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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1年3月末) 2021-06-29/sichuan/2021/0629/1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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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泸州、江津两地外汇管理的交流与合作。泸州市中心支局分管副行长杨丽萍带队前往江津中心支局召开助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交流座谈会。 座谈会上,泸州市中心支局与江津中心支局分别介绍了两地外贸、外资基本情况,针对优化企业外汇服务、跨境投融资便利化、风险监测分析、综保区发展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就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等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进一步发挥两地在成渝双城经济圈中的区域优势、助力外向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1-06-29/sichuan/2021/0629/1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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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绵阳市中心支局、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携手举办的“优服务 解难题 促发展”贸易投资促进与汇率避险政银企对接会顺利召开。根据会议安排,外汇局就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宣讲、工商银行就人民币汇率走势进行分析、长虹公司就汇率风险管理经验进行分享,工商银行绵阳分行与绵阳综合保税区在会上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2021-06-24/sichuan/2021/0624/1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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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推涉外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内江市中心支局召开“优服务 解难题 促发展”活动推进督导会,辖内6家银行牵头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内江市中心支局对银行开展政策宣传提出两点工作要求:一是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导向,精准对接送服务送政策,践行外汇为民理念;二是持续线上线下多方式(如LED屏、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微信工作群等)开展贸易融资和汇率避险政策及产品宣传活动。 2021-06-22/sichuan/2021/0622/1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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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分局“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自贡市中心支局持续优化外汇服务,主动对接涉外企业需求及实际困难,运用外汇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为辖区1家重点外贸企业解决实际出口融资需求140万美元,及时支持了企业外贸出口及生产经营需要,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流动压力。 2021-06-25/sichuan/2021/0625/1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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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26/sichuan/2021/0726/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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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德阳中支“行长跑流程 金融为民解难题”专项活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德阳市个人外汇业务服务水平,德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李睿一行赴中国银行德阳分行详细了解个人外汇便利化政策下具体业务的开展和流程情况,听取了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情况的汇报,推动德阳市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 德阳市个人外汇业务示范网点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银行“不敢做”“不愿做”“不会做”难题,增强个人用汇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业务类型和产品多样化。示范网点具备了个人外汇业务所有产品服务能力,可以一站式满足客户业务需求; 二是硬件配置现代化。示范网点设置了柜台、网上银行、智能柜台等多种线下线上业务受理渠道,保证常见的8种外币现钞储备充足供应,并提供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零钱包”预约服务,实现了全辖34个网点均可提供外币现钞供应服务,充分便利个人零星、小额提钞需求; 三是人员配置专业化。示范网点配置5名专职外汇业务人员,从业经验均在5年以上; 四是服务流程标准化。示范网点制定了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指南,详细规范各业务流程和需提交的资料,对客户引导、分流、业务办理进行明确分工; 五是咨询服务优质化。以客户为中心完善个人外汇业务咨询回复机制,加大自身专业团队内部协作,确保对各类诉求和疑难问题及时响应、准确答复。 2021-07-23/sichuan/2021/0723/1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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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激发新的发展活力,泸州市中心支局局长肖华轩、副局长杨丽萍联合市金融工作局、泸州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一行到泸州自贸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和座谈。 肖华轩局长一行实地参观调研洋淘港、EAF跨境电商O2O体验中心等跨境电商实体店,以及恒力(泸州)产业园、泸州港等,深入了解泸州自贸区、综保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历程,以及在电子信息、高端纺织、新材料、装备制造、国际贸易等产业的发展情况,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以及跨境电商综试区“1+4+7”空间布局、核心区职能、定位、发展等相关情况。 座谈会上,肖华轩局长一行听取了自贸区管委会关于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以及提请帮助事项。肖华轩局长充分肯定了泸州自贸区在推进金融制度创新、推动金融产业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强金融风险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对提请的金融人才、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等帮助事项给予一一回应,并提出“三个围绕”,围绕“三区”实际,持续探索金融创新,围绕现有政策,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围绕防范风险,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助力泸州自贸区进一步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发展。 2021-07-22/sichuan/2021/0722/1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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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日益常态化,涉外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加大。南充市中心支局聚焦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难题,将助力企业汇率避险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强宣传、搭平台、优服务多措并举,切实为涉外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 强宣传,营造汇率风险中性市场氛围。一是借助微信工作群、朋友圈、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转发总局微信公众号、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发布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知识内容,宣传引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二是发动银行通过网点LED显示屏、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开展线下宣传,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汇率避险意识。三是编制《涉外企业汇率避险产品手册》,宣传推介适合辖内企业的外汇衍生产品特点、优势以及应用场景,帮助企业熟练掌握、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工具。 搭平台,促进银企避险融资有效对接。联合多部门组织召开贸易投资促进与汇率避险政银企对接会。宣讲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等政策改革,宣传推介汇率风险中性产品等。 优服务,回应企业外汇金融服务诉求。联合辖内银行组建“外汇服务小分队”,上门为涉外企业开展政策和产品宣讲,帮助企业量身设计汇率避险和融资方案,促成银行企业累计达成汇率避险、外汇融资合作协议8项。 2021-07-14/sichuan/2021/0714/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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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外资外贸企业的培育支持,推动提升对涉外经济主体外汇服务水平,助力巴中涉外经济追赶式发展和高质量对外开放,国家外汇管理局巴中市中心支局在前期对全市外资外贸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涉外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和重点企业主办行制度。该联系机制和主办行制度着眼于涉外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金融服务短板问题,统筹协调辖内有限的外汇资源、外汇力量,加强了外汇指定银行与涉外企业的常态化对接工作,有利于动态提供外汇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有关外汇业务辅导服务、融资对接服务,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诉求,建立良好的沟通与互动平台,把目前少而小的涉外经济主体劣势转化为准而精的外汇服务优势。 2021-07-19/sichuan/2021/0719/1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