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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 2013-07-18/safe/2013/0718/4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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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http://www.gov.cn/xinwen/2018-05/19/content_52920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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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http://www.gov.cn/xinwen/2020-07/24/content_55297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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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增公布中国货物贸易月度数据,与服务贸易共同组成完整的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且编制原则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转换为《国际收支与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与之前相比,第六版口径有三项主要变化:一是加工贸易从货物贸易调整至服务贸易;二是转手买卖从服务贸易调整至货物贸易;三是新版表式中借方用负值表示,服务贸易分类和细项名称略有调整。此外,月度服务贸易历史数据不再追溯调整。 按人民币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949亿元,支出10,315亿元,顺差2,6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737亿元,支出8,066亿元,顺差3,67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12亿元,支出2,249亿元,逆差1,037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5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13亿美元,支出1,684亿美元,顺差4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16亿美元,支出1,316亿美元,顺差59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8亿美元,支出367亿美元,逆差169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人民币元 项目 2015.1 2015.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633 2,633 贷方 12,949 12,949 借方 -10,315 -10,315 货物贸易差额 3,670 3,670 贷方 11,737 11,737 借方 -8,066 -8,066 服务贸易差额 -1,037 -1,037 贷方 1,212 1,212 借方 -2,249 -2,249 1.加工服务差额 112 112 贷方 113 113 借方 -1 -1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11 贷方 15 15 借方 -4 -4 3.运输差额 -229 -229 贷方 198 198 借方 -427 -427 4.旅行差额 -967 -967 贷方 280 280 借方 -1,246 -1,246 5.建设差额 30 30 贷方 101 101 借方 -71 -71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5 -15 贷方 19 19 借方 -34 -34 7.金融服务差额 -116 -116 贷方 16 16 借方 -132 -132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64 -64 贷方 15 15 借方 -79 -79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52 贷方 102 102 借方 -50 -50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60 160 贷方 345 345 借方 -185 -185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6 贷方 3 3 借方 -9 -9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6 -6 贷方 5 5 借方 -10 -10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5.1 2015.1-1累计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0 430 贷方 2,113 2,113 借方 -1,684 -1,684 货物贸易差额 599 599 贷方 1,916 1,916 借方 -1,316 -1,316 服务贸易差额 -169 -169 贷方 198 198 借方 -367 -367 1.加工服务差额 18 18 贷方 18 18 借方 -0 -0 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 2 贷方 2 2 借方 -1 -1 3.运输差额 -37 -37 贷方 32 32 借方 -70 -70 4.旅行差额 -158 -158 贷方 46 46 借方 -203 -203 5.建设差额 5 5 贷方 17 17 借方 -12 -12 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 -2 贷方 3 3 借方 -6 -6 7.金融服务差额 -19 -19 贷方 3 3 借方 -22 -22 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0 -10 贷方 2 2 借方 -13 -13 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 9 贷方 17 17 借方 -8 -8 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 26 贷方 56 56 借方 -30 -30 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1 贷方 1 1 借方 -2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本表货物贸易与海关公布的进出口数据的差异主要是:①统计原则不同,海关进出口数据按照进出关境原则进行统计,本表货物贸易按照所有权转移原则进行统计;②海关出口数据按照离岸价格统计,进口按照到岸价格统计,本表货物贸易贷方和借方均按照离岸价格统计;③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包含离岸转手买卖(指我国居民从非居民处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转售同一货物,而货物未进出我国关境)、网络购物、查获走私等未纳入海关统计的项目,不含来料出料加工等。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货物贸易:指一般商品的进出口、非货币黄金以及转手买卖所涉及的货物。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2.1加工服务:指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为非居民所拥有的货物提供的维护和维修工作。 2.3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4旅行:在旅行期间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向在我国境内旅行的非居民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的支出。 2.5建设服务:指我国企业为非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为我国居民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2.7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以及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包括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服务的接受者在其经济体内接受非居民所提供的文化娱乐服务。该项包括文化、娱乐、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涉外交易。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5-03-16/safe/2015/0316/5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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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一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431亿元人民币,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下同),货物贸易顺差247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逆差2009亿元人民币,收益顺差201亿元人民币,经常转移逆差232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5749亿元人民币,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283亿元人民币,证券投资净流入1367亿元人民币,其他投资净流入1090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7677亿元人民币(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下同),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769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第一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7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0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28亿美元,收益顺差33亿美元,经常转移逆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94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537亿美元,证券投资净流入223亿美元,其他投资净流入178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1255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增加1258亿美元。(完)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人民币计价) 2014年一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431 37,227 36,797 A.货物和服务 2 462 33,461 32,999 a.货物 3 2,471 30,216 27,744 b.服务 4 -2,009 3,245 5,254 1.运输 5 -888 533 1,421 2.旅游 6 -1,439 716 2,155 3.通讯服务 7 -2 21 23 4.建筑服务 8 130 180 50 5.保险服务 9 -271 50 320 6.金融服务 10 -4 47 5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127 256 128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330 14 344 9.咨询 13 315 661 346 10.广告、宣传 14 4 69 65 11.电影、音像 15 -13 2 15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373 681 308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11 17 28 B.收益 18 201 2,949 2,749 1.职工报酬 19 261 290 30 2.投资收益 20 -60 2,659 2,719 C.经常转移 21 -232 817 1,050 1.各级政府 22 -50 17 67 2.其它部门 23 -182 800 983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5,749 36,909 31,159 A.资本项目 25 10 39 29 B.金融项目 26 5,740 36,870 31,130 1.直接投资 27 3,283 5,702 2,419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762 703 1,464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4,045 4,999 954 2.证券投资 30 1,367 2,467 1,101 2.1资产 31 109 534 425 2.1.1 股本证券 32 2 263 261 2.1.2 债务证券 33 107 271 164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119 271 152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12 0 12 2.2负债 36 1,257 1,933 676 2.2.1 股本证券 37 458 624 167 2.2.2 债务证券 38 800 1,309 509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176 1,206 30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376 103 479 3.其它投资 41 1,090 28,701 27,611 3.1资产 42 -2,844 2,579 5,423 3.1.1 贸易信贷 43 1,726 1,726 0 长期 44 35 35 0 短期 45 1,691 1,691 0 3.1.2 贷款 46 -1,096 37 1,132 长期 47 -436 0 436 短期 48 -660 37 696 3.1.3 货币和存款 49 -3,394 810 4,204 3.1.4 其它资产 50 -80 7 87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80 7 87 3.2负债 53 3,934 26,122 22,188 3.2.1 贸易信贷 54 -1,067 0 1,067 长期 55 -19 0 19 短期 56 -1,048 0 1,048 3.2.2 贷款 57 3,383 24,318 20,935 长期 58 -6 1,008 1,014 短期 59 3,388 23,309 19,921 3.2.3 货币和存款 60 1,570 1,703 133 3.2.4 其它负债 61 48 101 53 长期 62 53 86 33 短期 63 -5 15 20 三.储备资产 64 -7,677 26 7,702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5 0 5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6 26 0 3.4外汇 68 -7,698 0 7,698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1,497 1,497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通过当季平衡表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当季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中 国 国 际 收 支 平 衡 表(以美元计价) 2014年一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差额 贷 方 借 方 一.经常项目 1 70 6,085 6,014 A.货物和服务 2 76 5,469 5,394 a.货物 3 404 4,939 4,535 b.服务 4 -328 530 859 1.运输 5 -145 87 232 2.旅游 6 -235 117 352 3.通讯服务 7 0 3 4 4.建筑服务 8 21 29 8 5.保险服务 9 -44 8 52 6.金融服务 10 -1 8 8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1 21 42 21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12 -54 2 56 9.咨询 13 51 108 57 10.广告、宣传 14 1 11 11 11.电影、音像 15 -2 0 2 12.其它商业服务 16 61 111 50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17 -2 3 4 B.收益 18 33 482 449 1.职工报酬 19 43 47 5 2.投资收益 20 -10 435 444 C.经常转移 21 -38 134 172 1.各级政府 22 -8 3 11 2.其它部门 23 -30 131 161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 24 940 6,033 5,093 A.资本项目 25 2 6 5 B.金融项目 26 938 6,026 5,088 1.直接投资 27 537 932 395 1.1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28 -125 115 239 1.2外国在华直接投资 29 661 817 156 2.证券投资 30 223 403 180 2.1资产 31 18 87 69 2.1.1 股本证券 32 0 43 43 2.1.2 债务证券 33 18 44 27 2.1.2 .1 (中)长期债券 34 19 44 25 2.1.2 .2货币市场工具 35 -2 0 2 2.2负债 36 206 316 110 2.2.1 股本证券 37 75 102 27 2.2.2 债务证券 38 131 214 83 2.2.2 .1 (中)长期债券 39 192 197 5 2.2.2 .2货币市场工具 40 -61 17 78 3.其它投资 41 178 4,691 4,513 3.1资产 42 -465 422 886 3.1.1 贸易信贷 43 282 282 0 长期 44 6 6 0 短期 45 276 276 0 3.1.2 贷款 46 -179 6 185 长期 47 -71 0 71 短期 48 -108 6 114 3.1.3 货币和存款 49 -555 132 687 3.1.4 其它资产 50 -13 1 14 长期 51 0 0 0 短期 52 -13 1 14 3.2负债 53 643 4,270 3,627 3.2.1 贸易信贷 54 -174 0 174 长期 55 -3 0 3 短期 56 -171 0 171 3.2.2 贷款 57 553 3,975 3,422 长期 58 -1 165 166 短期 59 554 3,810 3,256 3.2.3 货币和存款 60 257 278 22 3.2.4 其它负债 61 8 17 9 长期 62 9 14 5 短期 63 -1 2 3 三.储备资产 64 -1,255 4 1,259 3.1货币黄金 65 0 0 0 3.2特别提款权 66 -1 0 1 3.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4 0 3.4外汇 68 -1,258 0 1,258 3.5其它债权 69 0 0 0 四.净 误 差 与 遗 漏 70 245 245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本表数据按单季编制。 2014-06-19/safe/2014/0619/5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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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1290亿美元,对外负债41374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9915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6215亿美元,证券投资2665亿美元,其他投资12314亿美元,储备资产4009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10%、4%、20%和65%;在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4154亿美元,证券投资4050亿美元,其他投资1317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8%、10%和32%。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14年3月末 净头寸 1 19,915 A.资产 2 61,290 1.对外直接投资 3 6,215 2.证券投资 4 2,665 2.1股本证券 5 1,626 2.2债务证券 6 1,039 3.其他投资 7 12,314 3.1贸易信贷 8 3,708 3.2贷款 9 3,277 3.3货币和存款 10 4,290 3.4其他资产 11 1,039 4.储备资产 12 40,096 4.1货币黄金 13 435 4.2特别提款权 14 113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15 67 4.4外汇 16 39,481 B.负债 17 41,374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8 24,154 2.证券投资 19 4,050 2.1股本证券 20 2,970 2.2债务证券 21 1,080 3.其他投资 22 13,170 3.1贸易信贷 23 3,190 3.2贷款 24 6,411 3.3货币和存款 25 3,290 3.4其他负债 26 278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完) 2014-06-25/safe/2014/0625/5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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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3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138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1179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804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6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4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70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9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712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23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3,138 贷方 2 35,839 借方 3 -32,700 1.A 货物和服务 4 3,123 贷方 5 32,107 借方 6 -28,984 1.A.a 货物 7 6,847 贷方 8 27,838 借方 9 -20,991 1.A.b 服务 10 -3,724 贷方 11 4,269 借方 12 -7,993 1.A.b.1 加工服务 13 284 贷方 14 287 借方 15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9 贷方 17 94 借方 18 -25 1.A.b.3 运输 19 -510 贷方 20 521 借方 21 -1,032 1.A.b.4 旅行 22 -3,572 贷方 23 1,661 借方 24 -5,233 1.A.b.5 建设 25 53 贷方 26 200 借方 27 -14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1 贷方 29 54 借方 30 -215 1.A.b.7 金融服务 31 14 贷方 32 48 借方 33 -3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20 贷方 35 14 借方 36 -33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29 贷方 38 408 借方 39 -17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48 贷方 41 951 借方 42 -70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贷方 44 12 借方 45 -3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6 贷方 47 19 借方 48 -55 1.B 初次收入 49 124 贷方 50 3,184 借方 51 -3,061 1.C 二次收入 52 -109 贷方 53 547 借方 54 -6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138 2.1 资本账户 56 -7 贷方 57 12 借方 58 -19 2.2 金融账户 59 -3,13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1,17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496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754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59 2.2.2 储备资产 64 8,04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93 2.2.2.4 外汇储备 68 8,443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16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6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81 贷方 2 5,489 借方 3 -5,009 1.A 货物和服务 4 478 贷方 5 4,918 借方 6 -4,439 1.A.a 货物 7 1,049 贷方 8 4,264 借方 9 -3,215 1.A.b 服务 10 -570 贷方 11 654 借方 12 -1,224 1.A.b.1 加工服务 13 43 贷方 14 44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贷方 17 14 借方 18 -4 1.A.b.3 运输 19 -78 贷方 20 80 借方 21 -158 1.A.b.4 旅行 22 -547 贷方 23 254 借方 24 -802 1.A.b.5 建设 25 8 贷方 26 31 借方 27 -2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5 贷方 29 8 借方 30 -33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7 借方 33 -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9 贷方 35 2 借方 36 -5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5 贷方 38 62 借方 39 -2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8 贷方 41 146 借方 42 -10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2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贷方 47 3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9 贷方 50 488 借方 51 -469 1.C 二次收入 52 -17 贷方 53 84 借方 54 -10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1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2 借方 58 -3 2.2 金融账户 59 -4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712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29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7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46 2.2.2 储备资产 64 1,23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0 2.2.2.4 外汇储备 68 1,293 2.2.2.5其他储备资产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6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6-05-06/safe/2016/0506/5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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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104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2046亿元人民币,逆差942亿元人民币。2014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8084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12641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45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179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332亿美元,逆差153亿美元。2014年1-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316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058亿美元,逆差累计742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7 2014.1-7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942 -4,557 贷方 1,104 8,084 借方 2,046 12,641 1.运输差额 -293 -2,069 贷方 225 1,312 借方 517 3,381 2.旅游差额 -659 -3,361 贷方 264 1,784 借方 923 5,146 3.通讯服务差额 -3 -12 贷方 11 55 借方 14 67 4.建筑服务差额 43 253 贷方 68 395 借方 24 142 5.保险服务差额 -97 -627 贷方 20 141 借方 117 768 6.金融服务差额 -2 -10 贷方 16 134 借方 18 145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332 贷方 91 616 借方 39 283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07 -781 贷方 3 27 借方 110 808 9.咨询差额 96 602 贷方 228 1,510 借方 132 908 10.广告.宣传差额 16 35 贷方 33 171 借方 17 136 11.电影.音像差额 -2 -25 贷方 1 6 借方 3 30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17 1,142 贷方 142 1,896 借方 124 754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 -36 贷方 5 37 借方 7 7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7 2014.1-7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53 -742 贷方 179 1,316 借方 332 2,058 1.运输差额 -48 -337 贷方 36 214 借方 84 551 2.旅游差额 -107 -547 贷方 43 291 借方 150 838 3.通讯服务差额 -1 -2 贷方 2 9 借方 2 11 4.建筑服务差额 7 41 贷方 11 64 借方 4 23 5.保险服务差额 -16 -102 贷方 3 23 借方 19 125 6.金融服务差额 0 -2 贷方 3 22 借方 3 24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 54 贷方 15 100 借方 6 4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7 -127 贷方 0 4 借方 18 132 9.咨询差额 16 98 贷方 37 246 借方 21 148 10.广告.宣传差额 3 6 贷方 5 28 借方 3 22 11.电影.音像差额 0 -4 贷方 0 1 借方 1 5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3 186 贷方 23 309 借方 20 123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6 贷方 1 6 借方 1 1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08-21/safe/2014/0821/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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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2127亿元人民币(等值13893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4615亿元人民币(等值5220亿美元),占38%;短期外债余额为57512亿元人民币(等值8673亿美元),占62%。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2%。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7500亿元人民币(等值1131亿美元),占8%;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5318亿元人民币(等值802亿美元),占6%;银行债务余额为38377亿元人民币(等值5787亿美元),占42%;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5278亿元人民币(等值3812亿美元),占2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5654亿元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7%。 从债务工具看,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2155亿元人民币(等值3341亿美元),占24%;贷款余额为20174亿元人民币(等值3042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6008亿人民币(等值2414亿美元),占1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5654亿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7%;债务证券余额为14234 亿元人民币(等值2146亿美元),占1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48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253亿元人民币(等值491亿美元),占4%。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9366亿元人民币(等值5936亿美元),占43%;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52761亿元人民币(等值7957亿美元),占57%。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8%,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5%。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6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6年6月末 2016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7500 1131 短期 624 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24 9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877 103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848 580 贷款 3029 45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318 802 短期 1382 208 货币与存款 1382 208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935 594 SDR分配 648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88 11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499 37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38377 5787 短期 31101 4690 货币与存款 20773 3133 债务证券 3386 511 贷款 6941 104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276 10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322 652 贷款 2940 4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4 2 其他部门 25278 3812 短期 17723 267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4 20 贷款 1819 27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5728 2372 其他债务负债 42 7 长期 7555 113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2 171 贷款 5445 82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80 42 其他债务负债 698 10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5654 2361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948 195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54 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2652 400 外债总额头寸 92127 13893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09-27/safe/2016/0927/5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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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5月,银行结汇8743亿元人民币(等值1419亿美元),售汇8502亿元人民币(等值1379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41亿元人民币(等值3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572亿元人民币,售汇815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41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72亿元人民币,售汇34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7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12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6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5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048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70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2778亿元人民币。 2014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49621亿元人民币(等值8092亿美元),累计售汇39046亿元人民币(等值63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0575亿元人民币(等值172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4824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735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088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37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9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953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628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3246亿元人民币。 2014年5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589亿元人民币(等值2691亿美元),对外付款15309亿元人民币(等值248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280亿元人民币(等值208亿美元)。 2014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2931亿元人民币(等值13519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8517亿元人民币(等值12799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4414亿元人民币(等值720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4-06-16/safe/2014/0616/5056.html