并呈现阶段性流出态势。如何看待当前的跨境资金外流和外汇储备下降?如何看待美联储加息预期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如何看待近期针对跨境资本波动的一系列政策? 10 月 22 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小奕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这些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资金外流有具体原因 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为3015亿美元,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逆差则为636亿美元。与此同时,跨境资金流动波动加大,前三个季度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914亿美元、139亿美元和1961亿美元,波动幅度较大。 王小奕分析说,今年前三季度结售汇逆差为3000多亿美元,表明企业和个人呈现净购汇状态。但净购汇并不意味着立即对外支付,购汇后可能是支付进口或对外投资,可能是偿还境内外汇贷款,也可能是存在银行,所以表现为涉外收付款逆差明显低于结售汇逆差。 如何看待这一变化?王小奕指出,这种跨境资金外流属于正常情况,与恐慌性资本外逃存在本质区别。“首先,这种变化主要反映了外汇资产由央行持有转向企业和个人持有,企业和个人更愿意持有外汇或者对外投资,即藏汇于民。第二,银行为应对今年以来远期结售汇逆差的需求,也购入了大量的外汇头寸。今年前三季度银行外汇头寸净增加了1000多亿美元,企业和个人外汇存款增加了500多亿美元。第三,在‘一带一路’建设等推进下,国内企业对外投资意愿明显增强。今年前三季度,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873亿美元,同比增长16%。最后,部分外汇流出反映为企业主动减持了一部分对外债务,降低了自身的高杠杆经营风险。” 王小奕说。 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外资流入没有改变 国际收支是衡量一国跨境资本流动的重要指标。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86亿美元,占GDP比重为3.1%;不含储备资产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56亿美元,在这1256亿美元中再剔除直接投资,非直接投资项下逆差为2172亿美元,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外债、贸易融资以及贸易信贷等,这一数据更贴近地反映了这些项下的跨境资本流动情况。 虽然当前我国出现资本流出的情况,人民币贬值预期上升。但从我国宏观经济基本面看,并不存在人民币持续贬值的基础,市场的非理性因素也会逐渐随着经济的稳定而消失。 王小奕分析,我国国际收支具有明显的顺周期特征,受经济基本面影响比较大。前几天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的前三季度GDP增长6.9%,在全球主要经济体增速中仍是较高的,而且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潜力依然较大。同时,经常账户顺差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与GDP之比维持在3%左右的合理区间。与国际标准正负4%的水平相比,仍属正常。最后,真正以长期投资为目的的外资流入没有改变。前三季度,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近950亿美元,同比增长9%;6月末中长期外债余额较3月末增长3%,说明国外投资者依然看好中国经济的中长期发展前景。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短期的跨境资本波动是在市场不同预期下产生的,从基本面来讲,我们对国际收支运行的长期稳定还是有信心的。 不宜过度解读美国加息 如何看待美联储加息对我国跨境资本流动的影响? 王小奕指出:“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取向对全球经济以及金融市场的影响不容忽视,但是也不能过度解读,加息并不意味着全球经济崩溃或者整个资金都流向美国。” 王小奕分析,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美国货币政策正常化会给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带来一定影响,部分外债负担较重、期限和货币错配较突出的企业,将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调整压力,但我们有能力和信心应对外部冲击。同时,也会对我国带来积极影响:第一,如果美联储做出加息决定,说明美国经济复苏步入正常轨道,这有利于我国扩大外需。第二,美联储货币政策正常化将进一步分化国际社会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期,有利于我们抓住时机推进和加快相关改革。此外,美联储加息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美联储主席多次强调这不是短期的小步快走,而是较长期的过程,相关影响也会逐渐地被消化吸收。最后,我国经济基本面依然良好,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较强。 境外取现10万元额度限制是为了抑制资产转移或洗钱 对于中国是否为避免人民币贬值在三季度曾大规模干预汇市的问题,王小奕说,用储备弥补市场短期缺口是一国货币当局必须要履行的职能,任何国家央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都是存在的。今年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调整后,人民币面临贬值压力,银行、企业买卖外汇,导致外汇供给不足时,央行需要进入市场补充流动性,并不属于大规模的干预,而是根据市场需要为稳定市场情绪进行的正常交易。 而对近期出台的银联卡境外取现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限制,王小奕回应说,这个政策出台与最近资本流出直接相关。外汇局在日常监测中,从有关银行、国际组织获取的信息中已发现,一些境内个人在境外大额提现,明显超出了旅游、购物、留学的合理需求,存在资产转移或洗钱、投机交易的嫌疑。(记者 欧阳洁) 2015-10-26/hainan/2015/1026/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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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经济日报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近期货币政策答记者问—— “双降”并不是量化宽松 我国此次下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是常规的货币政策措施,并不是量化宽松,目前尚未面临“零利率”的约束;在利率管制基本放开之后,将推动金融资源向真正有资金需求和发展前景的行业、企业配置,促进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10 月 23 日 宣布下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以及基本放开利率管制之后,业内对货币政策调整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看法。针对相关问题,央行有关负责人26日回答记者提问,回应市场关切。 “双降”仍是常规措施 “我国‘双降’措施与国外央行采取的量化宽松政策(QE)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实施QE的背景是名义政策利率已经触及“零”下界。在这种情况下,不得已采取直接扩张央行资产负债表的非常规办法来支持经济,也就是购买一定数量的特定资产(如某些债券),所以才被称为“量化宽松”政策。 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此次下调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显然都是常规的货币政策。中国尚未面临“零利率”的约束,名义利率水平仍在“零”之上。此外,存款准备金率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当前需要增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的时候,利率工具及准备金率工具都有使用空间。降准措施不直接扩大央行资产负债表,不属于非常规的QE措施。 资源配置将更重发展前景 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对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大意义。“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利率的价格杠杆功能将进一步增强,推动金融资源向真正有资金需求和发展前景的行业、企业配置,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央行有关负责人分析,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处在新旧产业和发展动能转换接续的关键期,放开利率管制可为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筛选支持的行业、企业提供更大空间,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进实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利率管制的基本放开,将推动金融机构改变单纯追求规模的发展模式,为金融机构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金融机构在利率受保护情况下“规模即效益”的传统经营模式将不可持续,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树立起“以利润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完善定价机制,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实现差异化、多元化、持续化经营,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更加倚重市场化工具 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发展,作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总量与经济增长、物价等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也有所降低。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使利率真正反映市场供求情况,为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提供重要参考,从而有利于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经验看,强化价格调控是提高宏观调控效率的必然选择,而放开利率管制是实现这一转变的根本前提”。 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开启了新的阶段,“核心就是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提高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在此过程中,人民银行的利率调控将更加倚重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 “具体而言,就是要构建和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以此引导和调控整个市场利率。同时,加快培育市场基准利率和收益率曲线,使各种金融产品都有其市场定价基准,在基准利率上加点形成差异化的利率定价。”央行有关负责人分析,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理顺从央行政策利率到各类市场基准利率,从货币市场到债券市场再到信贷市场,进而向其他市场利率乃至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使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和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后,央行仍将在一段时期内继续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作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待市场化的利率形成、传导和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后,将不再公布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央行还将通过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督促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定价,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记者 张忱) 2015-11-09/hainan/2015/1109/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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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 11月 4日 电(记者 韩洁)4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标志着这一关系亚投行能否顺利开张的法律协定已获我国立法机构批准,向最终生效迈出关键一步。 《亚投行协定》是指导亚投行未来运作的根本大法,为成立亚投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协定规定,至少10个已签署协定、且股份占比不低于50%的国家提交批准书,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才能正式宣告成立。 我国是筹建亚投行倡议发起方和亚投行最大股东国。亚投行总认缴股本中,中国认缴股本比重达到30.34%,因此我国立法机构能否批准协定对亚投行年底能否如期开张至关重要。 今年6月29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楼继伟作为中国财政部长与其他49个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代表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协定》。 10月 27日 ,丹麦授权代表在北京签署协定,成为协定第54个签署方。 楼继伟说,中国较早完成国内立法机构批准程序,对于推动更多国家及早完成批准程序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目前,除缅甸、新加坡和文莱已提交批准书外,亚投行其他意向创始成员国正在抓紧履行国内批准程序。 “我们期待有更多国家尽早批准协定,使之早日达到生效条件,从而确保亚投行在2015年底前正式成立并及早投入运作。”楼继伟说,《协定》一经生效,从法律意义上讲,亚投行就正式成立了。 财政部亚太中心副主任周强武说,虽然目前包括中国在内只有四个国家批准了协定,但年底前达到协定生效条件还是非常乐观的,亚投行年底正式开张“指日可待”。 楼继伟说,目前,亚投行多边临时秘书处正在首席谈判代表会议指导下积极为亚投行开业做准备。 他透露,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健全亚投行组织架构,招聘相关人员,做好机构运营准备;制定完善各项业务政策,为银行开业后开展业务做好准备;与意向创始成员国一道做好初期项目储备库的准备工作,与世行、亚行探讨联合融资的机会等。 而亚投行筹备工作组副组长陈欢日前也透露,亚投行正按照年底宣布开张、明年正式投入运营的时间表有序推进,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未来将立足高效、廉洁、绿色宗旨投入运营。 周强武表示,亚投行宣告成立和正式运营是两个时间概念。年底如果顺利开张后,距离正式运营还需要一段时间。正式成立后,明年初会按计划召开第一次理事会和执董会,对行长和管理层人选履行批准程序,并批准相关业务政策,同时批准《协定》国家第一笔股本金也要到位,为银行正式投入运营做好准备。 亚投行开张运营后,首批投资项目会聚焦哪些领域?楼继伟表示,主要还是投向基础设施项目,促进区域互联互通。 周强武说,亚投行顾名思义是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投资领域主要会聚焦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如飞机、铁路、公路、桥梁等大交通领域,电厂等能源项目都是目前相关成员准备的领域。未来不排除也会扩大到教育、卫生等社会基础设施项目。 “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大背景下,亚投行凭借其倡导的高标准、高效、廉洁、绿色等理念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欢迎,显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周强武说,明年亚投行一旦投入运营,将可能启动新一轮接纳新成员工作,预计会有更多成员申请加入。这一更多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多边开发机构,将对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全球经济秩序变革、亚洲区域合作等产生积极作用。(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新华社) 2015-11-09/hainan/2015/1109/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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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9月,银行结汇7829亿元人民币(等值1229亿美元),售汇14781亿元人民币(等值2321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09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867亿元人民币,售汇1416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729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962亿元人民币,售汇61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34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4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12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98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57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151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945亿元人民币。 2015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82624亿元人民币(等值13377亿美元),累计售汇101451亿元人民币(等值1639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8827亿元人民币(等值3015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317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530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212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944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148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3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739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784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10447亿元人民币。 2015年9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768亿元人民币(等值2633亿美元),对外付款21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33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4488亿元人民币(等值705亿美元)。 2015年1-9月,境内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2825亿元人民币(等值2475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6964亿元人民币(等值2539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逆差4139亿元人民币(等值636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5-10-26/hainan/2015/1026/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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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满足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主权财富基金(以下统称为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的实际需求,现就其在境内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交易,可凭投资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备案表或有关部门关于开展相关业务资金往来的复函,在境内银行开立境内外汇专用账户。账户性质代码为3400-境外机构/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参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所涉及的相关外汇收支,均可凭支付指令通过其外汇专用账户直接办理。 二、境内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3]4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完整、准确、及时地报送境外中央银行类机构的相关数据。 三、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执行。 四、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各分支机构。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周海文010-68402366。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 年 10 月 28 日 2015-11-18/hainan/2015/1118/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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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744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4744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3816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9085亿元人民币。 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50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68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5054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938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95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073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3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4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66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83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8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5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379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94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6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485亿SDR,储备资产减少976亿SDR。 按SDR计值,2016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4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1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71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08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744 11,503 贷方 2 44,989 122,032 借方 3 -40,245 -110,529 1.A 货物和服务 4 4,507 12,103 贷方 5 39,785 108,674 借方 6 -35,278 -96,571 1.A.a 货物 7 9,140 24,146 贷方 8 35,116 95,220 借方 9 -25,976 -71,074 1.A.b 服务 10 -4,633 -12,043 贷方 11 4,669 13,454 借方 12 -9,302 -25,496 1.A.b.1 加工服务 13 313 897 贷方 14 316 904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2 163 贷方 17 80 254 借方 18 -37 -91 1.A.b.3 运输 19 -766 -1,923 贷方 20 571 1,611 借方 21 -1,336 -3,534 1.A.b.4 旅行 22 -4,195 -11,084 贷方 23 1,982 5,574 借方 24 -6,177 -16,658 1.A.b.5 建设 25 56 158 贷方 26 193 581 借方 27 -136 -42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3 -396 贷方 29 70 195 借方 30 -213 -591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50 贷方 32 47 145 借方 33 -29 -9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97 -1,139 贷方 35 13 39 借方 36 -409 -1,17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38 684 贷方 38 424 1,251 借方 39 -186 -56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65 720 贷方 41 942 2,806 借方 42 -678 -2,08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66 贷方 44 13 35 借方 45 -34 -10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3 -108 贷方 47 21 59 借方 48 -64 -167 1.B 初次收入 49 320 -305 贷方 50 4,686 11,783 借方 51 -4,366 -12,088 1.C 二次收入 52 -83 -296 贷方 53 518 1,575 借方 54 -601 -1,87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4,744 -5,688 2.1 资本账户 56 -13 -22 贷方 57 2 16 借方 58 -15 -39 2.2 金融账户 59 -4,731 -5,66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816 -25,05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093 -5,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669 -11,5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76 6,459 2.2.2 储备资产 64 9,085 19,38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9 1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4 -346 2.2.2.4 外汇储备 68 9,032 19,71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5,81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2016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上半年人民币计值的正式数与三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初步数累加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712 1,747 贷方 2 6,750 18,548 借方 3 -6,038 -16,801 1.A 货物和服务 4 676 1,839 贷方 5 5,969 16,518 借方 6 -5,293 -14,679 1.A.a 货物 7 1,371 3,669 贷方 8 5,269 14,473 借方 9 -3,898 -10,803 1.A.b 服务 10 -695 -1,830 贷方 11 701 2,046 借方 12 -1,396 -3,876 1.A.b.1 加工服务 13 47 136 贷方 14 47 13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5 贷方 17 12 39 借方 18 -6 -14 1.A.b.3 运输 19 -115 -292 贷方 20 86 245 借方 21 -200 -537 1.A.b.4 旅行 22 -629 -1,684 贷方 23 297 847 借方 24 -927 -2,532 1.A.b.5 建设 25 8 24 贷方 26 29 88 借方 27 -20 -6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2 -60 贷方 29 10 30 借方 30 -32 -90 1.A.b.7 金融服务 31 3 8 贷方 32 7 22 借方 33 -4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73 贷方 35 2 6 借方 36 -61 -17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6 104 贷方 38 64 190 借方 39 -28 -8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0 109 贷方 41 141 427 借方 42 -102 -31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10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5 -1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6 贷方 47 3 9 借方 48 -10 -25 1.B 初次收入 49 48 -48 贷方 50 703 1,790 借方 51 -655 -1,838 1.C 二次收入 52 -12 -45 贷方 53 78 240 借方 54 -90 -28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712 -856 2.1 资本账户 56 -2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 59 -710 -85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073 -3,79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14 -780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50 -1,76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6 984 2.2.2 储备资产 64 1,363 2,94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5 -53 2.2.2.4 外汇储备 68 1,355 2,99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89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三季度 2016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10 1,248 贷方 2 4,835 13,259 借方 3 -4,325 -12,011 1.A 货物和服务 4 484 1,314 贷方 5 4,276 11,808 借方 6 -3,791 -10,494 1.A.a 货物 7 982 2,623 贷方 8 3,774 10,346 借方 9 -2,792 -7,723 1.A.b 服务 10 -498 -1,309 贷方 11 502 1,463 借方 12 -1,000 -2,771 1.A.b.1 加工服务 13 34 98 贷方 14 34 9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8 贷方 17 9 28 借方 18 -4 -10 1.A.b.3 运输 19 -82 -209 贷方 20 61 175 借方 21 -144 -384 1.A.b.4 旅行 22 -451 -1,205 贷方 23 213 606 借方 24 -664 -1,810 1.A.b.5 建设 25 6 17 贷方 26 21 63 借方 27 -15 -4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43 贷方 29 7 21 借方 30 -23 -64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5 16 借方 33 -3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3 -124 贷方 35 1 4 借方 36 -4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 74 贷方 38 46 136 借方 39 -20 -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 78 贷方 41 101 305 借方 42 -73 -2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7 贷方 44 1 4 借方 45 -4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2 贷方 47 2 6 借方 48 -7 -18 1.B 初次收入 49 34 -34 贷方 50 504 1,280 借方 51 -469 -1,313 1.C 二次收入 52 -9 -32 贷方 53 56 171 借方 54 -65 -20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10 -612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 59 -508 -61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85 -2,71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5 -55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4 -1,261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69 704 2.2.2 储备资产 64 976 2,10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38 2.2.2.4 外汇储备 68 971 2,14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63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6年前三季度初步数由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与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其中,2016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6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6-11-15/hainan/2016/1115/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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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074亿元,支出11120亿元,顺差1955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568亿元,支出8206亿元,顺差336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06亿元,支出2913亿元,逆差140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939亿美元,支出1649亿美元,顺差2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15亿美元,支出1217亿美元,顺差49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23亿美元,支出432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955 290 13,074 1,939 -11,120 -1,649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62 499 11,568 1,715 -8,206 -1,217 2.服务贸易差额 -1,407 -209 贷方 1,506 223 借方 -2,913 -432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23 3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33 -35 贷方 176 26 借方 -409 -61 2.4旅行差额 -1,363 -202 贷方 643 95 借方 -2,006 -297 2.5建设差额 35 5 贷方 71 10 借方 -35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13 2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22 3 借方 -8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9 -13 贷方 16 2 借方 -105 -1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5 11 贷方 139 21 借方 -64 -1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94 14 贷方 294 44 借方 -200 -3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4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0 贷方 6 1 借方 -7 -1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10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12-21/hainan/2016/1221/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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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0月,银行结汇72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79亿美元),售汇8258亿元人民币(等值122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984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6923亿元人民币,售汇7607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85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52亿元人民币,售汇65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99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425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87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26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50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62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2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2303亿元人民币。 2016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78594亿元人民币(等值11923亿美元),累计售汇95572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6978亿元人民币(等值2580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7204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841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637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65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15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60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87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796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4091亿元人民币。 2016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80亿元人民币(等值2132亿美元),对外付款15333亿元人民币(等值227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953亿元人民币(等值141亿美元)。 2016年1-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0368亿元人民币(等值22805亿美元),对外付款168064亿元人民币(等值2548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7696亿元人民币(等值268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6-12-09/hainan/2016/1209/4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